偶然防衛

偶然防衛

偶然防衛,是指在客觀上加害人正在或即將對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進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觀上沒有認識到這一點,出於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對加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觀上起到了人身防衛的效果。英國刑法規定,對防衛正當性的相關因素無認識的偶然防衛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基本信息

簡介

偶然防衛也是行為人對客觀事實的一種錯誤認識。因其不具有主觀正當化事由,偶然防衛被作為犯罪看待是妥當的。同時,在基於故意的偶然防衛的場合,當發生了行為人預想的結果時,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在基於過失的偶然防衛的場合,如果存在一定程度的過失,客觀上又阻止了不法侵害的發生,則不認為是犯罪;如果存在嚴重過失,則應追究行為人的過失責任,但在保護了重大利益的場合,也可以對行為人減輕處罰。而與此同時,在給他人造成的侵害很小時,則可以考慮免除處罰。說白了,就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類型

偶然防衛偶然防衛
總體上可以把偶然防衛分為兩種類型:
(一)保護他人利益的偶然防衛
即偶然防衛在客觀上產生了保護他人利益的效果。例如,甲正準備槍殺乙時,丙在後面對甲先開了一槍,將其打死。而丙在開槍時並不知道甲正準備殺乙,純粹是出於報復泄憤的目的殺甲,結果卻起到了保護乙的生命的作用。
(二)保護本人利益的偶然防衛
也就是偶然防衛在客觀上起到了保護本人利益的作用。這又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誤以為他人的非法行為是合法執行公務的行為而進行抵抗,結果正好起到了保護本人利益的作用。例如,甲身穿警服帶著電警棍,冒充警察去“抓賭”,甲抓住乙搜身時,乙將甲打傷後逃離。乙的行為正好起到了制止不法侵害,保護本人利益的作用。但他並不知甲是冒充警察進行搶劫的犯罪分子,也不是出於防衛意圖進行反擊的。另一種情形是不知他人正在對自己實行不法侵害而出於犯罪目的對其實行侵害,但恰好制止了其不法侵害,保護了本人的利益。例如,甲與乙積怨很深,某日發生激烈衝突後,甲回家拿了手槍打算去殺乙,兩人在路上正好碰上,甲先開槍殺死乙但開槍時不知乙的右手已抓住口袋中的槍機正準備對其射擊。甲的偶然防衛行為正好保住了本人的生命。從刑事角度分析,行為人出於犯罪的故意,實施了不法行為,應以故意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當然,由於這種行為在客觀上起到了制止不法侵害的作用,在量刑上可以作為一個從輕處罰的情節,予以適當的考慮。在民事上,偶然防衛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故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只是考慮到受害人本也有不法侵害的意圖,因此可以適當減輕偶然防衛人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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