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近年來,作為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民生問題,稅制改革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在近日(2016年12月28日)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介紹今年要做好的幾項重點工作時提到,要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快現代財政制度建設,研究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
內容
一:個稅改革方案何時出爐據報導,2016年年底,個稅改革正在提速推進,方案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出爐。對此,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認為,2017年出台個稅改革方案應該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從程式上看,需要先由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之後,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計最快也要到4月份。”其實,2013年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明確了個稅改革的大方向: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範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按照“增低、擴中、調高”的總原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稅收體制。在新的個稅體制下,將實行按綜合所得減除標準,而不是繼續按工薪所得的費用標準,即將部分收入納入綜合,同時建立基本扣除加專項扣除的機制,適當增加專項扣除。
據了解,目前,我國個稅實行的是分類稅制,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股息紅利、財產租賃等11類所得,分別扣除不同的費用,按不同的稅率徵收,沒有專項扣除。
二:個稅起征點是否會提高
關於個稅改革,人們最先想到的大概就是個稅起征點,在前幾次個稅改革中,提高起征點都是主要的改革內容。迄今為止,個稅起征點已在2006年、2008年和2011年進行了三次調整,由800元一路調高至3500元。因此,個稅起征點是否會迎來第四次調高備受人們關注。不過,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2016年曾表示,簡單地提高起征點是不公平的。因此,今年改革的重點將由提高起征點轉變為建立一種將綜合和分類稅制相結合的新型稅制。此外,為減輕民眾的稅負,政府將把人們在教育、房貸、養老等方面的開支納入到個稅專項抵扣項中。中國社科院財經院稅收研究室副研究員蔣震表示,如果再提工資薪金免徵額就和個稅改革方向有了差異,我們應該看到,個稅改革不完全等於免徵額的提高,它有更加豐富的內容,比如工資薪金的稅率的問題,現在稅率檔次比較多,最高達到了45%,這對於工資薪金特別高的人,比如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會挫傷創新的積極性。在改革當中重要的是引入綜合制,確保綜合與分類相結合落地。
三:專項抵扣可能包括哪些
專項抵扣是此次個稅改革的一個“亮點”,哪些事項將被納入抵扣範圍?樓繼偉在去年全國“兩會”上介紹了可能納入的事項:“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說撫養一個孩子,處於什麼樣的階段,是義務教育階段,還是高中,還是大學階段,要給予扣除。”此外還可能考慮撫養二孩、贍養老人等因素。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指出,下一步將考慮將一部分教育、房貸、養老等支出,納入扣除項,這也意味著貸款購房、家有老人孩子等大多數群體都能從中受益。
蔣震認為,從學理上看,專項扣除是把個人生活的必要成本充分在個人所得稅扣除中考慮,因此扣除應考慮兩點,一是必要原則,即維持人類生存的基本生活成本,比如教育、醫療等;二是公平性原則,每個納稅人都面臨的成本費用類型。而且目前不宜以家庭為單位徵收,中國人的家庭結構更為複雜,等到信息條件成熟之後再探討最佳化,目前條件還不成熟。
重要節點
2014年財政部稅政司正式成立個稅改革小組,專門研究個稅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征管辦法
2015年5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明確,將研究提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
2016年11月財政部單獨設立個人所得稅處,業界預計2017年個稅改革可能出現實質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