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決策出台前先經信訪評估
提高認識河南省委、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強信訪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對涉及民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要進行信訪評估,對未評估或在評估中搞形式主義引發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的,責任人將被嚴格問責。 信訪評估工作是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是實現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目標的重要抓手。各級各部門要確保信訪評估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
明確了信訪評估的責任
明確責任主體由決策單位負責組織開展信訪評估工作。地方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決策的事項,分別由黨政主要領導和部門黨政主要領導負主要領導責任,直接分管領導對應該評估的決策、項目負直接領導責任,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負重要領導責任。各級政府的項目審批部門對應當信訪評估而未評估或信訪評估未通過的,不得審批立項。
強化了信訪評估的責任追究
強化責任追究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發信訪突出問題或群體性事件並造成嚴重影響的,對負有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者,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應當進行信訪評估的重大決策事項不評估的;不按信訪評估程式開展評估,評估圖形式、走過場、編報虛假評估報告或不正確運用評估結論的;對應當進行信訪評估而未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項目予以審批立項的等。 《通知》還規定,對違反規定符合問責條件的,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引發信訪突出問題或群體性事件,給改革發展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予以一票否決;未造成較大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責令做出深刻檢查或給予通報批評。
相關詞條
評估 重大決策 信訪評估工作 群體事件 責任主體 違反規定 改革發展 影響 信訪風險評估制度 信訪評估制度 拆遷補償安置 重大建設項目 監督
經濟利益 分配格局 民主化水平 集體訪 重大決策事項 信訪突出問題 信訪評估小組 項目決策 利益群體 黨政紀處分 和諧社會建設 和諧社會 經驗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