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著名的科學家侯德榜博士是中國化學工業奠基人之一,為世界制鹼工業的發展做出了傑出貢獻。“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該獎項已通過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審核,被列入首批准予登記的26個社會力量設獎名單,並已獲得登記證書、實行規範化管理。為更好地開展“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的獎勵活動,維護該獎項的權威性,增強化工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榮譽感,使該獎項的評審工作科學化、規範化,特制定以下程式及辦法。
評選範圍及標準
同時具備下列1.1—1.3條款要求者:1.1在科研、生產第一線工作的我國化工科學技術工作者;
1.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模範遵守職業道德,具有愛國主義和求實創新、努力拚搏、無私奉獻、團結協作精神者;
1.3在化工領域科學技術實踐中做出重要貢獻,取得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業務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3.1在套用基礎研究工作中,提出新的思想和見解,經驗證後具有套用前景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者。
1.3.2在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實踐中,勇於創新,做出重要貢獻,並已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
1.3.3 在新技術推廣實踐中,成績突出,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
推薦單位及許可權
各推薦單位按“評選範圍及標準”和下列許可權推薦“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2.1 中國化工學會所屬各專業委員會推薦本專業領域的化工科技工作者。
2.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學)化工學會(以下簡稱各地方學會)推薦本地區的化工科技工作者。
2.3“侯德榜科技發展基金”捐資單位推薦本單位的化工科技工作者。
2.4 本會團體會員單位推薦本單位的化工科技工作者。
推薦程式
3.1 中國化工學會所屬各專業委員會或各地方學會按以下程式推薦候選人:3.1.1 各專業委員會或各地方學會應首先成立推薦委員會(小組);
3.1.2 由推薦委員會(小組)認真進行提名和評選;
3.1.3徵求候選人工作單位的人事、業務部門的意見;
3.1.4 由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會議或各地方學會經常務理事會確定後上報。
3.2 “侯德榜科技發展基金”捐資單位或本會團體會員單位按以下程式推薦候選人:
3.2.1 各單位應首先成立推薦委員會(小組);
3.2.2 由推薦委員會(小組)認真進行提名和評選;
3.2.3 經本單位的人事、業務部門審核同意,由本單位負責人會議審定候選人並簽署意見後上報。
推薦名額
各推薦單位每次只能推薦1—2名“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推薦材料
5.1 “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 推薦工作報告一份,內容包括推薦情況、候選人推薦委員會(小組)人員名單和聯繫人及聯繫方式。5.2《“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推薦表》一式兩份。
5.3《“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事跡摘要表》一式10份,事跡摘要在400字左右,由候選人所在工作單位蓋章。
5.4必要的證明材料(可用複印件,一式兩份)。
評審機構及評審程式
6.1 評審機構是“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由若干名專家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6.2 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化工學會總部,負責處理該獎項的日常事務。
6.3 評審工作由評審委員會主任主持,要求全體委員參加。
6.4 評審工作程式
6.4.1 依據評選範圍和標準,結合《“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推薦表》、《“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候選人事跡摘要表》,先由評審委員會各位專家單獨進行初審,並填寫《“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 候選人初審表》;
6.4.2 在初審的基礎上召開評審委員會會議,先由評審委員會主任介紹有關情況並提出要求,再由各位專家逐一主評各自初審的候選人情況,其他專家對該候選人發表意見;
6.4.3 通過集中評議後,根據所有候選人總體情況初步確定本屆獲獎人員數額,由與會專家以無記名方式投票,得票超過與會專家半數者方可作為擬授獎人選;
6.4.4 對擬授獎人選由評審委員會寫出評審意見,經評審委員會主任簽字後報中國化工學會常務理事會審批。
評選周期和表彰方式
7.1 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7.2 每次表彰人數不超過30名。
7.3 對“侯德榜化工科學技術獎”獲獎者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
本辦法制定及解釋權
由“侯德榜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制定並負責解釋。中外科學獎項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世界各國都很重視科學,許多國家設立了不同的科學獎項,用來獎勵在科學研究、技術創新與開發、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等方面取得優秀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