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

人權律師

律師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等法律職業人員一樣,是建設法制,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少數律師“政治熱情高漲”,熱衷於做律師職業行為之外的事情,如,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七名“人權律師”或助理,這七人被指控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於2016年1月被正式逮捕。

概述

律師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等法律職業人員一樣,是建設法制,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從某種意義上講,律師制度是否完善,律師作用能否充分發揮,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法制發展水平,人權事業發展狀況的重要標誌。律師在人權領域中的作用越來越被法律界、人權界,各國政府、民眾,包括國際社會的關注、重視。

美國作為律師制度比較發達的國家。諸多先進的制度設計和理念,尤其是律師在人權領域的特殊作用方式曾為中國學習和借鑑。但是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律師制度根本地是由該國的國情決定,與該國的經濟政治社會制度相適應,相一致的。中國律師制度伴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民主法治的進步,在逐步完善,作用也是日益突現。

屬性和特點

在法治國家,律師是活躍在政治舞台上的重要群體。在政黨議會政府,各種非政府組織中擔任要職,他們的工作使各類政治社會行為更加符合法律精神、符合法律規範。近年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律師在推進政治民主化進程中的作用。在全國開始推動建立政府律師制度,在政府機關工作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可以申請擔任政府律師從事政府法律服務工作,在全國大力推動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各級政府聘任律師或設立專門由律師組成的法律顧問辦公室,為政府或政府官員提供法律幫助,從而有力地推動了政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進程。

現象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律師行業重新興起,為法治建設乃至社會建設作出巨大貢獻,令人尊敬。然而近年來出現一個新情況,有少數律師成為輿論場上最活躍的群體之一,是很多公眾輿論事件公開或幕後的推手,這不能說是很正常的事。此外,一些境外勢力對這少部分“人權律師”特殊關照,給予他們有別於中國其他涉案人的特別保護,也值得思考。

有少數律師“政治熱情高漲”,熱衷於做律師職業行為之外的事情,他們人數很有限,顯然不是律師行業的主流代表,卻被一些輿論包裝成“律師的良心”,這都是中國社會需要釐清的現象。

案例

背景

網傳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24歲律師助理“考拉”。網傳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24歲律師助理“考拉”。
2016年1月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七名“人權律師”或助理被正式逮捕,他們大多是去年7月被拘留的。這七人被指控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前一指控的包括鋒銳律所主任周世鋒,遭後一指控的為4人,包括24歲的女助理趙威,她的網名叫“考拉”。

多家西方主流媒體對此事做了報導和評論,它們的調子普遍是指責中國司法當局“打擊捍衛人權的律師群體”,有的還稱這是“空前的鎮壓”。中國網際網路上有一些人通過支持、同情“考拉”表達對逮捕及公訴上述7人的反對。他們的邏輯是:一個24歲的女孩就能對國家“煽顛”嗎?這個國家是否太脆弱了?

觀點

中國正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個過程中少數律師遭到調查審判,就說依法治國“是假的”,在行政官員、國企及民營企業都有人涉案,司法系統也有法官和檢察官獲罪的時候,把律師單辟出來作為“不能碰”的群體,是完全講不通的。我們相信絕大多數律師都是守法的,但不排除有少數律師有嚴重觸犯法律之舉。至於這7人什麼情況,應由法院說了算。

一名24歲的女助理被逮捕,令人扼腕。但進而認為24歲的女生肯定不會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法制史無此邏輯。少數人強調她“善良”“單純”,恐怕是在煽情,爭取輿論支持。同樣,那名女助理該不該定罪,法院的判定最權威。

相信法院,相信中國依法治國的真實推進,這比聽信輿論場上煽情的口號要靠譜得多。在社會價值多元的時代,法律是辨別是非的最高準繩,任何價值觀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因此,關心此“律師案”的人,都應對最終到來的裁決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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