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其職責為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亳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37號),設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需報省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市政府審批、核准、備案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縣區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備案,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3. 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省、市政府審批的外,由縣、區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4. 將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按國家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職責,劃給市經濟委員會。
(二)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指導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集中精力抓好巨觀調控。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市內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縣域經濟發展;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市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管理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和推進區域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和對口支援工作。
(七)承擔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責任;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省加快皖北發展政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指導縣域經濟發展和經濟強鎮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開發區的有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組織、協調庫區移民安置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市場體系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儲備的建議。
(十)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建議。
(十一)分析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定

市發改委現設有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固定資產投資科、社會發展科、產業經濟科、地區經濟科、環境資源科和重點辦等7個科室。其科室職責分別為: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統計、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工資、職稱及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涉及本系統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主要負責人職務:辦公室主任
姓 名:李修奇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巨觀經濟走勢的預測、預警工作;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分析有關經濟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承辦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負責人職務: 國民經濟綜合科科長
姓 名:閆文昭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提出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綜合編制全市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審核限額以上及市財政資金安排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和總投資概算;承擔項目服務中心職責,負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許可權範圍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和審批工作;歸口下達各類上級扶持資金、市財政統籌自籌資金建設項目投資計畫;研究提出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政策和重大項目規劃建議,謀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分析全市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相關重大建設項目,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申報市大中型項目設計方案;參與大中型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匯總編制全市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和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牽頭開展政府性投資項目的後評價工作;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有關工作。
主要負責人職務: 固定資產投資科科長
姓 名:張紹飛
(四)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目標的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謀劃社會事業項目,建立社會事業項目庫,推進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會同管理項目建設;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畫,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和補助性資金;會同編制高等院校招生計畫;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匯總編制就業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主要負責人職務: 社會發展科科長
姓 名:王金東
(五)產業經濟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等發展規劃和計畫;謀劃重大農業項目,建立農業項目庫;提出全市水利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提出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編制全市以工代賑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安排國家、省以工代賑資金及專項實物;指導全市以工代賑工作,監督以工代賑資金的使用及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庫區移民安置工作;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編制工業發展總體規劃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中長期規劃;謀劃重大工業項目,建立工業項目庫,推進工業項目前期工作,分析掌握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規劃重大生產力布局,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負責工業發展“三高”(高成長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指導糧食、棉花等儲備;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組織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謀劃流通領域重大項目,建立服務業項目庫;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服務業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管理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
主要負責人職務: 產業經濟科科長
姓 名:孫晉生
(六)地區經濟科。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銜接平衡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和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編制全市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按規定負責開發區有關工作,積極謀劃園區基礎設施項目;承擔指導縣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承擔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和省加快皖北發展及擴權強縣擴權強鎮政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承擔推進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任務;承擔區域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工作;提出地方投融資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承擔地方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和監管工作;承擔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資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建議;負責提出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市內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初步審核或核准意見,提交固定資產投資科研究審批;提出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審核利用國外貸款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資金的使用。
主要負責人職務: 地區經濟科科長
姓 名:張春
(七)環境資源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研究制定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提出培育發展新興產業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生態亳州建設和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謀劃重大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項目,建立環資項目庫,推進環資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技術進步、創新能力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按規定做好重大高技術產業項目審批、核准的基礎性工作;組織協調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產業鏈建設;研究提出引導科技投入的政策,負責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原“科技三項費”)的申報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研究和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規劃、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銜接平衡能源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重大生產計畫;管理全市石油儲備;按規定負責審查、上報或核准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項目銜接平衡,協調能源建設重大問題;綜合協調能源行業節能和綜合利用,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推動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協調能源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監測、分析能源產業的發展狀況、運行情況和市場需求,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主要負責人職務: 環境資源科科長
姓 名: 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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