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教育局

八、負責市屬學校並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紀檢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黨的統戰工作和信訪、監察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 十、組織和指導全市的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工作;領導和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的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工會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的電化教育、圖書儀器裝備、勤工儉學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戰略;檢查、監督縣區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和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指導、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協調、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建立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三、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發展重點、規模、事跡和步驟,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四、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考試專款、教育基建投資的管理辦法、規定、計畫;負責統計、監測、分析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制市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經費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擬定教育收費項目、標準和教育基建投資計畫;負責市屬學校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的監管。
五、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中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管理以學歷教育為主的社會力量辦學、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協同省教育廳共同管理有關高校;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的教育督導與評估。
六、負責市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管理教育系統的領導幹部;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七、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指導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師職稱的評審、申報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工作;歸口管理高校和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組織實施其分配與就業指導工作。
八、負責市屬學校並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紀檢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黨的統戰工作和信訪、監察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
九、規劃並指導市屬學校的黨建工作和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信息技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組織和指導全市的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工作;領導和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的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工會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的電化教育、圖書儀器裝備、勤工儉學等工作。
十二、受市政府委託,管理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三、按照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職責

辦公室職責:

1、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
2、擬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以及全局性、綜合性的工作計畫、總結等;
3、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新聞宣傳、通訊聯絡、文秘文檔、保衛保密、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信訪及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計畫審職責:

1、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科室編制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高專、高中招生計畫;
2、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匯總、分析、上報;
3、管理有關單位的基建投資,指導全市的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其實施方案,編制危改規劃、計畫及各種報表、督查全市危改工程實施情況,參與危改資金的分配和監督;
4、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
5、編制直屬單位和市屬學校經費的預決算;
6、管理教育專項經費;
7、負責市屬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監督,審計資本運營情況,組織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
9、負責承辦有關工商、稅務、財政、物價、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及局機關的財務工作。
10、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工作
11、指導全市教育裝備、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人事科職責:

1、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市屬學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2、協助編制管理部門做好局機關、直屬單位、市屬學校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級各類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4、統籌規劃、指導教育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管理幹部培訓、師資培訓工作;
5、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和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6、負責管理人事檔案;
7、做好老幹部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8、指導市屬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
9、做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教育科職責:

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學前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管理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國防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有關學校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交流活動及軍訓工作;指導學校德育工作和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參與規劃並指導學校布局調整;統籌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組織教學評估和經驗交流;參與教師繼續教育、電化教育、圖書儀器設備的配備工作。

政宣科職責: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及政策法規的綜合調研;研究擬定全市教育規範性檔案;負責綜合文字工作,起草局重要文稿;負責教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有關法律法規事務。

職業技術職責:

1、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
2、擬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3、參與研究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措施;
4、管理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學校的學生學籍和畢業證書的驗印、發放工作;
5、負責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業務指導和教育教學評估工作;
6、參與職業學校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7、負責以學歷教育為主的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8、指導全市的掃除青少年文盲工作

招生中心職責:

一、宣傳國家招生考試政策及有關規定
二、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科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等招生考試工作

教育研究所職責

亳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是亳州市教育局設定的承擔中國小教學研究、教育科研、學科教學業務管理和對中國小教育教學提供指導和服務的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從教育教學實際出發,開展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結構、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面的套用研究。引導廣大教師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體現中國小教育教學規律,促進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2、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畫,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
3、依據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教育科研規劃及課題管理辦法,提出本市的教育科研、教學研究的整體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負責省級教育科研課題的申報、市教育科研課題的立項和管理。組織對有關課題的驗收和鑑定。做好優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廣工作。
4、組織教學研究活動,。推動和指導中國小開展校本教研活動,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
5、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為中心,圍繞學校和教師在課程實施中發生、體驗到的實際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和建議。組織形式多樣的教研和課程培訓活動。
6、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市教育局的部署,經有關部門批准,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和補充教材。指導並幫助中國小開發校本課程。開展校際間課程資源的交流。
7、開展教育教學質量監測活動,對教學質量進行評估。指導學校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考核。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承擔考試命題工作,組織和實施考試評卷及質量分析。
8、通過教育學會的各教學專業委員會,開展民眾性的教育學術活動。指導縣區各教學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9、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電教館工作職責

一、促進電化教育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服務,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
二、開展電教學術交流活動;
三、規劃、協調和組織信息技術、現代教育技術、網路教育技術、現代遠程教育和電視教育等,舉辦各種學術活動,評選推薦和推廣電化教育研究的成果和經驗;
四、研究電教管理模式、協同有關部門培訓現代教育技術管理幹部、教師、理論研究人員和技術人員等電教人員;
五、交流電化教育信息,協作完成電教教材和資料;
六、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教育電視台職責

一、負責轉播中國教育電視台教育新聞;
二、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必須轉播的節目和當地需要的衛星電視教育節目;
三、組織、製作、播出地方教育、教學節目及地方教育新聞節目。

裝備中心職責

負 責 統 籌 規 劃 和 指 導 服 務 全 市 圖 書、儀 器 裝 備 和 勤 工 儉 學 工 作。

教育督導室

職責:對縣區政府的教育工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保證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負責管理、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督導考核工作,制定教育督導考核工作計畫和指導方案,指導縣、區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培訓督導人員,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督政或督學任務完成後,向被督導單位通報督導結果,提出意見和建議,必要時可進行複查;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以及上級督導機構報告督導結果,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向社會公布。

教育工會委員會

職責:執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教育工會日常工作;指導基層教職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教代會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檢查、督促基層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協助黨政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校)務公開;抓好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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