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農業委員會

二、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認定,省級龍頭企業推薦初評,開展農業產業化項目的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 四、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三、指導農業教育工作;協調組織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工作。

主要職責

二、研究編制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農業生產指導性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擬定種植業、漁業、畜牧業、農機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組織實施。
四、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各產業的體制改革;指導農業各產業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整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承包及使用權流轉工作。
五、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組織推進農業產業化工作;負責農業特產經濟開發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全市菜藍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化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
七、制定農業各產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貫徹有關政策的實施意見,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各產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八、監督執行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全市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監督指導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依法對種子市場進行監管理。
九、貫徹執行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法規和有關標準;組織監督對全市範圍內動植物的防疫、檢查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組織指導省市確定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
十一、綜合農口全面情況,協調涉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的工作。
十二、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指導全市農業各產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三、監督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經授權和委託開展行政執法的實施情況,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擔農村信訪接待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部門及職責

辦公室職責
實行辦公室負責人行政責任制。在農委主任和分管主任領導下認真履行參與政務,管理事務,搞好服務職責。
一、協助委領導處理委機關日常工作。
二、負責電文、信息、宣傳、督查、保密、信訪、檔案、保衛及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
三、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
四、擬定委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承辦委機關並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
六、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農民技術員的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勞動工資統計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
七、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八、協調各科室工作。
生產科
職責
生產科實行科室負責人行政負責制,在農委主任和分管副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職責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農業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的規章、政策、戰略、規劃、計畫和建議,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研究組織實施種植業發展重大技術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安排。
二、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管理;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和進出口審查,指導農業內檢工作。
三、研究擬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四、組織農業統計,負責農業經濟運行狀態分析,預測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抓好農村能源工作。
產業化指導科
職責
產業化指導科實行科室負責人行政負責制。在農委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職責,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一、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及發展規劃,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進一步發展。
二、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認定,省級龍頭企業推薦初評,開展農業產業化項目的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抓好生產經營,開展龍頭企業負責人培訓。
四、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五、積極幫助企業開拓市場,組織農產品展示展銷及宣傳推介工作,開展名牌農產品推薦評審。
六、組織開展皖優農產品進超市工程項目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
七、承擔市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及經營管理科
職責
政策法規與經營管理科實行負責人行政負責制,在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職責,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一、審核以本單位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受理申請複議案件的複議工作;組織承擔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承辦行政處罰案件錯案責任追究及賠償工作。
二、組織對送交本單位證書意見的會辦、會簽檔案以及以本單位名義作出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核、把關。
三、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四、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認真執行稅費改革和減負政策,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五、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組織開展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經營權證書的簽訂、發放,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及時開展糾紛仲裁。
六、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積極推進村有鄉管制度,努力實現村級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
七、妥善處理農民信訪,維護農村穩定。
八、認真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農民體育活動;積極組織參加國家、省級農民體育運動會。
九、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工作,積極申報省、部級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示範單位。
科教信息科
職責
科教信息科實行負責人行政負責制,在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職責,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一、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擔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
二、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
三、指導農業教育工作;協調組織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工作。
四、承擔農業信息管理工作。抓好農業信息網站管理與維護,農村信息員培訓、管理,組織實施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
五、積極培育農村致富帶頭人。組織實施省、市農村致富帶頭人的推薦、評選工作,抓好農村致富帶頭人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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