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關歷史1.
“ 亡人紀念日”的日期各地不一,以當年穆斯林集體罹難之日為準。如雲南省大理杜文秀領導雲南回民起義,建立了反清政權達18年之久。1872年清軍集重兵猛攻大理城,杜文秀為拯救軍民率先獻身就義。城陷後,清軍縱屠血洗了城內外回族軍民。大理回民每年以農曆12月11為“亡人紀念日”。據《遷葬清鹹豐丙辰昆明五萬被難回教親友碑記》載:清鹹豐六年(1856)雲南官府下令“滅回”,“格殺勿論”’昆明城千餘戶回民約5萬人慘遭清軍殺害,從而激起雲南全省回民武裝反抗,史稱“丙辰之變”,每年農曆4月13為昆明地區“亡人紀念日”。又據《秦難見聞記》載,清同治元年(1862)農曆5月17,清督指使鄉團對陝西西安城內外30多個回族聚居村莊進行劫掠燒殺,釀成慘案,故西安地區回族穆斯林以此日為“亡人紀念日”。另外甘肅平涼及寧夏靈武等地也以先人集體殉難之日為“亡人紀念日”。我國有關歷史2.
賽姓的故事-丙辰之變(亡人紀念日)清朝中後期,統治日漸腐敗,各地人民反抗不斷,為了鎮壓太平天國和其他的農民起義,清政府允許地方創辦團練,各族地主乘機擴充勢力,殘害百姓,永昌漢族地主團練“香把會”就是一個代表,道光二十五年,迤西道羅天池為首的官兵哨練以城內回民“圖謀不軌”為藉口,屠殺城內回民,回民死傷數千人,這就是“永昌慘案”。“永案”立刻激起回民中強硬派的反抗,張世賢與賽白袍等組織回民暴動,但由於力量不大,寡不敵眾,很快被鎮壓。“永案”沒有引起雲貴總督賀長齡的重視,他竟派羅天池自己前去查辦“永案”,羅歪曲事實,把自己為首的官練大規模的屠殺保山城內回民的慘案說成“永昌回匪滋事”,城內百姓則成了內應,官兵為此才進剿。賀長齡對此深信不疑,他根本不認為羅天池虛報事實,令人氣憤的是,他認為羅天池護城有功,給予保舉,在保舉奏摺中稱:“羅天池從優敘議,恆文儘先補用,賞頂帶花翎,劉桂茂先開升補授普洱中營游擊,沈聚成撥補千總,先受頂帶,並授黃翎”(《回民起義》,第一冊,第122頁),劊子手竟然還能升官受賞,回民不服,反抗事件經常發生。
清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九月初二,保山發生震驚全國的“永昌慘案”。杜文秀僥倖脫險。慘案中城內4000多人被殺,死亡人數達8000多人,52個村寨被踏為平地。他悲憤填膺,遂約劫餘之人丁燦廷等進京告狀,欲伸這血海奇冤。回滇後,杜文秀在巍山等地與馬金保等秘密建立忠義黨,積極開展反清活動。1856年,杜文秀率領回、漢、彝、白等各族民眾在蒙化(今巍山)驟然舉起義旗,很快攻占滇西重鎮大理,並眾望所歸地被推為“總統兵馬大元帥”,遂建大元帥府,設文武百官,宣布“遙奉太平天國之號召”,“聯漢聯夷”,“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鬥爭鋒芒直指腐敗的清王朝。
公元1872年末,起義失敗。整個保山的回族又遭到毀滅性屠殺,死亡人數達10萬多,只有少數外逃。易疇村只有丁府君丁悅老祖一人偽裝成漢族得救,丁氏家人才有倖存活下來,馬注的後裔也逃脫。馬注後裔一分為二,一支在永昌街易疇村馬紹清一家,另一支在板橋鎮板橋街馬德齡家。
清鹹豐六年(公元1856年),清文宗愛新覺羅·奕詝下詔鎮壓西南、西北地區的回族起義,即著名的“滅回”,激起了回族民眾的大規模武裝反抗,即歷史上有名的“丙辰之變”。後來這十三姓回民在滿清政府的殘酷鎮壓下,被迫分居於全國各地,在長期的發展中,由十三姓又演變出其他諸多姓氏。回族的賽氏、鄭氏是同宗同源。
後人將“眾亡人”的罹難日作為“亡人紀念日”,或稱“舍希德節”,人們在這一天悼念殉難者,祈禱安拉賜他們以“舍希德”的榮譽,永享天園幸福。紀念儀式是集體到清真寺誦念《古蘭經》、祈禱、游墳、施捨財物,並講述殉難者的英勇事跡。“亡人紀念日”的日期各地不一,以當年穆斯林集體罹難之日為準。如雲南省大理杜文秀領導雲南回民起義,建立了反清政權達18年之久。1872年清軍集重兵猛攻大理城,杜文秀為拯救軍民率先獻身就義。城陷後,清軍縱屠血洗了城內外回族軍民。大理回民每年以農曆12月11為“亡人紀念日”。據《遷葬清鹹豐丙辰昆明五萬被難回教親友碑記》載:清鹹豐六年(1856)雲南官府下令“滅回”,“格殺勿論”’昆明城千餘戶回民約5萬人慘遭清軍殺害,從而激起雲南全省回民武裝反抗,史稱“丙辰之變”,每年農曆4月13為昆明地區“亡人紀念日”。又據《秦難見聞記》載,清同治元年(1862)農曆5月17,清督指使鄉團對陝西西安城內外30多個回族聚居村莊進行劫掠燒殺,釀成慘案,故西安地區回族穆斯林以此日為“亡人紀念日”。另外甘肅平涼及寧夏靈武等地也以先人集體殉難之日為“亡人紀念日”。
國內外有關節日
一、穆斯林對亡人的紀念,分為無常(穆斯林稱死亡為無常或歸真)時的紀念,和無常後的紀念兩個方面。(一)無常時的紀念原則是尊照《古蘭經》的規定和聖訓的教導,簿葬速葬使亡人儘快地入土為安。這個過程中要注意尊經革俗,避免沿襲漢族人的習俗,做出迷信和惱怒真主的事情,對亡人不恭敬,使亡人受到傷害。例如:呼天喊地的對著亡人嚎啕大哭來嚎喪,並美其名為是給亡人叫開天堂的門,這是沒有根據的惡俗。伊斯蘭教認為:亡人無常是亡人遵守真主的命令而回歸到真主面前,等待真主將其復活評判是非功過的嘉行。嚎喪有埋怨亡人尊真主命令而無常的嫌疑;而天堂的門是憑亡人活著時候的功過,經真主評判來決定是否開的,不是活著的人靠嚎喪來替亡人叫開天堂門的!亡人無常時離我們而去,活著的人悲痛哭泣是人之常情,無可非議,伊斯蘭教法規定也是準許的.但摻雜進迷信的色彩是萬萬不可的!
同時,不提倡亡人親屬穿重孝,對人下跪,美化裝飾墳墓,大辦喪事來紀念亡人.提倡亡人親屬和送葬者著裝肅穆整潔,亡人入土前站”者拿台”舉行葬禮,節哀儉樸速葬, (一般習俗在亡人無常的七日之內,七日,四十日,一百日)多念<古蘭經>舉意求祈真主恕饒亡人生前缺齋少拜等等之罪,出散亡人生前歸屬於自己的財物濟貧來紀念亡人.
特別要在這裡說明的是,絕對不可以燒香燒紙,下跪磕頭,敬獻花圈輓聯,下葬任何陪葬品和擺放供品.尤其是非穆斯林的親朋好友,更應該注意避免以上幾點禁忌,可適當的以現金資助略表心意,幫助亡人親屬辦好喪事來紀念亡人,以免好心辦了惹人反感的壞事.
(二)無常後的紀念主要是根據伊斯蘭教的規定,作對亡人有益的工作,舉意善功回賜給亡人,求真主慈憫亡人,恕饒亡人.包括:償還亡人生前的賬務;接濟亡人的親友;後輩堅守教規、奉公守法、清正廉潔;常為亡人做“杜阿”以及為亡人舍散錢財接濟貧困等。
一、游墳
真主在《古蘭經》中說:“競賽富庶,已使你們疏忽,直到你們去游墳。”(102:1—2)游墳,又稱走墳,是穆斯林傳統的紀念亡人的習俗之一,歷來為各族穆斯林信教民眾所重視。每逢已故親人的周年、忌日、宗教節日或在夢中有所懷念,一般親戚都要給亡人去游墳,以表示親友對已故亡人的哀思與悼念。游墳最能讓人記起後世而對人的人生觀有所觸動,墳墓里的亡人也會因為清廉人的探望、祈禱、誦經和施捨而受到慰藉。穆聖說:“阿丹的子孫亡故後,他的工作被中斷,只有三件事例外:川流不息的施濟;益濟人的學問;為先輩做祈禱的清廉子孫。”
游墳的目的和意義有三項:
1?對已故亡人的悼念。
2?為亡人向主求恕饒。
3?啟發和促使自己參悟人生,記想後世,進而及時悔悟,積極行善。
游墳的可佳行為是在晨禮後,帶著小淨,乘交還主命拜的吉慶,服裝整潔地去游墳,路上要多記念主,做到心中敬畏、參悟而莊嚴肅穆,不可閒談和務忙其它,路遠可乘車,近則步行為宜,到墳地後應站著面向亡人說塞倆目道安:“墳地里的信士們啊!求主賜給你們安寧,求主恕饒我們和你們,你們是先行者,我們將後繼你們。”然後虔誠敬意地誦念《古蘭經》若干章節,最後捧手作“杜阿宜”求祈,在贊主、贊聖之後,為自己、父母、師友及所有穆斯林生者、死者求恕饒,以此達到探望墳塋、搭救亡人和教育自己的目的。
由於歷史造成的原因,當今游墳大多面目全非,游墳的名字、形式保存下來了,而實質內容卻大相逕庭。許多回民對教門一無所知,誤認為游墳就是請位阿訇到墳地念上一陣就萬事大吉了,自己算是盡了孝心,亡人也得了濟,這是錯誤的。更有一些青年男女前去游墳時,衣冠不整,袒胸露臂,濃裝艷抹,興高采烈,一路談笑風生,無拘無束,打情罵俏,心不在焉,毫無參悟之意,更無受教育之感,這樣的游墳不如不游,因其表現不是對已故亡人的紀念,反而是對已故親人的羞辱和傷害。更有一些婦女借游墳之機坐在墳上嚎啕大哭,有的是表白自己內心的悲傷,有的則是藉此發泄心中的怨氣,結果亡人沒有得到慰藉,卻受到干擾,增加痛苦和憂慮。穆聖說:“真主怒惱那些游墳的女人”系指如此。婦女只要能做到忍耐、參悟、不報怨、不艷裝,在丈夫或近親的陪伴下是可以游墳的。更有甚者,游墳路上口叼香菸,而且身無大淨。隨便請個“會念”的人去到墳前念上一段,念者有口無心,聽者不知所以。把游墳演變成為一種毫無意義和虔誠可言的經、錢交易。這簡直是無端乾罪加害亡人。
故此,教法禁止穆斯林在游墳時下跪、嚎哭、獻花、放爆竹、擺花圈、陳設祭品、燃香或選擇清明節游墳、為亡人誦詩立傳、張貼畫像以及爭榮比闊刻意裝飾墳墓等一些教外習俗。
值得注意的是,游墳和搭救亡人,應該屬自己的事,原則上別人不能代替。正如《古蘭經》所說:“誰遵循正道,誰自受其益:誰誤入迷途,誰自受其害。一個負罪者,不負他人之罪。”(17:15)因為,亡人的親戚對已故親人有責任、有義務、有感情,每一句祈禱都牽動著祈禱者的心靈,透著虔誠,折射著關愛,絕無私心雜念,這樣的祈求最能獲得真主的承領與恩準。然而,針對當今大多數穆斯林平時疏於學習,不懂教義,不會誦經的事實與現狀,請阿訇游墳代為誦經的情況已很普遍。對此,我們不置可否,但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無大淨不許游墳,游墳的穆斯林應先做大淨沭浴淨身,然後服裝整潔地按照教法要求去往墳地,要虔誠敬意靜默恭聽阿訇誦念《古蘭經》,有條件者自己接個“索萊”或念遍“法提罕”。專心參悟游墳的意義,真誠懇求真主恕饒亡人,進而完善自我,實現游墳的全部目的。切莫讓游墳徒具其名,而流於形式。
二、念經
念經,即指穆斯林家庭舉辦的小型宗教活動,有些地方叫過“乜貼”、辦“爾麥力”。一般多為亡人許口喚(舉意),即為亡故親戚過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等,遇有家中發生較大事情時,也有舉意念平安經、知感經的,不一而足。
念經,在我國大部分地區幾乎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形式,雖大小規模不同,但程式基本一致,即:本家操辦宴席,請阿訇誦經,招集親朋聚在一起為亡人祈禱,最後聚餐。有的家庭為了設宴和施散還要宰牛宰羊,請幾座清真寺的阿訇參加,甚至一連幾天熱鬧非凡。
念經的意義和游墳的意義基本相同,它表達了亡人家屬通過施捨、誦經、待客等善行而博取真主喜悅,進而祈求真主恕饒亡人,慈憫活人的善良願望與美好企盼,通過念經可以把阿訇請到家中給平日難得一見的親戚朋友們“講經”。這是阿訇恪盡職守和宣傳教門的最好時機。藉此,阿訇可以講解伊斯蘭教的信仰、功修和教義知識,並對當地穆斯林違背伊斯蘭教義之事給予批評和指正,從而達到定期記念真主,教育活人,益濟亡人和宣傳教門的目的,這樣的念經應該說是難能可貴的。然而,有些穆斯林把念經當成一種風俗搪塞,一味地熱衷於宰牛宰羊大辦宴席,招來親朋或在家中或在飯店美餐一頓,卻對阿訇誦經漫不經心,使原本已微弱的誦經聲淹沒在一片喧囂和嘈雜聲中。其實,伊斯蘭教的念經絕不同於異教的“超度亡靈”;“經”實際上是念給活人聽的,是向活人宣讀真主的命禁和啟示;亡人所能得到的只是誦經的回賜和活人聽經受到教育後所行善功的回賜;一旦念經背離了“念經”原有的本質,甚至沾染和摻雜了非穆斯林的思想與陋俗,那么,這種只圖虛榮,浮於形式,甚至不乏有人大淨不做,“杜阿宜”不接,只不過聚餐一頓的悼念活動,實際上,已失去了教門內涵,演變為市井俗事,既浪費了時間、精力、財力,也不合乎伊斯蘭教義,難於起到搭救亡人紀念亡人的目的;另有個別家庭,在阿訇走後居然擺上酒宴,這種所謂的為亡人祈求恕饒的“念經”善功,因之而即刻發生質的改變,淪為伊斯蘭教嚴厲禁戒的罪孽行徑,只會給人和已故的親人增添新的罪責與懲罰。
有鑒於此,在念經活動中需注意如下事項:
1? 要舉意正確。 即無論誦經、祈禱,還是出散“乜貼”,施濟物品都要舉意虔誠,替亡人行善。並祈求真主把我們誦經、祈禱和施捨的“賽哇卜”(回賜)轉賜給亡人。同時散者、收者都不能附加任何條件,這樣亡人才會因為我們活人替他做的善功而受到益濟,蒙主垂恩。
2?要摒除迷信思想 即人一旦歸真後,再也無求於今世上的一切物質所需。後輩子嗣所施捨的錢財、衣物、食品等,只能說是把我們做這些善事而蒙主賞賜的報酬轉賜給亡人,即回賜歸於亡人,形同亡人親自做一般,而絕非亡人在後世享用。搭救亡人和亡人受益均指如此。常見一些無知之人在替亡人施捨時,仿佛為活人籌備一般,在選擇受施對象時,一定要性別、年齡與死者相仿,甚至衣物要與之合體,食物要亡者生前愛吃……這哪裡是在替亡人施捨、念經;簡直就成了模仿教外人的祭祀、上供,這是萬萬使不得的!
3?念經沒必要非得宰牲 。尤其不要舉意給哪個人宰牲,宰牲一定要舉意虔誠為主,替亡人宰牲施散,求主回賜和恕饒。穆聖說:“真主譴責為真主以外宰牲的人。”所宰牲畜之肉切忌與酒同食!此外,游墳與念經活動中的下跪與點香,是為了尊重《古蘭經》和淨化空氣,別無其它任何承信。
4?不要給油香披上神秘色彩。 油香是穆斯林民族的特色傳統食品,但就其實質而言,同饅頭、麵包並無本質區別。因此,不要把油香炸得好壞和起否同亡人“嚕罕”的喜怒聯繫到一起,這是迷信。
5?不要刻意追求阿訇多念 。因為虔誠敬意才是關鍵,以免造成阿訇們集體“念經”,而違背“一人誦念,眾人靜聽”的讀經法規。真主在《古蘭經》中告誡我們說:“當別人誦讀《古蘭經》的時候,你們當側耳細聽,嚴守緘默,以便你們蒙受真主的憐憫。”(7:204)此外,要儘量多給阿訇留出“講”的時間,以便家人和親友藉此難得之機受到教門薰陶。
6?不要追求奢侈、講排場、比闊氣。要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量力而行,包括給阿訇的“乜貼”亦是如此,要舉意饋贈或施濟。不要認為“乜貼”是給阿訇念經的“代價”。
7 身在他鄉時的紀念方法。自己在外地時想念已故親人,或齋月里不能趕回家中游墳時,可到就近的清真寺向阿訇說明心意,然後在阿訇的主持下在大殿里進行祈禱,遙寄懷念之情。還有就是在外地接觸到自己已故親友曾生活、工作過的或有特別意義的地方、場所等,自己觸景生情,也可去就近清真寺請阿訇在大殿里進行祈禱。如自己會念的話,最好和阿訇說一下,自己也念一兩段。個人不會的話,就專心聽阿訇的,別忘了到最後時接“杜阿宜”就行了。請阿訇要根據自己現有的條件和意願出“海帖葉”,就是把錢用紙包起來交給阿訇(如果沒有或不寬裕也可不交)。但不可將其理解為拿錢買“經念”,應舉意出散“乜貼”施捨,其善功回賜於亡人。
綜上所述,每個活著的人都莫要抱有僥倖心理,因為真正決定後世歸宿的只能是自己生前的善惡行為,指望別人的搭救也只能是指望,關鍵還是要自己救自己。《古蘭經》說:“你們當防備將來有這樣的一日:任何人不能替任何人幫一點忙,任何人的說情,都不蒙接受,任何人的贖金,都不蒙採納,他們也不獲援助。”(2:48)又說:“在世時沒有信道,臨死時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滿地的黃金贖罪,也不被接受,這等人將受痛苦的刑罰,他們絕沒有任何援助者。”(3:91)游墳與“念經”是紀念和搭救亡人的方法,而這種方法本身就是一種善行,而善行又具有雙重意義和非常寬廣的範圍,比如,扶危濟困、贊助學堂、修建清真寺,替亡人封齋、朝覲、禮拜等社會與教門功修,家屬都可以舉意把回賜歸於亡人。尤其是拜功,每番拜末都有為父母、親友和穆斯林大眾求恕饒的“杜阿宜”。所以,後輩堅持禮拜、封齋和遵行教門即是對亡人的一種益濟。由此看來,伊斯蘭教紀念亡人的方法是靈活多樣的,既科學又文明。
二、
日本的盂蘭盆節
在每年農曆七八月間舉行,與我國北方有些地方每年農曆七月十五舉行的“盂蘭會”很相似。不同的是,日本更重視這個節日,機關、團體、廠礦、企業都放假3天,有組織地進行祭祀活動。在鄉間活動更熱鬧,幾乎家家戶戶都不例外,城裡人也返鄉,到墓地祭祖。遠離家鄉的人能回來的也回來參加,不能回來的也往往委託別人代自己祭奠。
敘利亞的“烈士節”
敘利亞把每年初夏的5月6日定為“烈士節”,這是由政府規定的法定節日,全國都十分重視,在這一天,全國各地都要舉行紀念活動,向烈士碑敬花圈,為烈士墓掃墓,慰問烈士家屬。
波蘭亡人節
波蘭每年春天都要舉行“亡人節”,即悼念已經逝世的人。節日這一天,人們都去掃墓,為靈墓祭典,並點上燭燈。有些人全家都到來,特別要帶上孩子,年長者點燃燭燈,讓孩子敬獻,表示紀念故人,以教育後代不忘祖先。
坦尚尼亞哀思節
為悼念為國犧牲的烈士,把每年9月2日定為“哀思節”。每到這一天,人們都到墓地獻花掃墓。國家領導人也到陵園墓地參加掃墓活動,到獨立廣場紀念碑獻上花圈,以寄託對烈士的哀思。
墨西哥掃墓節
每年11月2日為墨西哥的“掃墓節”,家家為死去的人掃墓。去時,準備特別的“亡人麵包”、骷髏形糖塊和已故親人愛吃的食物及菸酒,作為祭祀供品。舉行儀式後,全家人在墓前鋪上布,席地而坐,點上蠟燭,邊吃喝,邊歌舞,作為守靈,通宵達旦。但各地區掃墓的時間不同,有的地區在白天,有的在晚上。
法國萬靈節
每年11月1日為法國“萬靈節”。這一天,人們趕往墓地,祭典故人,獻上菊花,位於巴黎公墓不遠的巴黎公社紀念碑和十多個反法西斯紀念碑,憑弔者最多,獻上的鮮花也最多。
突尼西亞英雄節
9月1日,突尼西亞全國掃墓日,又叫英雄節,用以紀念在獨立鬥爭中殉國的烈士。
美國陣亡將士紀念日
5月30日 是美國大多數州的“陣亡將士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