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罪俱發以重論

二罪俱發以重論,刑律名。如果這些罪行輕重相等,則以其中一種罪行加以處罰。

簡介

刑律名。《清律••••••名例律》規定,同時發現一個人犯有兩種以上輕重不等的罪行,只懲治較重的一種罪行,其餘輕罪不再追究。

處罰方式

如果這些罪行輕重相等,則以其中一種罪行加以處罰。如果先發現一種罪行,已經給予處罰,以後又發現其他罪行,這些罪行與前處之罪輕重相等者,就不再論處;如果後發之罪較前處之罪為重,則以後發之重罪處罰,但在具體確定其刑罰時,應當將前面已受的刑罰予以扣除,只補以不足之處加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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