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有關公安工作的規範性檔案,領導全縣的公安業務工作。
2、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情、社情,根據全縣社會治安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定對策,不斷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確保全縣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
3、負責全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的教育訓練工作,加強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
4、負責和組織對全縣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預防和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5、依法實施對全縣社會治安、出入境人員、道路交通安全、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負責人口統計及戶政管理工作。
6、負責對來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等警衛目標及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指導全縣機關、學校、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7、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建設及執法質量的考評工作。
8、負責對在押人員的看守管理工作。
9、負責對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保衛工作。
10、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機構設定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科級規格,設主任、教導員各1名。下設處警中隊,股級規格,設中隊長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3、刑事偵查大隊(加掛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科級規格,設大隊長1正2副,教導員1名。內設刑事科學技術中隊、預審起訴中隊和禁毒中隊,均為股級規格,各設中隊長1名。下設一、二、三、四責任區中隊,均為副科級規格,各設中隊長1名、教導員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和文物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禁毒和毒品犯罪偵查工作。
4、交通管理大隊
科級規格,設大隊長1正2副,政委1名。內設辦公室、車管所、法制股、事故處理股、交通秩序宣傳股,均為股級規格,各設股(所)長(主任)1名;下設5箇中隊:城區、商鎮、鐵峪鋪、竹林關和巒莊中隊,均為副科級規格,各設中隊長、教導員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5、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科級規格,設大隊長1正1副、教導員1名。內設治安中隊、戶政中隊、網路監察中隊、經濟文化保衛中隊,均為股級規格,各設中隊長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和校園周邊及田野文物保護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6、政工監督室(加掛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牌子)
副科級規格,設正、副主任各1名、督察大隊長1名(副科)。
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7、法制室
副科級規格,設主任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8、警務保障室
副科級規格,設主任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9、巡特警大隊
副科級規格,設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維護城區治安秩序;警戒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和執行法律、法規規定或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
10、經濟犯罪偵察大隊
副科級規格,設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經濟犯罪偵查工作。
派出所和監管場所機構設定
1、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設定10個,其中城關派出所為科級規格,設正、副所長各1名,教導員1名;城郊、商鎮、鐵峪鋪、竹林關、棣花、巒莊、庾嶺、寺坪、土門9個派出所均為副科級規格,設所長、教導員各1名。
主要職責是: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宣傳、發動、組織、指導民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係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接受民眾報警、求助,為民眾提供服務。
2、監管場所
監所管理大隊(加掛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牌子)
副科級規格,設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
主要職責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人犯進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的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的順利進行。
公安機關黨的組織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
要科學配置公安機關內部和基層所隊警力,既要避免警力浪費,發揮警力最大效能,也要適應公安工作的正常運轉、指揮調動、管理監督和警務保障需要。基層所隊警力占縣級公安機關總警力的85%以上,派出所警力原則上達到縣級公安機關總警力的40%以上。
公安局領導職數7名,其中:局長、政委各1名(副縣級),副局長3名(科級),副政委1名(科級)。
領導班組
1、公安局
局長:李志學
政委:王宏偉
副局長:郭肇文
副局長:李丹雅
副局長:王少斌
2、交警隊
大隊長:朱鵬
政委:雷鳴
總支書記、副大隊長:屈志軍
副大隊長:醜建林
副政委:金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