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滇粵陸路通商章程”、“天津協定”。法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商約。1886年(光緒十二年)4月25日由法國駐華公使戈可當(M. G. Cogordan)和清政府全權代表李鴻章在天津簽訂。共19款。主要內容為:議定進出廣西、雲南邊界貨物的稅則,凡進口稅減收五分之一,出口稅減收三分之一。法國政府以與其侵略要求相距甚遠,拒絕批准,重派代表來中國談判,於次年6月又簽訂了《續議商務專條》。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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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邊界通商章程
《越南邊界通商章程》,又稱《滇粵陸路通商章程》或《天津協定》,光緒十二年(1886)三月二十二日,由清朝政府全權代表李鴻章與法國駐華公使戈可當(M.G....
主要內容 條約簽訂過程 歷史背景 學界對中法戰爭的爭論 -
《中法新約》
《中法新約》,是中國和法國簽訂的結束中法戰爭的條約。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鴻章為談判代表,與法國政府代表、駐華公使丁·巴德諾在天津開始談判中...
簽約背景 簽約過程 主要內容 條約解讀 -
中法和約
《中法和約》即《中法會訂越南條約》或《越南條款》,又稱《中法新約》、《李巴條約》,共10款,主要內容有:1.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2.中越陸路交...
條約簡介 條約原文 附註 -
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
在租界之內,法國可築炮台,駐紮兵丁,並設保護武備各法。 中國商輪船隻在新租界灣內,如在中國通商各口,一律優待辦理。 4月10日,清政府與法國互換照會,承...
《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條約原文: 法軍入侵廣洲灣史實還原 歷史大背景 -
中法戰爭
在越南北部通商等多種權益。1875年5月25日,法國照會清政府,通告該約...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法國約明“應保全助護”中國與越南毗連的邊界,中國約明“將所駐北圻各防營即行調回邊界”;中國同意中越邊界開放通商,並約明將來...
歷史背景 戰爭過程 最後結果 戰敗原因 戰後影響 -
大清
依靠漢族軍兵。由於前期不斷征戰,儘管從越南引入了優良稻種,清朝還是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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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條約》
商訂滇緬邊界及通商章程。②洋貨在各口租界內免收厘金;洋貨運入內地,不論...”,從19世紀60年代起,不斷探測從緬甸、越南進入雲南的通路。1874年...;派使臣與印度當局商議滇緬通商問題;清廷降旨責問岑毓英等對滇案失察;遣使...
簽約背景 簽約過程 主要內容 條約原文 危害 -
大清帝國
併入清朝;於1727年與沙俄簽訂《恰克圖條約》,確立中俄中段邊界...
國號 歷史 疆域 政治 軍事 -
清
併入清朝;於1727年與沙俄簽訂《恰克圖條約》,確立中俄中段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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