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關稅
鴉片戰爭後,中國喪失了關稅自主權,不久又失掉了海關行政權。1843年英國與清政府制定第一個協定稅則,主要進口貨的稅率比以前粵海關的實徵稅率降低了一半以上。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英法提出值百抽五的原則,再次降低稅率。但實征從未達到5%。1902年修訂協定後,進口貨平均實征在3.2%左右,成為舉世罕見的最低稅率。這自然極有利於外國商品在華傾銷,而不利於民族工業的發展。在中華民國時期,經過1924~1927年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和民眾性的關稅自主運動,國民黨政府與列強協商,於1929~1934年四次修訂稅則,進口貨的平均實徵稅率才逐漸提高到27%左右。
洋行壟斷
近代中國的對外貿易,一開始就由外國在華的洋行壟斷。不但進口全部由洋行經營,即使出口,也是中國將商品賣給口岸的洋行,而非運銷國外。所有進出口結匯、信貸、保險和航運,都由外商經辦。外國銀行掌握了全部外匯,並決定匯率。洋行雇用華人做買辦,建立買辦制度,並通過買辦建立了通商口岸到內地城鎮的商業網,為洋行推銷洋貨和汲取出口物資。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華商國際貿易業日興,分享部分利益,但未能改變洋行壟斷的局面。1936年,國民黨政府應外國政府要求,管制銻、鎢等戰備物資作為償還外債之用。抗日戰爭時期,隨著易貨償債範圍擴大,國民黨政府管制了所有重要出口物資,出口貿易遂大部轉入官僚資本之手。
貿易總額
貿易總額和長期入超鴉片戰爭後,外國商品除鴉片外,並未能很快在中國打開銷路。通過第二次鴉片戰爭,列強取得內地航運通商和免納厘金等特權後,市場才逐步擴大。1895年甲午戰爭時,進出口總值達3.1億餘海關兩(一海關兩合 1.558銀元)。而入超達2840萬海關兩。進入20世紀,資本主義國家已先後發展到帝國主義階段,它們的對華貿易也急速膨脹,1931年貿易總值達23.4億餘海關兩,入超達5.2億餘海關兩。旋因東北市場被日本占領,以及30年代初的經濟危機,貿易額銳減,到1936年僅有10.5億餘海關兩。抗日戰爭時期,幣制混亂,若折合美元計算,則1941年後方和淪陷區合計,貿易總額僅保持1931年水平(未計美元貶值)。戰後,1946年,貿易總額有了一定增長。中國近代對外貿易情況如表所示。
貿易總額中,各國所占比重則以它們在華的政治、軍事、經濟勢力的消長為轉移。大體上,早期是英國執牛耳,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漸居上風,抗日戰爭後則為美國所獨占。
商品結構
進出口商品結構及其價格決定進口商品中,早期除鴉片外,紡織品占絕大比重,隨後化工產品、煤油、鋼鐵機器等漸居重要地位,後期並有不少糧食進口。出口商品中,早期絲、茶占70%以上,其後大豆、桐油、豬鬃日居重要地位,礦產品亦出口日增。這種商品結構充分顯示了殖民地性貿易的特點,一度曾演成中國出口棉花、進口棉紗、布以及出口鐵礦砂、進口鋼鐵的格局。這種商品結構,造成工業品與農產品之間的不等價交換,並因價格水平的變動而加劇。
進口商品價格
進口商品價格完全是由國際市場決定。出口商品如絲茶,原有左右市場供需的能力,但自19世紀70年代起,中國就喪失了價格主動權。其後的大豆、桐油、豬鬃、鎢、銻等也是這樣;所有出口價格都決定於國際市場或國際協定,而與國內生產成本無關。加上國外壟斷資本和洋行的操縱,於是在價格水平上升時,進口價格上升的幅度常大於出口價格,而在價格水平下降時,出口價格的下降又快於進口價格,這就形成價格剪刀差,使中國在國際交換中遭受長期性的損失。由於前述的商品結構,這種剪刀差又反映為國內市場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以至所受損失大部分是由農民負擔。這種現象,又因銀價的變動而加劇。1935年以前中國是用銀國家,而銀價主要由美國操縱。1926~1931年國際銀價長期下降,中國物價雖有上升,但反映到農民小生產上則是緩慢的。洋行實際是按照國際價格用貶值了的銀元付給農民,收購出口商品,收取雙重利益。也在此時,中國的貿易入超達到最高峰。這以後,國際銀價上升,中國陷於市場危機,美國於1934年實行購銀法案,使中國的白銀危機達於頂點;而其直接結果之一,則是造成江南一帶農村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