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進料加工貿易是指我方用外匯購買進口的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裝物料等,經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後再外銷出口的交易形式。
特點
1、中方企業自行從國際市場組織原輔材料,進口時需對外付匯。
2、中方企業需自行開拓國際市場,尋找客戶,接洽訂單。
3、中方企業對從原輔料進口直至成品銷售的全過程獨立承擔商業風險。
形式
在實際工作中,進料加工主要有兩種形式:自行加工和委託加工。
自行加工
它是指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進口料件後,利用本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加工,生產出成品後復出口的業務。自行加工形式是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的最主要形式。
委託加工
委託加工是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進口料件後,以委託加工形式撥交本單位其他獨立核算的加工廠或本單位外的其他生產企業加工,加工成品收回後自營出口,並向受託方支付加工費的一種形式。
計算
從1995年7月1日起生產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的,對其進口料、件應先根據海關核准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填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蓋章後,再將此申請表報主管其徵稅的稅務機關,並準許其在計征加工成品的增值稅時對這部分進口料、件按規定徵稅稅率計算稅額予抵扣。貨物出口後,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在計算其退稅或免抵稅額時,也應對這部分進口料件按規定退稅率計算稅額並予扣減。
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生產企業對其進口料、件應先根據海關核准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填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報經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同意蓋章後,再將此申請表報主管其徵稅的稅務機關,準許其在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時,按規定的徵稅稅率和退稅率差扣減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兩種方法
出口企業在申請開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時,有兩種辦法:一是購進計算法;二是實耗計算法。
(1)購進計算法
購進計算法是指從事進料加工的生產企業在進口料件報關進口入庫後,將進口報關單進口額折合計算出海關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乘以復出口貨物的徵稅稅率和退稅率之差,在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時從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中扣減的進料加工稅收管理辦法;
(2)實耗計算法
實耗計算法是指從事進料加工的生產企業在進口料件報關進口入庫且將復出口貨物出口後,根據該批覆出口貨物的數量金額與《進料加工登記手冊》規定出口的數量金額計算出當期海關核銷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乘以復出口貨物的徵稅稅率和退稅率之差,在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時從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中扣減的進料加工稅收管理方法。
購進計算法操作簡便,減少出口企業資金占用,但是不便於監管。採用該辦法,出口退稅管理部門應做好台賬專門登記,對已過返銷期仍不辦理該手冊核銷手續的,要及時檢查,分情況進行補稅、處罰。實耗計算法有利於監管,但是計算、操作時複雜,由於不能及時扣減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相對占用了出口企業的資金。
在計算應納稅額時,若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小於零,則按零計算。即: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當期海關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時,可以抵減的當期海關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按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抵扣和退稅的稅額時,退稅率也應以進料加工申報表中申報時間為準。
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進項稅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徵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的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徵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上述徵稅稅率和退稅稅率均指復出口貨物的徵稅稅率和退稅稅率。
當期稅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是指開具進料加工免稅證明業務所涉及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國內購進原材料,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海關實征消費稅
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現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免抵退貨物已退稅額”與“期末留抵稅額”的合計數。“免抵退稅貨物已退稅額”應理解為當期免抵退稅貨物應退稅額。
生產企業開展進料加工業務,應按規定先持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送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簽章。各市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須嚴格審核簽章,並建立台賬逐筆登記,將複印件留存備查。海關憑蓋有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印章的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方能辦理《進口料件登記手冊》。
流程
登記備案
出囗企業開展進料加工復出囗業務,在向海關申請進囗料件免稅之前,必須先持經貿主管部門頒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進囗料件及出囗成品申請備案清單》、《出囗製成品及對應進囗料件消耗備案清單》、和海關《進料加工登計手冊》,送主管出囗退稅稅務部門審核簽章,稅務部門須逐筆登記並將複印件留存備查。
出具證明
有進料加工業務的生產企業,在向退稅部門申報辦理“免、抵、退”稅時應填報《生產企業加工進囗料件申報明細表》退稅部門按規定審核後,出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
業務核銷
生產企業《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最後一筆出囗業務在海關核銷之後,《進料加工登記手冊》被海關收繳之前,持《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原件及《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海關登記手冊核銷申請表》,到退稅部門辦理進料加工業務核銷手續。退稅部門根據進囗料件和出囗貨物的實際發生情況出具《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核銷後的《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與當期出具的《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一併參與計算。
計稅公式
實行”免、抵、退辦法計算出囗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公式為:
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囗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徵稅率-退稅率)
當期免抵退稅額的抵減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囗料件組成計稅價格*退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