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潛水運動協會

中國潛水運動協會

中國潛水運動協會,英文名稱是:Chinese Underwater Association 縮寫CUA。本會從1959年開始在全國開展、普及潛水運動,1986年正式成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民眾體育社會團體;由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潛水協會,潛水俱樂部,潛水公司、潛水學校以及愛好潛水活動的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自願結成;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潛水運動的最高民眾組織;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潛水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本會非為贏利性社會組織。

基本信息

地址: 北京市崇文區龍潭路丙3號
郵編: 100061
電話: 010-67113689 or 010-67113247
傳真: 010-67112793
e-mail:[email protected]

協會的任務

潛水潛水

1. 開展競技潛水運動(蹼泳、水下橄欖球、水下曲棍球、水下射擊、水下狩獵、水下攝影等)

2. 開展大眾體閒潛水活動。

3. 開展旅遊潛水活動。

4.開展潛水培訓活動,簽發國際潛水證書。

5. 開展潛水救援活動。

6. 保護海洋環境。

7. 促進該項目與國際與國際組織及各國和地區協會的友好聯繫與合作,促進;國家繁榮富強。

協會領導人及機構組成

組織結構圖組織結構圖

主 席 張 清 北京2008奧運組委會外聯部部長
副主席 辛群英 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
杜兆才 遼寧省體育局副局長
陳湘凱 湖北省體育局紀檢組長 黨組成員
陳正湘 湖南省體育局副局長
劉克軍 廣東省體育運動學校校長
解文才 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局副局長
王長友 海南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巡視員
石 波 湛江潛水運動學校校長
王振亮 交通部救撈局副局長
孫書賢 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長
孫愛明 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
金相燦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水環境研究所
秘書長 蘇 科 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
副秘書長 王茹 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
龔建初 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
符繼雄 三亞市文體局局長
運動委員會 主任:石波
副主任:歐康平 邱亞帝
技術委員會 主任:董海峰
副主任:譚裕明 曾鵬 高強
科學委員會
器材委員會
救生委員會

中國潛水運動協會章程

潛水潛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中國潛水運動協會,英文名稱是:Chinese Underwater Association,縮寫為CUA
第二條 本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民眾體育社會團體,由各省、市部門、潛水俱樂部公司、愛好潛水活動 的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自願結成,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潛水運動的最高民眾組織,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潛水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本會為非贏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中國潛水運動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體育工作者和潛水運動愛好者,為推動該項運動的發展積極工作,指導普及潛水運動,不斷提高運動技術水平,攀登世界體育高峰,為國爭光;擴大對外交往,增進該項目與國際組織及各國和地區協會的友好聯繫與合作,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接受國家體育總局和民政部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執行國際潛水聯合會的章程。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潛水運動包括:蹼泳、水中定向、水下狩獵、水下曲棍球、水下橄欖球、水下攝影、水下探險、水下旅遊、、水下尋物、水下科研等。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 根據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統一組織、協調全國潛水運動的開展,推動民眾性普及活動的開展和提高運動技術水平。
  (二) 研究制定潛水運動的發展規劃、管理法規和訓練競賽制度以及全國競賽計畫、規則和規程,並報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三) 在社會中廣泛宣傳和推動民眾性潛水運動的開展,大力促進潛水運動的社會化;
(四) 培訓潛水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並頒發國際潛聯和本會資格證書;制定潛水愛好者、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的等級制度;
(五) 主辦全國性和國際性競賽、表演、展覽、評比等活動;
(六) 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技術,研究改進潛水器材;
(七) 選拔、組織國家代表隊,參加國際比賽和與各國或地區協會進行友好交往;
(八) 參加國際潛水組織的有關活動,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設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願為潛水運動的開展與普及做出貢獻,擁護本章程;
(二) 自願加入本會;
(三) 熱愛潛水運動;
(四) 對為本會做出重大貢獻和為本會提供一定經費與物質贊助的單位和個人,本會將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五) 在華居住,喜愛潛水運動的外籍公民。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交書面入會申請書;
(二) 經本會執委會審核通過;
(三) 由本會常委會或由常委會授予的秘書處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有權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有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五)有申請自由入會和退會的權利。
二、團體會員的權利:
(一)有對本會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二)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經本會授權,可承辦全國和國際比賽及各種活動;
(五)有申請退會的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個人會員義務:
(一) 執行本會的章程和決議;
(二)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四)承擔本會委託的各項工作任務,為本項目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二、團體會員義務:
(一) 執行本會的章程和決議;
(二)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支持本會的各項活動;
(四)承擔本會委託的各項工作任務,為本項目發展作
出積極的貢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對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取得優異成績或做出貢獻的會員給予適當獎勵。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會員,經執委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一) 嚴重違反本章程及中國潛水運動協會的有關規定;
(二) 在社會上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或給中國潛水運動協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常委委員;
(三) 聽取和審議本會的工作報告;
(四) 聽取經費使用情況報告;
(五) 決定終止事宜;
(六) 審定本會的發展規劃,確定工作方針;
(七)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委會表決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常委會行使會員代表大會的權力。常委會由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組成,任期四年。
第十九條 常委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 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下屬委員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和各下屬委員會、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會各下屬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常委會須有2/3以上常委方能召開,其決議須
經到會常委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常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人會議;情況特殊也
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必須具
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和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常委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任期4年。(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常委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會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常委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委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委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八條 辦事機構和分支機構
(一) 秘書處
負責處理本會日常工作,對外聯絡、國際交往的組織工
作。
(二) 技術委員會
組織教練員業務學習、技術交流、培訓、考核,為國家隊的組建、訓練、管理提供建議指導。
(三) 運動委員會:
1、組織培訓、考核裁判人員。
2、負責各項比賽的組織及裁判工作。
3、負責收集整理國際規則的變化情況,及時上報協會和秘書處。
4、負責競賽規程的制定與修改工作。
(四) 器材委員會:
1、加強與國際潛聯有關部門的聯繫,掌握國際潛水運動器材生產、變化等有關信息。
2、進行項目所需器材研製、改進工作。
3、研究開發適合我國國情、易於普及的本項目運動器材和健身器材。
(五) 救生委員會:
1、負責潛水救生項目的比賽、表演、培訓、旅遊及其它有關活動的組織領導、管理。
2、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有關規定和比賽規則。 
(六) 科學委員會:
1、負責潛水項目的洞穴、考古、生物、地質及其它有關活動的組織領導、管理。
2、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有關規定和比賽規則。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
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售貨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會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委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委員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委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會的會旗、會徽在國家商標局註冊,由本會統一頒發。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複製或用於各種商業性活動。
第四十六條 中國潛水運動協會專門委員會根據本章程,制定各自的工作細則,並報請常委會批准。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 1995年3月1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中國潛水運動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常委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國潛水活動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國潛水活動的管理,保障潛水愛好者在水下活動的安全,促進我國潛水活動健康有序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等有關法律規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潛水活動是指以營利或非營利的方式進行以潛水競賽、旅遊、培訓、健身、探險、救援、表演、娛樂、環境保護等項目為主要內容的活動。
第三條 潛水救援是指預防及有效處理水中發生的問題以減少潛水事故發生的行為。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國境內從事潛水活動的組織和個人。
第五條 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主管全國潛水活動,中國潛水運動協會(以下簡稱中國潛協)具體組織實施管理。省、市潛水運動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管理本地區的潛水活動。
第二章 從事活動的人員
第六條 在中國境內從事潛水教學活動的人員必須持有中國潛協簽發的潛水執照或在中國潛協註冊的PADI、NAUI教練。
第七條 未經中國潛水協會批准,任何組織或個人禁止在中國境內進行教練班的培訓。
第八條 中國潛協CMAS系統潛水員依能力、資歷、職責分為四個等級:
一星級潛水員:須年滿16周歲,在封閉水域中有能力安全正確使用各種相關潛水器械,可在高等級潛水員的陪同下潛水。禁止帶領無證人員進行水肺潛水或浮潛活動。
二星級潛水員:須年滿17周歲,有開放水域潛水的經驗,可在相同或高等級潛水員的陪同下潛水。禁止帶領無證人員進行水肺潛水或浮潛活動。
三星級潛水員:須年滿18周歲,經過充分訓練,具有較系統的理論知識,可在任何等級開放水域帶領持證潛水員潛水。禁止帶領無證人員進行水肺潛水或浮潛活動。
第九條 四星級潛水員和所有等級教練員的培訓,必須向中國潛協提出書面申請,培訓結束後,必須由中國潛協指派的技術人員進行考核。
第十條 申請各級潛水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一星級潛水員:
1. 年滿16周歲;
2. 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
3. 持有中國潛協下發的《學員訓練記錄》和《證書申請表》,表上必須有執行教練員的簽字。
(二) 二星級潛水員:
1. 年滿17周歲;
2. 持有一星級潛水員證書;
3. 持有中國潛協下發的《學員訓練記錄》和《證書申請表》,表上必須有執行教練員的簽字。
(三) 三星級潛水員:
1. 年滿18周歲;
2. 持有中國潛協下發的《學員訓練記錄》和《證書申請表》,表上必須有執行教練員的簽字。
3. 持有二星級潛水員證書。
(四) 四星級潛水員:
1. 年滿19周歲;
2. 持有中國潛協下發的《學員訓練記錄》和《證書申請表》,表上必須有執行教練員的簽字。
3. 持有三星級潛水員證書;
4. 持有潛水救援證書。
第十一條 潛水教練員依能力、資歷和職責分為四個等級
一星級教練員:須年滿20周歲,具備潛水工具使用知識,具備實際指導三星潛水員的能力,有能力教授所有課程,但不能簽發證書。可從事潛水導遊工作。每次只能帶領1名無證人員進行水肺潛水,且深度不得超過5米。
二星級教練員:須年滿21周歲,具備在教室、水池開放水域培訓一組潛水員的能力和經驗,可在訓練一星教練員時作輔導工作,可簽發二星以下等級潛水員證書。可從事潛水導遊工作。每次只能帶領1名無證人員進行水肺潛水,且深度不得超過5米。
三星級教練員:須年滿22周歲,具備訓練所有等級的潛水員的能力,能指導潛水學校、中心的訓練,並能承擔特殊訓練課程及事件的責任,可簽發所有潛水員等級證書。可從事潛水導遊工作,每次只能帶領1名無證人員進行水肺潛水,且深度不得超過5米。
四星級教練員:四星級潛水教練為中國潛協榮譽教練,須持有三星級潛水教練證書30年以上,全勤指導過二星級、三星級潛水教練員課程各1次以上,對潛水理論有進一步的了解與研究,並對中國的潛水運動做出過特別的貢獻。
四星級潛水教練為中國潛協榮譽教練,由中國潛協評定。
第十二條 申請各級潛水教練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 一星教練員:
1. 年滿20周歲;
2. 持有中國潛協下發的《學員訓練記錄》和《證書申請表》,表上必須有執行教練員的簽字;
3. 持有四星級潛水員證書;
4. 持有潛水救援證書。
 (二) 二星教練員:
1. 年滿21周歲;
2. 持有中國潛協下發的《學員訓練記錄》和《證書申請表》,表上必須有執行教練員的簽字;
3. 持有有效期內的一星級潛水教練員證書;
4. 持有潛水救援證書。
 (三) 三星教練員:
1. 年滿22周歲;
2. 持有中國潛協下發的《學員訓練記錄》和《證書申請表》,表上必須有執行教練員的簽字;
3. 持有二星級潛水教練員證書:
4. 持有潛水救援證書。
 (四) 四星教練員:
1.年滿36周歲;
2.持有三星級潛水教練員證書15年以上;
3.持有潛水救援證書;
4. 全面了解潛水的知識與技術;
5. 持有全勤指導過三星級潛水教練員課程的證明。
第十三條 從事潛水導遊工作及潛水教學的人員必須持有中國潛協簽發的潛水救援證書。
第十四條 申請潛水救援證書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滿16周歲;
(二) 持有縣級以上醫院一年內體檢合格證明;
(三) 持有二星級潛水員證書或一星級以上潛水教練員證書;
(四) 持有完成規定課程的證明;
(五) 潛水救援課程必須由中國潛協指派人員或認可機構的人員擔任教學。
第十五條 所有等級潛水員、潛水教練員均不得單獨潛水。
第十六條 從事潛水導遊的人員必須每年參加一次中國潛協組織的考核,當地體育行政部門協助組織和管理。
第三章 潛水活動
第十七條 在中國境內舉辦潛水競賽、表演等活動的審批程式:
(一) 舉辦全國性和國際性的各類潛水競賽、宣傳、表演等活動,必須經中國潛協審核後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批,並由中國潛協主辦;
(二) 舉辦地方性的各類潛水競賽、表演等活動,必須經縣以上體育行政部門審批,報中國潛協備案,並由中國潛協派出督察員;
第十八條 舉辦潛水競賽活動,主辦者必須是體育行政部門、體育總會、潛水運動協會和與潛水活動相關的組織等。
第十九條 未經中國潛協批准,任何國際潛水組織不得在中國境內開展潛水活動,簽發執照等。
第四章 俱 樂 部、公司、中心、學校
第二十條 組織開展潛水活動可以成立俱樂部、公司、中心、學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俱樂部負責人簽署的開辦申請;
(二) 俱樂部章程和領導成員名單;
(三) 俱樂部的名稱及所在地址;
(四) 具有開展潛水活動的場地證明;
(五) 教練員的資質證明;
(六) 培訓性質的俱樂部須有10套以上符合國際標準的潛水器材;開展潛水旅遊的俱樂部須有20套以上符合國際標準的潛水器材;
(七) 1名以上中國潛協會認可的二星級潛水教練員;
(八) 中國區以外的潛水組織或個人開辦培訓性質的潛水俱樂部、公司、中心、學校等,必須與中方單位合資,中方至少控股51%;
(九) 中國潛協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 具備第十九條所有條件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當地潛協申請成立潛水俱樂部,由當地潛協報中國潛協批准。尚未成立潛協的地區可以直接向中國潛協申請批准,報當地體育總會備案。
第二十二條 受理部門應當在接受申請15日內完成審核,報中國潛協審批。對符合各項條件者,由國家體育總局授權縣以上體育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由中國潛協統一印製的《潛水活動許可證》。申請者可憑《潛水活動許可證》向當地民政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有關證件和營業執照。
第五章 潛水器材
第二十三條 任何潛水組織不得將潛水器材租借給無潛水證者進行潛水,不準帶無證人員進行船潛。
第二十四條 進行休閒、運動潛水器材研製、生產與銷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內代理銷售、使用進口休閒潛水器材,必須報中國潛協進行型號認可、鑑定。
第二十六條 潛水器材的檢修規定:
(一) 氣瓶每年必須目視檢測一次;每3年必須經水壓測試一次;開展潛水游泳的單位必須每年經水壓測試一次;合格氣瓶必須加蓋檢測部門鋼戳或中國潛協的標籤;無檢測標誌的氣瓶必須停止使用,檢測不合格氣瓶必須強制報廢。
(二) 空氣壓縮機必須一年檢修一次,開展潛水旅遊的單位必須每六個月檢修一次。空氣壓縮機每充氣50個氣瓶必須更換碳棒,氣體成分必須達到國家標準。
(三) 提供給潛水者的潛水衣、潛靴在使用前必須保持乾爽,破損率達20%必須停止使用。
(四) 呼吸調節器浮力調節器(BCD)必須定期檢修、保養,有故障的必須停止使用。
(五) 呼吸器、呼吸管咬嘴每使用一次必須消毒或更換。
第二十七條 對潛水器材的檢修,必須有專業檢修人員進行。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證書為中國潛協簽發或由中國潛協認可的國際檢測、維修證書。
第六章 罰 則
第二十八條 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潛水活動,當地體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
第二十九條 在場地、器材、安全、從業人員等方面不符合潛水經營活動標準的組織或個人,當地體育行政部門和中國潛協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沒收其潛水活動許可證,吊銷潛水執照及建議取消其潛水經營活動資格的處罰
第三十條 利用潛水經營活動從事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各地可根據本規定和實際情況,指定相應的潛水經營活動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 在本規定發布前開辦的俱樂部,凡不符合本規定的,應當按本規定補辦審批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潛水運動相關知識

潛水運動是一項以鍛鍊身體、休閒娛樂為目的的休閒運動,廣為大眾所喜愛。很多人都想嘗試在浩瀚的海洋中與魚兒嬉戲,欣賞美麗的珊瑚,在神秘的海底遺蹟中探索,潛水運動如此受到大眾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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