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票供應商合作協定

中國機票供應商合作協定書是由甲方(上海海天有限公司)與乙方()就雙方合作開拓甲方的“海天”機票分銷系統(以下簡稱SSSS)的相關法律事務而簽訂的契約。

中國機票供應商合作協定

中國機票供應商
合作協定書

ShanghaiLinxiangBusinessAdvisoryCO.,LTD.
上海海天有限公司
©2008
AllRightsReserved

說明
本契約書在明確甲方(上海海天有限公司)與乙方()就雙方合作開拓甲方的“海天”機票分銷系統(以下簡稱SSSS)的相關法律事務。
為適應民航代理業的迅速發展,提高各民航代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資源共享、結盟雙贏的原則,開展中國民航代理業戰略聯盟合作業務。乙方具備條件提出申請並經甲方批准成為戰略合作夥伴企業。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以下內容達成一致,同意訂立本協定,並承諾共同遵守。
總則:
1.本協定明確乙方在甲方提供的SSSS中擔任供應商角色。
2.供應商按SSSS內的航線分布策略提供全國各地機票優惠政策。
3.供應商是指機票銷售代理人,以營利為目的,合法從事機票代理銷售的企業。
合作條件:
1.乙方具備機票、酒店、旅遊、保險服務能力,銷售量當地前5名優先考慮。
2.乙方在當地有正規商旅服務代理資格,工商、稅務手續齊全,其業務和服務信譽較好,沒有經營上的不良記錄。
3.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請審核,同意乙方成為______省______市的戰略合作夥伴,甲乙雙方的戰略合作及相互提供的商旅合作包括(選擇):
國內航線的旅客運輸機票銷售業務
國際航線的旅客運輸機票銷售業務
國內酒店預定業務
旅遊及保險預定業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戰略合作夥伴)提供具競爭力的機票信息、酒店信息、保險信息、旅遊信息資源支持,為合作者提供一站式SSSS銷售平台。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SSSS分銷系統(含有酒店預定系統、保險預定系統、機票預定系統)等和相關技術支持,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業務培訓和提供線上技術支持。
3.甲方向乙方提供國內各城市始發航班3+X銷售政策。提高乙方市場競爭力,航空公司獎勵政策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票款時淨價結算。
4.甲方為SSSS分銷系統提供維護和升級工作,如因甲方SSSS系統故障導致乙方經營損失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金可在“違約責任”條款中約定)
5.甲方有權監督管理乙方在系統平台上發布的信息內容及乙方業務操作方法,但甲方不得以此來干涉乙方的獨立經營權。
6.甲方有義務向乙方示明銷售系統平台操作流程規範。
7.甲方在每個城市限發展兩家戰略合作夥伴,承諾不再發展其它合作夥伴,全力支持乙方做強做大。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要如實向甲方提供相關身份資料,包括基本業務情況說明、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司業務介紹、企業信箱等。
2.擁有使用甲方提供SSSS交易平台的權利,此平台可完成信息發布、客戶管理、網上支付、結算、報表統計的一體化服務。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銷售系統平台操作流程規範操作,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轉讓、出租甲方提供給乙方的銷售平台和技術系統。
4.乙方應在合理的競爭範圍內發布政策,並對其發布的政策有效性進行監督,並承擔相應的後果。
5.自合作協定簽署之日起,乙方需及時對在甲方SSSS上的訂單情況做出處理,出票時限為10分鐘,對廢退票的訂單處理時限為20分鐘,退票時限為1個工作日。如因乙方未及時處理而出現的糾紛,由乙方負完全責任(但系統操作平台自身故障及不可抗力導致處理延遲的除外)。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支付方式,開通相應的支付帳號。
合作方式:
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機票票證,應按本協定規定在甲方指定的虛擬打票機(共用OFFICE號)上使用,乙方及其乙方發展的下線代理(分銷商)應使用甲方提供的SSSS分銷系統預定和出票,並使用信用卡、支付寶或其他支付方式實時支付票款後才能出票;
2.乙方應指定有專人在SSSS分銷系統上錄入各航空公司的業務和結算政策、3+X代理費結算標準,提供給全國各地戰略合作夥伴和代理人銷售;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票證在未經甲方指定的虛擬打票機(共用OFFICE號)上使用,如產生錯用,錯打票號,甲方有權按國際航協(IATA)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4.各地戰略合作夥伴及代理人銷售異地城市始發航班均採用淨價結算方式;
5.乙方作為供應商在試用期內免收平台交易費用;
6.甲方收取每筆交易訂單總額的0.5%作為支付手續費用;(建議詳細約定結算方式)
7.乙方變更結算賬戶必須向甲方提供變更申請,收到變更申請件1個工作日內甲方做出變更操作。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必須自覺維護合作雙方的形象和聲譽,不得做出任何損害對方企業形象、經營信譽和利益的事情。如發生損害合作方形像和利益的行為,受損害方有權獲得賠償,情節嚴重的,受損害方有權終止本協定,並保留追究對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2.如因甲方系統錯誤造成用戶利益損失的甲方負全部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利追償。
3.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針對每一項違約行為是否約定具體數額的違約金自行根據情況決定)
1)甲方所提供的交易平台存在漏洞(包括安全漏洞、穩定性漏洞等);
2)甲方提供SSSS交易平台無法實現信息發布、客戶管理、網上支付、結算、報表統計的一體化服務功能;
3)甲方在同一城市發展超過兩家戰略合作夥伴;
4)甲方未能全面及時地向乙方提供相關業務培訓和提供線上技術支持。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及時處理訂單(因甲方系統原因導致不能及時處理的除外),造成系統用戶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已經在乙方權利義務中5.明確,不必重複。)
1)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淨價結算交易系統後台未經甲方允許給予第三者使用,甲方有權終止本協定,並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2)以甲方名義進行違法活動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定。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定而取得的本協定所涉及之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技術或商業信息保密。
2.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
1)雙方的高度機密。包括生產數據、財務狀況、履約或與經營有關的信息。
2)本協定的條款與條件以及與本協定有關的全部價格、收費、信用以及發票信息。
3)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對某一方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4)任何被另一方清楚認定為保密的信息,無論是載於有形媒體或由口頭作出的。
5)甲乙雙方的其他商業秘密。
6)甲乙雙方的檔案與談判內容、記錄、電函往來。
7)甲乙雙方應當以對待己方保密信息相同的方式對對方保密信息進行合理的保護。
3、如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應當賠償守約方2萬元泄密賠償金,如造成對方嚴重損失的,損失超過2萬元部分需另行賠付。
其它:
1.如果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或者延誤履行本協定,則本協定雙方均不負任何未履約或延誤行為責任。但雙方應儘快通知對方,並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原因帶來的影響。由於任意一方的延遲通知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的,損失由延遲通知的一方承擔。當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後,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協定的內容;
2.協定中所有涉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條款,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規定和變化為履行的前提和履行變更的依據,即當第三方支付公司對網上支付交易的要求及收費標準等事項做出新規定時,甲乙雙方均以新規定作為重新修改相關內容的依據和變更履行的標準;
適用法律與爭議的解決:
1.協定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2.除本協定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就本協定或本協定之履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協定的有效期與終止
1.協定有效期從2008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經確認,契約可以自動順延年。
2.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協定:(1)本協定期滿;(2)雙方協商;(3)因不可抗力導致;(4)一方被整頓、清算或破產。
3.本協定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定。本協定部分條款的效力依本協定之規定而被終止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定保密條款及其他條款的效力。
協定的生效與其他:
1.本協定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協定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協定的組成部分,與協定具有同等效力。
3.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以補充協定的形式予以確定,補充協定與本協定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協定有與本協定不一致之條款,以補充協定為準。
4.本協定如有部分條文違反法令的強制或禁止規定,或無法執行時,其它條文仍屬有效。雙方同意誠信原則履行本協定。
5.本協定只對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票證及其擔保有效,乙方原已有的票證使用及其權利與本協定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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