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基本解釋1.(一般)指離開執行任務的崗位;2.(特)指失去職位或工作.詞語分開解釋下:下xià位置在低處的,與“上”相對:下層。下款。等級低的:下級。下品。崗:崗(崗)gǎng高起的土坡:山崗。景陽崗。平面上凸起的一長道。守衛的位置:崗哨。門崗。站崗
指職工因企業破產或裁減人員等原因失去工作崗位。下崗與失業的主要區別是:失業人員已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檔案已轉入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而下崗職工雖然無業,但未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檔案關係仍在原企業。下崗職工在保證最低生活需要的條件下,可以積極尋找新的就業崗位,或積極參加職業培訓,為重新上崗創造條件。
簡介
下崗,
職工下崗的簡稱,是中國勞動力長期供大於求造成的一種客觀現象。中國人口多,勞動力總量大、增長快,遠遠超過社會生產的需求,就業崗位相對不足,結果造成不少需要分流的企業富餘人員暫時找不到就業機會而成為下崗職工。職工下崗現象是計畫經濟條件下就業制度在經濟轉軌過程中的必然反映。在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下,國有企業承擔了過多的安置就業任務,結果造成冗員充斥、人浮於事、效率低下。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要求得生存和發展,就必須把以往積存的富餘人員分離出去。從長遠看,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科學技術的進步,資本有機構成的逐步提高,企業必然要不斷進行產品、技術和組織結構調整,勞動力的相應調整與流動也會經常發生。這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職工流動和就業崗位轉變將成為難以避免的正常現象。
總之,目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增多,是中國經濟發展多年積累的深層次矛盾的綜合反映,也是改革和發展過程中不可逾越的階段。沒有這個過程,國有企業無法擺脫困境,現代企業制度更無法建立。據預測,本世紀的前20年,中國還將淨增勞動人口550萬,到2020年,中國勞動人口將高達9.4億,占總人口的64%左右。龐大的勞動人口將對中國就業市場構成長期的巨大的壓力。
數量分布
中國國有企業共發生下崗職工2137萬人,其中:1998年,年初為691.8萬人,當年新增562.2萬人;1999年,上年結轉610萬人,當年新增618.6萬人;2000年,上年結轉652萬人,當年新增444.6萬人。從總量上看,三年間年度下崗職工總量呈下降趨勢。從地域分布看,下崗職工主要集中在老工業基地和經濟欠發達地區,東北三省占25%;從行業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煤炭、紡織、機械、軍工等困難行業。2001年初,國有企業(含國有聯營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下崗職工為657.3萬人,當年新增234.3萬人,減少376.2萬人,增減相抵,2001年末實有下崗職工515.4萬人。
2001年底,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實有下崗職工463.6萬人,進再就業服務中心比例為89.9%。在進中心的下崗職工中,簽協定比例、領取基本生活費比例和代繳社會保險費比例都超過了99%,其中有99.4%的人領到了基本生活費。
2001全年共有227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通過各種渠道實現了再就業,比上年減少133.7萬人,再就業率為30.6%,比上年下降4.8個百分點
產生原因
下崗職工問題最早出現於1990年代初期,
當時還不叫下崗,有的地方叫“停薪留職”,有的地方叫“廠內待業”,有的叫“放長假”“兩不找”等等。90年代中後期,下崗職工問題作為一種社會經濟現象開始突顯,並且引起社會各方面普通的廣泛關注。下崗職工問題集中在這個時期出現,是中國經濟發展多年積累的深層次矛盾的綜合反映。具體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1.是中國勞動力長期供大於求的一種客觀反映。
2.其歷史根源在於以往計畫經濟時期實行的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
3.是重複建設、盲目建設的直接後果。
4.是企業經營機制深層次矛盾的突出反映。
5.是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
總之,近年來出現職工大量下崗的現象,是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的必然反映,是中國經濟發展多年積累的諸多深層次矛盾的綜合結果,也是在現有國情下,改革和發展過程中不可逾越的階段。沒有這個過程,國有企業就無法擺脫困難,更無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從長遠看,隨著改革深入、科技進步和經濟結構的調整,勞動力的相應調整與流動也會經常發生,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現實。下崗分流雖然會給部分職工帶來暫時的困難,但從根本上說,這是前進中的問題,將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優惠政策
(1)稅收減免政策。
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符合規定免稅項目範圍的(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列項目),在規定期限內給予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等項稅收優惠政策。(2)工商登記優惠政策。下崗職工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開辦私營企業的,在開業一年內,減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費;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三年內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費等。
(3)行政性收費優惠政策。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3年內可免收行政性收費。下崗職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家庭手工業或開辦私營企業的,工商、城建等部門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業一年內減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費等。
(4)信貸優惠政策。對積極吸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中小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等就業實體的,以及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濟或組織起來興辦服務型企業的,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適銷對路、符合貸款條件,有關商業銀行和信用社要積極給予貸款支持,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優先安排此類貸款。
另外,根據國務院有關檔案規定,失業人員在再就業時可以享受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6號
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為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精神,經國務院同意,現就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一、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按上述標準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對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業減免稅政策的企業,在剩餘期限內仍按原優惠方式繼續享受減免稅政策至期滿。
二、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對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業減免稅優惠的個體經營人員,從2006年1月1日起按上述政策規定執行,原政策優惠規定停止執行。
三、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從事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
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建築業中從事工程總承包的除外),凡符合以下條件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1.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閒置資產或關閉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
2.獨立核算、產權清晰並逐步實行產權主體多元化;
3.吸納原企業富餘人員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從事工程總承包以外的建築企業吸納原企業富餘人員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70%以上(含70%);
4.與安置的職工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契約。
四、本通知所稱的下崗失業人員是指:1.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2.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3.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即廠辦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五、本通知所稱的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即廠辦大集體企業)是指20世紀70、80年代,由國有企業批准或資助興辦的,以安置回城知識青年和國有企業職工子女就業為目的,主要向主辦國有企業提供配套產品或勞務服務,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註冊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廠辦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包括在國有企業混崗工作的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對特別困難的廠辦大集體企業關閉或依法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有條件的地區也可納入《再就業優惠證》發放範圍,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本通知所稱的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經營活動的企業。
六、上述優惠政策審批期限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稅收優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執行未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如果企業既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又適用其他扶持就業的優惠政策,企業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
國家今後對稅收制度進行改革,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按新的稅收規定執行。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國家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培訓計畫
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明確提出,
通過加強職業培訓,提高下崗失業人員、青年勞動者、企業在職職工和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就業能力、工作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的目標。(一)積極開展再就業培訓,提高廣大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能力
1、制定和實施“三年千萬”再就業培訓計畫
對象:下崗職工、失業人員
目標: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轉變觀念,提高再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成功實現就業或創業。
期限:第一期:1998-2000年第二期:2001-2003年
2、2004-2005年再就業培訓計畫
按照國家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部署安排,總結第一、二期“三年千萬”再就業培訓計畫實施經驗,決定在2004年和2005年,實施主題為“提高你的再就業能力”的再就業培訓計畫。
3、再就業培訓進展情況
1998年至今,全國共組織3400萬人次的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培訓,培訓後有2140萬人實現了再就業,培訓後再就業率為63%。
(二)積極開展創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的創業能力
2003年3月,在全國依託北京等城市建立了一批國家創業示範基地
基地城市:北京、天津、鞍山、蘇州、南昌、宜昌、青島、長沙、成都、烏魯木齊
1、創業培訓進展情況
1998年至今,全國共組織133萬人次參加創業培訓,其中,2001年後發展較快,2001年至今共培訓130萬人次,培訓後有56萬人成功創辦了企業或實現了自謀職業,創業成功率達43%。
2、SIYB中國項目
(三)開展技能振興行動,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
1、目標:擴大高技能人才培養規模,培養適應現代製造業和相關產業發展需要的高級技能人才。
2、行業層面:
已啟動項目:機電、信息、電力產業
方式:聯合行業和大型企業集團,依託骨幹教育培訓機構,校企結合培訓。
3、地區層面:
2005年5月,啟動國家高技能人才東部地區培訓工程。
4、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
在全面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的基礎上,從2004年至2006年的三年內,在製造業、服務業及有關行業技能含量較高的職業中,實施50萬新技師培養計畫。
(四)實施高職院校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促進大學生就業
1、指導思想:瞄準市場需求、提升職業能力、轉換擇業觀念、加強就業服務
2、內容:職業指導、技能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創業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就業服務
(一)實施西部遠程培訓工程
利用勞動保障部遠程培訓網,採取衛星數據傳輸技術和網際網路技術相結合,為內蒙古、四川、貴州、廣西、陝西、青海、新疆、甘肅等西部省區開展遠程培訓,重點為這些地區的下崗職工提供職業指導、創業培訓、家政服務、職業技能培訓的遠程培訓。
再就業
優勢不足
優勢心智成熟,處事老練,有工作經驗,有社會閱歷,有技術基礎,有現成的社會關係,有一定的道德約束力;珍視就業機會,
容易產生歸屬感,敬業精神較強,穩定程度較大;組織紀律與法紀意識均較強,薪資要求不會過分,一般不存在住房等生活上的要求;就業途徑增多,比如:網路招
聘、社會招聘、人才市場、熟人介紹、獵頭服務、一覽職通車等。
不足
知識功底和時代有程度不同的差距,研究開發能力較薄弱,專業技術能力偏於陳舊或者欠缺;事業衝勁小,對新事物的接受與新環境的適應都不是很快;求職人員增多,人才素質增強,企業可選擇空間變大,競爭壓力也相應更大。
再就業優惠證
指職工因企業破產或裁減人員等原因失去工作崗位。下崗與失業的主要區別是:失業人員已與企業解除勞優惠證動關係,檔案已轉入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而下崗職工雖然無業,但未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檔案關係仍在原企業。下崗職工在保證最低生活需要的條件下,可以積極尋找新的就業崗位,或積極參加職業培訓,為重新上崗創注意事項
剛走出職業院校校門不適應崗位工作或下崗了怎么辦?我省提出,鼓勵學校實行畢業生“召回”制度,再培訓合格後重新推薦就業,為學生、家長解除後顧之憂。
日前,我省剛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意見》中提出,有關部門和各職業院校要成立專門的就業指導機構,
做好畢業生情況的跟蹤調查與跟蹤服務,組成專門就業指導隊伍,拓寬就業渠道。有條件的學校對上崗後不能適應工作或因企業倒閉等原因而下崗的畢業生,實行
“召回”制度。
為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我省還提出搞好人才、勞動力市場預測與分析,建立就業信息服務平台,為職業學校畢業生在本地
或異地就業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積極協助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到國(境)外就業,放寬對職業學校學生的戶籍政策,在學生入學和畢業時,與大中專學生同等辦理轉
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