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概念
基本信息
詞目:意志
拼音:yì zhì
基本解釋:
1.決定達到某種目的而產生的心理狀態。如:人民的意志。
2.是人有意識、有目的、有計畫地調節和支配自己行為的心理過程。
引證解釋
指決定達到某種目的而產生的心理狀態,常以語言或行動表現出來。
《商君書·定分》:"夫微妙意志之言,上知之所難也。" 晉葛洪 《抱朴子·自敘》:"既性暗善忘,又少文,意志不專,所識者甚薄,亦不免惑。" 明 《殺狗記·斷明殺狗》:"被告的沒理會,告狀的失了意志。" 楊朔 《潼關之夜》:"她的革命意志雖然堅強,但她的心始終有血有肉。"
基本含義
意志是人自覺地確定目的,並支配行動,克服困難,實現目的的心理過程。即人的思維過程見之於行動的心理過程。無意識的本能活動、盲目的衝動或一些習慣動作都不含有或很少有意志的成分。意志: 意,心理活動的一種狀態。志,對目的方向的堅信、堅持。意志,即對實現目的有方向、有信念地堅持的一種心理活動(含潛意識中的心理活動)。
人類特有的有意識、有目的、有計畫地調節和支配自己的行動的心理現象。其過程包括決定階段和執行階段。決定階段指選擇一個有重大意義的動機作為行動的目的,並確定達到該目的的方法。執行階段即克服困難,堅定地把計畫付諸實施的過程。意志的調節作用包括發動與預定目的相符的行動以及抑制與預定目的矛盾的願望和行動兩方面。
人的行動主要是有意識、有目的的行動。在從事各種實踐活動時,通常總是根據對客觀規律的認識,先在頭腦里確定行動的目的,然後根據目的選擇方法,組織行動,施加影響於客觀現實,最後達到目的。例如同學們進高等師範院校學習,立志從事教育事業,這首先要確定行動目的,然後根據這個目的頑強地刻苦學習,參加體育鍛鍊,克服各種困難,爭取在德智體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長為合格的人民教師。在這些行動過程中,不僅意識到自己的需要和目的,還以此調節自己的行動以實現預定的目的。意志就是在這樣的實際行動中表現出來的。
意志是人們自覺地確定目的並支配其行動以實現預定目的的心理過程。《心理學大辭典》155頁中認為:“意志是個體自覺地確定目的,並根據目的調節支配自身的行動,克服困難,實現預定目標的心理過程。”我們生活工作中常常如決策、計畫、實施乃至娛樂消遣行為等,都需要程度不同的意志過程的參與,但並不代表這一切都需要“克服困難”,或者說有一種困難的感覺。進一步說,如果有這種困難為難的感覺才算是心理上的意志過程,恰恰等於說當人感覺力所難及時或者人不願出力時人才會有意志過程,而這恰恰是與意志心理過程的事實存在狀況不符。
意志是人的意識能動性的集中表現,是人類特有的心理現象。它在人主動地變革現實的行動中表現出來,對行為(包括外部動作和內部心理狀態)有發動、堅持和制止、改變等方面的控制調節作用。
人的行動是由各種不同的動機決定的,這些動機是為了保證生存和滿足各種需要而產生的。當一個人意識到自己或社會有某種需要時,就會產生滿足需要的願望,從而進一步有意識地確定追求的目的,擬定達到目的的計畫,並做出行動。這種行動始終是由意識調節支配的,是自覺的、指向於一定目的並與努力克服達到目的所遇到的障礙相聯繫的。從產生動機到採取行動的這種心理過程就是意志。意志行動不同於生來具有的本能活動和缺乏意識控制的不隨意行動,而是屬於受意識發動和調節的高級活動。人的生活、學習和勞動都是有目的的隨意行動,都是人類所特有的意志行動。
主體與客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分為兩個相反的方面:一個是客體對主體的作用;另一個是主體對客體的反作用。主體與客體之間的作用與反作用相互促進、相互依賴、互為前提、共同發展。價值關係反映了客觀事物對於主體生存與發展所產生的作用過程,行為關係則反映了人對於客觀事物的反作用過程。
行為關係體現了主體的能動性,反映了主體運用自己的本質力量對客體施加反作用力,創造新價值的過程,價值增值是行為關係的核心內容,也是價值關係與行為關係的根本差異之所在。任何價值關係既需要進行消費,也需要進行生產,才得以存在和發展下去,如果沒有價值生產,價值關係就會成為無源之水,如果沒有價值消費,價值關係就會將變得毫無意義。人通過實踐活動進行價值生產,使實踐活動具有價值增值的特徵,行為關係可以看作是一種特殊的、能夠產生價值增值的價值關係,它是一種把主體的本質力量和主體的生存與發展聯繫起來的價值關係。
意志的本質就是:人對於自身行為關係的主觀反映就是意志,它構成人的主觀意識的第三種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
知(即認知)、情(即情感)、意(即意志)是人類心理活動的三種基本形式,人們認識世界的主觀意識過程,通常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一是認知階段。目的在於解決“是什麼”或“什麼事實”的問題。人只有首先了解事物的外在特性(或外部聯繫)和內在規律(內在本質),即首先了解事物“是什麼東西”,才能對它進行其它方面的深入了解。
2.二是評價階段。目的在於解決“有何用” 或“有什麼價值”的問題。人只有了解在了解事物“是什麼東西”以及“對我有何價值”,才能知道如何對它採取正確的處理措施。
3.三是意志(或決策)階段。目的在於解決“怎么辦” 或“實施什麼行為”的問題。就是針對事物的品質特性以及每一品質特性對於人的價值,人將選擇一個最合適的行為,以便能夠充分有效地利用事物的價值特性。
沒有“認知”的評價就是一種盲目的評價,沒有“認知”的意志就是一種盲目的意志;沒有“評價”的認知就是一種麻木的認知,沒有“評價”的意志就是一種無聊的意志;沒有“意志”的認知就是一種空洞的認知,沒有“意志”的評價就是一種空洞的評價。
兩個方面
意志包括感性意志與理性意志兩個方面。感性意志是指人用以承受感性刺激的意志,它反映了人在實踐活動中對於感性刺激的克制能力和興奮能力,如體力勞動需要克服機體在肌肉疼痛、呼吸困難、血管擴張、神經緊張等感性方面的困難與障礙。理性意志是指人用以承受理性刺激的意志,它反映了人在實踐活動中對於第二信號系統刺激的克制能力和興奮能力,如腦力勞動需要克服大腦皮層在接受第二信號系統的刺激時所產生的思維迷惑、精神壓力、情緒波動、信仰失落等理性方面的困難與障礙。
意志既要考慮客觀事物本身的運動狀態與變化規律,還要考慮主體的利益需要,尤其要考慮人對於客觀事物的反作用能力,它是一種非中性的而且是能動的、創造性的反映活動。
認知情感與意志的辯證關係
綜上所述,人的三種基本的主觀心理活動(認知、情感與意志)分別反映了三種基本的客觀事物(事實關係、價值關係和行為關係)。人為了生存和發展就必須首先感知和了解各種事物的事實關係,其次要掌握這些事物對於人的價值關係,再要掌握每個行為的價值關係並且判斷、選擇、組織和實施一個最佳的行動方案。第一步由認知活動來完成,第二步由情感活動來完成,第三步由意志活動來完成,因此從認知到情感,再從情感到意志,是一條基本的、不可分割的人類自控行為的流水線。
知、情、意(即認知、情感與意志)的辯證關係在根本上取決於事實關係、價值關係與行為關係的辯證關係。
1.情感是一種特殊的認知,意志又是一種特殊的情感。客體對於人的生存與發展的意義也是客體的一種關係屬性,只因為它有著特殊的意義,才與其它關係屬性區別開來,因此價值關係是一種特殊的事實關係,情感是一種特殊的認知;本質力量是人的一種最重要的價值屬性,只因為它有著特殊的意義,才與一般的價值屬性區別開來,因此行為關係是一種特殊的價值關係,意志是一種特殊的情感。從廣義角度來看,知、情、意都是一種認知活動,只是各自側重於不同的角度,情感側重於從意義的角度進行認知,意志側重於從行為效應的角度進行認知。
2.認知、情感與意志相互區別。其主要區別是:認知一般是以抽象的、精確的、邏輯推理的形式出現,情感一般是以直觀的、模糊的、非邏輯的形式出現,意志一般是以潛意識的、隨意的、能動的形式出現;認知主要是關於“是如何”的認識,情感主要是關於“應如何”的認識,意志主要是關於“怎么辦”的認識。如果把情感與認知割裂開來,就會使情感沒有客觀依據而變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把情感與認知混淆起來,又會使情感失去公正性而變成了“成者為王,敗者為寇”;如果把情感與意志割裂開來,就會使情感成了空洞的情感;如果把情感與意志混淆起來,又會使情感成了糊塗的情感。
3.認知、情感與意志相互依存、相互聯繫。沒有事實關係,價值關係就成了無源之水,沒有價值關係,行為關係也成了無源之水,因此認知是情感的源泉,情感是意志的源泉;事實關係以價值關係為導向,價值關係又以行為關係為導向,因此認知以情感為導向,情感以意志為導向;情感最初是從認知中逐漸分離出來的,它又反過來促進認知的發展,意志最初是從情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它又反過來促進情感的發展;認知、情感與意志相互滲透、相互作用、互為前提、共同發展。
運行程式
意志是人對於自身行為的價值關係的主觀反映,具體而言,就是人腦對於自身行為的價值率高差的主觀反映,其客觀目的在於引導主體根據各種行為的價值收益率的多少(即行為價值率高差的大小)來選擇、實施、評價和修正自身的行為活動,使主體能夠以最少的代價取得最大的收益。
意志活動的運行程式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
1.價值目標的確立。人在某一時期內通常會有若干價值需要,並在大腦中會形成相應的主觀欲望,這些欲望的滿足具體表現為某一種價值事物(如食物、金錢、地位或愛情)的獲取或價值目標的實現,其生理機制是:某一種價值目標(或價值需要的目標物)在大腦皮層中所對應的興奮灶得到鎖定和激發。
2.整體規劃的設計。人能夠針對已經確定的價值目標,設計出一個整體規劃,並對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安排。由於任何一個價值目標必須通過實施一系列的複雜行為來實現,每個階段、每個環節的工作可以看作是一個複雜行為,這一系列的複雜行為可以看作是一個超複雜行為,因此整體規劃的設計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超複雜行為的設計過程,具體而言,就是把多個複雜行為按照不同的結構方式進行排列組合,並計算出每一種排列組合的價值率,然後比較並選擇出最大價值率的超複雜行為。其生理機制是:某一種價值目標在大腦皮層中相應區域的興奮灶得到激發後,會使人產生強烈的情感體驗,這個興奮灶將對額葉區的若干複雜行為的興奮灶產生強烈的吸引力,並使之按照一定的結構方式組合成一個新的興奮灶群,組合的原則是儘可能使合成的興奮強度達到極大值,從而使各個複雜行為能夠協調一致,並產生具有極大值價值率的超複雜行為。這一過程往往會反覆多次,然後,把多個具有極大值價值率的超複雜行為進行比較,最後來確定一個具有最大值價值率的超複雜行為作為實現這一價值目標的整體規劃。
3.實施細則的制定。整體規劃確定以後,對於每一個階段、每一個環節的工作就需要進行具體安排,這就是實施細則的制定。對於構成超複雜行為的每一個具體的複雜行為,通常需要多個簡單行為按照一定的結構方式來協調完成,因此實施細則的制定過程實際上就是每一個複雜行為的設計過程,具體而言,就是把多個簡單行為按照不同的結構方式進行排列組合,並計算出每一種排列組合的價值率,然後進行比較,選擇出具有最大價值率的複雜行為。其生理機制是:按照整體規劃,某個階段、某個環節所對應的某種複雜行為,在大腦皮層中相應區域的興奮灶得到激發後,會使人產生強烈的情感體驗,這個興奮灶將對額葉區的若干簡單行為的興奮灶產生強烈的吸引力,並使之按照一定的結構方式組合成一個新的興奮灶群,組合的原則是儘可能使合成的興奮強度達到極大值,從而使各個簡單行為能夠協調一致,並產生具有極大值價值率的複雜行為。這一過程往往會反覆多次,然後,把多個具有極大值價值率的複雜行為進行比較,最後來確定一個具有最大值價值率的複雜行為作為實現整體規劃在某一個階段、某一個環節工作的實施細則。
4.具體行為的落實。實施細則確定以後,對於每一個具體行為需要進行落實。對於構成複雜行為的每一個具體的簡單行為,通常需要多個本能動作(無條件反射或一級條件反射)按照一定的結構方式來協調完成,因此具體動作的落實過程實際上就是每一個簡單行為的設計過程,具體而言,就是把多個本能行為按照不同的結構方式進行排列組合,並計算出每一種排列組合的價值率,然後進行比較,選擇出具有最大價值率的簡單行為。其生理機制是:按照實施細則,每一個簡單行為在大腦皮層中相應區域的興奮灶得到激發後,會使人產生強烈的情感體驗,這個興奮灶將對額葉區的若干本能行為的興奮灶產生強烈的吸引力,並使之按照一定的結構方式組合成一個新的興奮灶群,組合的原則是儘可能使合成的興奮強度達到極大值,從而使各個本能行為能夠協調一致,並產生具有極大值價值率的簡單行為。這一過程往往會反覆多次,然後,把多個具有極大值價值率的簡單行為進行比較,最後來確定一個具有最大值價值率的簡單行為作為實現實施細則的具體動作。
5.意志動力特性的修正。人對於每個自身的行為動作(超複雜行為、複雜行為、簡單行為和本能行為)都有一個意志,由於意志是人對其行為價值率高差的一種主觀估計,因此必然存在著或多或少的誤差,需要進行不斷的修正。以複雜行為的修正為例,意志的修正程式是:人在實施某個複雜行為之前,總會對相關的所有簡單行為的價值率進行分析,並在此基礎上對整個複雜行為的價值率產生一個預測值,與人的中值價值率進行比較後,在人的大腦中形成了實施這個複雜行為的意志。在完成這個複雜行為後,人又會對其價值率的實際值與預測值進行對照,如果存在明顯的誤差,就會對其中一個或多個簡單行為價值率的預測值或意志進行修正,修正的優先順序是:先修正相對不熟悉的、新出現的或相對不明確的簡單行為的意志;如果有兩個以上不熟悉的簡單行為,則先修正低價值層次的簡單行為的意志;如果有兩個以上不熟悉的低層次的簡單行為,則先修正使用規模較大的簡單行為的意志。
意志素質
目前,人們普遍認為,在智力商數以外,只存在一個生命科學參照元素:情緒商數(即情商EQ),情緒商數往往比智力商數更為重要,它決定著一個人的婚姻、事業及人際關係的成敗。事實上,除了“智商”和“情商”外,還存在第三個相對獨立的生命科學參照元素,這就是“意商”,它既不同於智商,也不同於情商。人的全部認識活動可分解為知、情、意三種相對獨立的心理活動,人的綜合心理素質也相應地分解為三種相對獨立的心理素質:認知素質(或智力素質)、情感素質和意志素質,它們分別用以反映人對於事實關係、價值關係和實踐關係的認識能力。
意志素質的高低取決於人對於實踐關係的主觀反映(構想、計畫、方案、措施、毅力等)與實際情況相吻合的程度,它包括意志的果斷性、自覺性、自製性、堅韌性等,具體體現為形成創造性構想、準確性判斷、果斷性決策、周密性計畫、靈活性方案、有效性措施、堅定性行為等方面的能力。
人的意志素質可採用“意商”參量來描述,其大小取決於人的意志年齡與其實際年齡的比值。意商較高的人能夠準確地、嚴格地控制自己各種活動的強度、穩定性、靈活性、發生頻率或機率、牽涉範圍、作用對象等,並準確地估算、全面地掌握、深刻地了解自己的活動可能產生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從而正確而果斷地做出相應的行為決策,並有效地實施它。他既能頑強奮鬥又能急流勇退,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既有創造性又有繼承性;他善於總結經驗教訓,不犯重複性錯誤;他善於中庸之道,既不犯左傾冒進的錯誤,也不犯右傾保守的錯誤;他能夠保持其行為規範與道德準則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在為人處世上做到不亢不卑、以身作則、言行一致、信守諾言;他辦事利索、決策果斷,有頑強的毅力和堅韌不拔的意志;他心胸寬闊、嚴於律已,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犧牲精神;等等。
教學模型
1.意志的客觀目的。意志的哲學本質就是人對於自身行為價值關係的一種主觀反映,意志與行為價值關係在本質上就是主觀與客觀的關係。也可以說,人的意志活動的邏輯過程與一般情感活動的邏輯過程基本上相同,其主要區別在於所反映的對象不同,一般情感活動所反映的對象是一般事物的價值關係,而意志活動所反映的對象是主體自身行為的價值關係。人的任何行為一方面能夠獲取一定的價值收益,另一方面需要耗費一定的價值代價,單位時間內的價值收益與價值代價之比,就是該行為的價值率。根據“中值價值率分界定理”:當某一行為的價值率大於主體的中值價值率時,主體就會不斷擴大該行為的作用規模(或發生頻率);相反,當某一行為的價值率小於主體的中值價值率時,主體就會不斷縮小該行為的作用規模(或發生頻率)。與情感的客觀目的相同,意志的客觀目的在於識別主體自身行為的價值率高差(即行為的價值率與主體的平均價值率之差),人在意志的引導下,可以對不同的行為產生不同的選擇傾向:價值率高差較大的行為將會不斷地加強,價值率高差較小的行為將會不斷地削弱。
2.意志的數學定義。由於行為的價值率高差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價值特性參量,它從根本上決定著人對於該行為的基本態度與取向,決定著人對該行為的價值投入方式和投入規模,因而必然會反映了人的頭腦中來,形成一種特定的主觀意識——意志。為此,做出如下定義:
意志:人對自身行為的價值率高差△P所產生的主觀反映值,定義為人對該行為的意志。
人的行為方式是複雜多樣的,人對於自身所有行為方式所產生的意志可以組成一個複雜的意志系統,並可採用一定的數學表達式進行描述和運算。
意志矢量:人對於自身所有行為的意志所組成的數學矢量(或數學矩陣),稱為意志矢量(或意志矩陣)。
有些抽象行為本身是由多個具體行為所組成,則抽象行為的意志可用多個具體行為的意志所組成的意志矢量來描述。如果多個具體行為又是由若干更具體的行為所組成,則多個具體行為的意志可分別用若干更具體行為的意志所組成的意志矢量來描述,這時,抽象行為的意志可用一個二維的意志矩陣來描述。
同理,可以定義n維意志矩陣。
意志的並集運算:當某一母集行為是眾多子集行為的並集時,人對於母集行為的意志可由各子集行為的意志的並集運算而得,從而構成並集意志。
意志的交集運算:當某一母集行為是眾多子集行為的交集時,人對於母集行為的意志可由各子集行為的意志的交集運算而得,從而構成交集意志。
意志的合成運算:集體對於某一行為的意志強度可由各成員的意志強度合成運算而得,從而構成該行為的合成意志。
三大定律
意志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情感,同樣遵循情感強度三大定律,即:
意志強度第一定律(即意志強度對數正比定律):意志的強度與自身行為活動的價值率高差的對數成正比。
意志強度第二定律(即意志強度邊際效應定律):意志的強度隨著自身行為的活動規模的增長而下降。
意志強度第三定律(即意志強度時間衰減定律):意志的強度隨著自身行為的持續時間的增長而呈現負指數下降。
人的自身行為活動的價值率高差越大,根據意志強度第一定律,它所產生的意志強度越大,人就會越經常地、大規模地發展這一行為活動;同時,根據意志強度第二定律,其價值率就會逐漸下降並趨近於人的中值價值率,它所產生的意志就會逐漸衰退,以至最終消失,從而體現出意志強度第三定律。
邏輯關係
知、情、意之間的邏輯關係可以從多種角度進行考察。
1.從哲學範疇來看:情感是一種特殊的認知,包含在廣義認知的範疇之內;意志是一種特殊的情感,包含在廣義情感的範疇之內。
2.從生理機制來看:認知是一般事物的刺激信號在大腦皮層相應區域所誘發的興奮灶與周圍其它神經組織(不含邊緣系統和網狀結構)之間所建立的神經聯繫之總和;情感是價值事物的刺激信號在大腦皮層相應區域所誘發的興奮灶與邊緣系統及網狀結構所建立的神經聯繫之總和;意志是行為活動的刺激信號在大腦皮層相應區域所誘發的興奮灶與邊緣系統及網狀結構所建立的神經聯繫之總和。
3.從發生順序來看:首先產生認知,再出現情感,最後形成意志。如果沒有形成對事物的基本認識,就不可能產生任何情感;沒有形成對事物的基本情感,就不可能產生任何意志。
4.從功能控制來看:意志控制著情感,情感又控制著認知。意志對情感的控制不是對情感的否定和壓抑,而是對情感的綜合運用和統籌兼顧,使人不至於在各種情感上顧此失彼或輕重失衡;同樣,情感對認知的控制不是對認知的否定和壓抑,而是對認知的協調和組織,使認知不至於盲目而忙亂。
5.從進化時序來看:情感從認知進化而來,意志又從情感進化而來。情感作為一種特殊的認知是從一般的認知中分離出來的;意志作為一種特殊的情感,是從一般的情感中分離出來的。
6.從功能基礎來看:認知為情感提供功能基礎,情感又為意志提供功能基礎。如果沒有認知功能,就不可能產生任何情感;如果沒有情感功能,就不可能產生任何意志。
7.從價值目的性來看:情感使認知具有了目的性,使認知能夠按照人的價值需要進行發展;意志又使情感具有了目的性,使情感能夠按照人的價值需要進行發展。如果沒有情感的引導,人的認知活動就是漫無邊際,人就會遇到什麼就認識什麼;沒有意志的引導,人的情感活動也是盲目的、受本能控制的,人就會見利忘義、見異思遷、低級趣味。
意志特徵
1.意志行動的目的性:人的意志由於具有明確的目的性,它才能既發動符合於目的的某些行動,又能制止不符合目的某些行動。意志行動效應的大小,是以人的 目的水平的高低和社會價值為轉移的。目的越高尚、越遠大、越有社會價值,意志表現水平就越高。
2.意志行動是與克服困難相聯繫的:克服困難的過程也就是意志行動的過程。困難有外部困難和內部困難兩種。人的意志堅強與否、堅強程度如何,是以困難的 性質和克服困難的難易程度來衡量的。
3.意志行動以隨意動作為基礎:人的行動是由動作組成的,動作有不隨意動作和隨意動作兩種。不隨意動作是指無預定目的的動作,隨意動作則是指有預定目的、受意識指引的動作。有了隨意動作,人們就可以根據目的組織、支配和調節一系列的動作,實現預定的目的。隨意動作是意志行動的必要組成部分,是意志行動的基礎。
訓練過程
從小事開始鍛鍊自己的意志
培養意志應該從小事做起,不要以為是小事就不屑注意,恰恰是小事能反映一個人的意志,高爾基曾說過:“哪怕是對自己的一點小小的克制,也會使人變得剛強有力!”中學生處於掌握知識階段,對於身邊的小事,要善於用來培養自己的意志,如以注意衛生為例,不隨地吐痰不隨地投雜物,便後沖水等。生活中的小事俯拾皆是,反觀自身的弱點、缺點,堅持去克服它,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持之以恆,這樣才能培養自己的意志品質。
運用學習來提高意志力
努力學習,掌握知識技能,是中學生的首要任務。學習需要意志力,而學習也是鍛鍊意志力的方式。給自己立好一個目標,堅持學習,持之以恆,使自己的意志得到提高。
完成一些有一定難度,而又力所能及的任務
任務過於簡單,過於容易,激不起克服困難的力量,沒有鍛鍊意志的價值;而過於困難,無論如何努力也無法成功,則打擊了自己的自信心,同樣鍛鍊不了意志。為了培養鍛鍊意志,應有意識地去完成一些力所能及而又有一定的難度的任務。例如,數學較差的學生,應該將目標定在70分以上;基礎較好的,則應該向85分以上看齊。所以,確定恰當的目標,進行有一定難度的任務,就可以達到鍛鍊意志的目的。
堅持參加體育鍛鍊
體育鍛鍊是鍛鍊意志品質的好方法,如長跑,如果沒有一定的意志力是很難堅持跑下來的,爬山、游泳、足球、伏地挺身、跳繩、籃球、圍棋等等,都對培養人的意志力有良好的效果。
根據自身意志品質的特點,設計相應的鍛鍊方法
不同的人意志品質有不同的特點,中學生應根據自己的意志特點設計相應的鍛鍊方法,才能達到較好的效果。例如:有的人對待苦累繁雜的工作都能堅持完成,但如果有病要去打針,卻怕得很,常不能遵醫囑,完成打針療程。有不少人吃苦耐勞,能任勞卻不能任怨,受不得氣。有的人在學習上能孜孜不倦,刻苦努力,但對生活上許多細節,卻缺乏耐心。所以培養自己的意志品質,應設計相應的鍛鍊方法,克服自身弱點,成為意志品質堅強的人。
藉助集體生活來提高意志力
集體活動多,可以培養人的意志力,如集體去登山、野炊,可以使體力弱的同學得到平時鍛鍊不到的效果,如集體參加一場球賽等。集體的力量可以使一個人的意志力提高更快,集體的力量可以使一個弱者變成一個強者。
意志的作用
1.意志使認識活動更加廣泛、深入
意志是在人的認識和情感活動基礎上產生的。同時,認識活動也離不開意志的作用,意志使認識活動更加廣泛深入。在認識活動中,有意注意的維持、知覺的合理組織、解決問題的思維活動的展開等,都需要人的意志努力和意志行動。同時,積極的意志品質如自覺性、恆心等能促進人認知能力的發展。
2.意志調節著人的情緒、情感
首先,情緒、情感影響著意志行為。積極的情緒、情感是意志行動的動力,消極的情感是意志行為的阻力。其次,意志對情緒、情感起調節控制作用。意志堅強的人可以控制與克服消極情緒的干擾,是情緒服從理智,把意志行動貫徹到底。相反,意志薄弱者則易成為情緒的俘虜,使意志行動不能持之以恆。
3.意志對人的自我修養具有重要意義
意志的品質
構成人的意志的某些比較穩定的方面
1.獨立性:人不屈服於周圍人的壓力,不隨波逐流,能根據自己的認識與信念,獨立採取決定,執行決定
它與武斷和受暗示性的差別在於個體的認知能力和自信
2.果斷性:有能力及時採取有充分根據的決定,並且在深思熟慮的基礎上實現這些決定
與武斷的差別只在於結果,於優柔寡斷相反
3.堅定性:也叫頑強性。長時間堅持自己決定的合理性,並堅持不懈地為執行決定而努力
有明確的行動方向,和執拗的差別只在於結果
4.自制力:善於掌握和支配自己行動的能力,也表現為對情緒狀態的調節
決策時的獨立性和果斷性+執行時的堅定性=自制力
意志行動中的挫折
1.挫折的含義:個體的意志行為受到無法克服的干擾或阻礙,預定目標不能實現時所產生的一種緊張狀態和情緒反應
挫折包含三層含義,即挫折情景、挫折認知、挫折行為
2.挫折情境的形成:挫折情景就是使目標不能實現的各種阻礙和干擾的因素,概括起來分為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兩類
主觀因素是個體的生理和心理因素;客觀因素主要包括自然和社會環境因素。
3.挫折的反應:個體對挫折的反應表現在三方面,即情緒性反應、理智性反應和個性的變化
情緒性反應——表現為強烈的內心體驗或特定的行為反應,如冷漠、退化、固執等
理智性反應——意志行動的表現,審時度勢,積極進取,勇往直前,堅定不移地朝向目標
個性的變化——持續或重大的挫折甚至能使挫折反應固定下來,形成習慣和個性特點,影響個性的形成發展
4.挫折的承受力:能否經受得起挫折不僅決定於個體經受挫折時的心態,對挫折的認識、評價和理解,還取決於個體對待挫折的
態度以及對付挫折的行為方法,集中重要的增強挫折承受力因素如下:
正確對待挫折——挫折是普遍存在的,它是生活的一部分
改善挫折情景——用智謀預防、改變、消除或逃避挫折情境
總結經驗教訓——善於總結自己和別人失敗和挫折中的教訓
調節抱負水平——要使個體生活中產生成就感又不受挫折,就提出適合自己能力的有挑戰的標準
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
意志的培養
1.形成積極堅定的世界觀、人生觀和信念
2.掌握科學的知識和技能,明確切實可行的學習目的
3.培養深厚堅定的情感
4.積極參加各種實踐活動
5.發揮榜樣的作用
6.加強自我鍛鍊
7.根據自己的個性特徵進行意志鍛鍊
調節作用
意志對行動的調節作用保證了人的行為的方向性,調節的最終結果表現為預定目的的實現。
意志對行動的調節作用表現在對認識行動的發動和抑制兩個方面。
發動表現為推動人去從事為達到預定目的的行為。
抑制表現為制止和預定目的相矛盾的願望和行動。
當理智與感情發生衝突時,意志的力量體現在控制自己的行動服從於理智。
相互關係
意志與認識、情感活動是緊密聯繫而又相互區別的:
客觀世界與社會實踐是意志力量的源泉,認知過程是情感和意志的前提和基礎,沒有認知過程,就不會產生情感和意志過程。
情感對認知和意志過程有增力或減力的重要影響作用——既可能是認知和意志行動的動力,也可能是其阻力。
反過來,意志對認知和情感過程有調節作用。第二信號系統的過程中,意志起著重要的調節作用。
三者相互影響、彼此滲透構成了統一的心理過程。
名人名言
①在堅強的意志面前,一切都會臣服。——泰戈爾
②人們的毅力是衡量決心的尺度。——穆泰耐比
③意志與智慧兩者是一個相同的東西。——斯賓諾莎
④偉大的人做事絕不半途而廢。——維蘭花
⑤只要有決心和毅力,什麼時候也不算晚。——克雷洛夫
⑥意志引人入坦途,悲傷陷人於迷津——埃·斯賓塞
⑦有了堅定的意志,就等於給雙腳添了一雙翅膀——喬·貝利
⑧萬事皆由人的意志創造。——普勞圖斯
⑨意志在於磨練,成功在於堅持。——周海中
⑩誰有歷經千辛萬苦的意志,誰就能達到任何目的。——米南德
聖經神學
意志(Will)
----信息來源:《聖經神學詞典》
按著神形象造的人,帶著可畏的責任與榮耀,包括有能力作出具有意義之道德選擇(創一26-27,二16-17)。借著恩典,受造的人類有自由去使用意志,作道德選擇,而這正是聖經所指出,人與其他受造物的分別。神的主權以徹底個人化的方法來深化;在創造的高峰,神造人,使他們擁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順從或不順從,愛或不愛。真正的主權是不專制、不強迫的;它容許人有別的意願。
人墮落以後,意志被誤用了。人類建造那褻瀆神的巴別塔,反映目中無神的態度(創十一1-9)。救贖故事的基礎,在於神為人類提供機會,使他們與他重建那在伊甸園失去的圓滿關係,儘管伊甸園的事件已經產生根本的影響。難怪與神重建關係包括了一系列的道德抉擇。
人類犯罪,主要是由於人單憑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去選擇善惡(創三5、22)。信心和信靠會在意圖的層次上受到根本的考驗(創十七1;比較二十5-6)。在某方面,意圖是希伯來字aba的基本意義。有趣的是,這個關乎按意願來作決定的用詞,常以否定的形式出現──“不肯”(出十27;賽一19-20)。這字詞與動詞“聽”的關係,顯出“聆聽”後一種最初的直覺和理解的能力,其意義往往是對一些事或人做出決定性的行動(結三7)。
值得注意的是,聖經吩咐我們要愛神(申六5)。真愛是不能勉強的。以色列人要對神獨特的本性作出回應,而愛神的呼籲是假設人可以選擇。西方思想很快就進而把人分成不同部分──心、靈魂,和力量──來討論。但在古代近東,人被看成是不可分割的個體;這樣,他必定是全心全人地選擇耶和華作為唯一真實的主。人若按自由意志去選擇愛神(申三十15-20;比較書二十三11,二十四14),他身上的器官(心)、他意志的方向(靈魂),以及他獻身的完全(力量),就有真正的意義。
按著聖經來說,心主要指一個人內在的本質,包括意志、思想和感情。抉擇就是心的決定(代下十一16,十二14;伯三十四14)。意圖顯然是與道德的責任結合。在一個人作出行動之前善與惡,已經在他的心裡出現(創六5;詩七十八8)。因此,人在重新得著平安之前,必須對付背逆、硬心,和抗拒履行聖約義務的心;人首先要有內在的轉變。這在大衛祈求“專心、一心”敬畏和稱讚神的禱告裡(詩八十六11-12)清楚可見。要強調的是,在基礎上,神的旨意與人的意願實際上是不能劃分的。能否繼續自願地服侍和奉獻,是在於神恩典的作為。
耶和華甘心樂意揀選以色列人作他的子民(撒上十二22),以色列人卻往往誤用自由意志來回應神(尼九17;何五11;亞七11-12)。神子民對神的恩典作出回應,嘗試全心守律法的時候,神與子民的關係就得以恢復。神若渴望和喜悅甘心的奉獻(出三十五29;利二十三18),這關係就得以修復。以色列明白甚么能帶來真正的快樂(詩五十一15-17),這證明無論神或以色列都可自由地改變主意。樂意的心是神所喜悅的(瑪一8、13)。
我們嘗試評估舊約的見證時,會發現焦點在於神的旨意。當人慎重地選擇時,就反映了神的形象。對聖約的忠心和委身在於彼此的意願和選擇去愛,縱然在以色列的情況中,其中一方永遠是在上的(申七7-9)。
新約不過把舊約對人類有選擇自由的概念深化。新約斷言神有至高無上的旨意,而人在神指引之下,能做出決定,這份神所恩賜的禮物一直都是完整的。
新約有兩群主要的字眼:(1)出於內心的意向或決定,由靈所引導的意圖,和經過深思熟慮、由意志所作出的自由決定(boulemai);(2)欲望、願望,或意願,以及意志或意圖。這兩個字群在上述所有舊約的概念里交替地使用。值得注意的是,出現次數遠超過boulomai(前者是207次,後者37次)。與神沒有直接關係的自由決定,在整本新約里都有出現。約瑟“不願意”明明地羞辱馬利亞,因此他仔細考慮,“想”把她休了;經文所談及的都是人類意志力的行使,這突顯了聖經的傳統思想,就是雖然神知曉萬事,但他決不專制獨裁地強加在人類的意志上(路七30:“廢棄了神的旨意”;林前四5)。神的旨意或意願是完全的,但他的廣闊偉大,在有需要的時候,足以吸納和包容人的意願(徒二23)。
耶穌在順服神的旨意上,正如他的生活各方面,是我們的最佳榜樣;他完全順服神的旨意,但在過程中卻沒有消減個人的選擇。在約翰福音和路加福音里,意志的使用不單有基督論方面的含義,也對人類有良好啟示。我們若能對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作出正確的解釋,就不會誤以為神未得救主同意就預定所有事情(路二十二42)。耶穌禱告說:“父啊,你若願意……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此處揭示了關乎人類意志的重要啟示。聖經向人啟示神的旨意,主要是他要拯救人的意願。神呼籲人對他這個心意和預備作出回應。當人願意選擇神的旨意,放下自己的意願時,十字架的模式就被彰顯。若神的旨意主要是關乎救贖的工作,那旨意必須也成為信徒主要的意向和目的。承擔神旨意所產生的衝擊,必從信徒所作的各種倫理道德抉擇中顯明出來(太二十二37;可十二30;腓二13;來十三21)。
M. William Ury
另參:“人,人類”;“心”;“神的旨意”。
參考書目:
A. P. Hayman,SJT37:1 (1984):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