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下地中分,指莊園領主與地頭把莊園(下地)折半(中分),各自領有所有權,互不干涉的方法。
地頭請是一種勉強的解決辦法,管理莊園的地頭,並不願意平白無故地將年入的一部分交給遠方什麼事也不做的領主。即使不敢反叛幕府,對此進行抵制的辦法甚多。鎌倉中期,莊園領主出於無奈,索性將莊園的土地農民分為兩部分,和幕府委任的地頭斷絕關係,以解決地頭對莊園利益的侵吞。
分割的方法,一般是均等分割,有些地頭只同意按一比二的比例對分,莊園領主往往需要向幕府申請強制執行。莊園被莊園領主與地頭均分的辦法得到了幕府的承認,地頭從此真正支配了莊園,並繼續侵占原領主所得的部分,在鄉領主逐漸增多。由於地頭受守護支配,各國守護成為實際領主,形成守護領國制,由之發展為守護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