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新國標要求可用於包裝食品的保鮮膜要標有“食品用”字樣,對PVC保鮮膜等應標有“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使用警示語。而那些可以用微波爐加熱的保鮮膜則應標識“可微波爐使用”的字樣,並要詳細寫明加熱的方式和最高耐溫溫度等。

實施

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09年04月17日共同發布的《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GB10457-2009,代替了GB10457-1989《聚乙烯自粘保鮮膜》,並2009年12月01日起正式實施,自實施之日起,GB10457-1989同時廢止。

主要內容

新標準規定了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標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新標準適用於以聚乙烯、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樹脂為主要原料,通過單層擠出或多層共擠的工藝生產的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新標準與原標準的不同點

標準標準

1、將標準名稱由《聚乙烯自粘保鮮膜》修改為《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2、範圍由聚乙烯材質製成的自粘保鮮膜擴大至其他塑膠材質製成的自粘保鮮膜,包括以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樹脂為主要原料通過單層擠出或多層共擠的工藝生產的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3、新標準增加了對原料的技術要求,對於使用的樹脂要求必須為食品級原料,所使用的添加劑和用量也必須符合GB9685的規定;
4、對原標準中厚度偏差中公稱尺寸由0.006mm-0.010mm修改為≤0.010mm,0.011mm-0.020mm修改為>0.010mm,寬度要求中的公稱尺寸也由原標準的300mm修改為w≤200mm、200mm<w≤400mm、w>400mm三種規格,對應的指標要求也做了調整;
5、將原標準中的長度偏差修改為淨卷重極限偏差
6、將原標準中的斷裂伸長率修改為斷裂標稱應變;
7、將原標準中的氣體透過率改為氣體透過率偏差;
8、將直角撕裂強度(縱、橫向)的指標要求由原標準中不低於120N/cm,修改為≥40N/cm;
9、將原標準中水蒸氣透過量改為透濕量偏差;
10、新標準增加了標識卷重、氣體透過率、透濕量的公稱值;
11、增加了標識材質的要求,要求所有保鮮膜應按照GB/T16288進行標識產品材質或種類;
12、新標準中要求對質量含量1%以上的各類添加劑,應標識具體名稱或化學結構式,且保鮮膜應標識淨卷重公稱值和食品用字樣。聚氯乙烯(PVC)材質自粘保鮮膜應標有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警示性語言。

建議與提醒

保鮮膜保鮮膜

著名食品安全與環境問題專家董金獅透露,即使是PE保鮮膜,其質量也存在魚龍混雜的現象。有些廠家出於成本考慮,用工業級或農業級的PE膜替代食品級PE膜來生產保鮮膜,或為了提高粘度和伸展度而添加各種增塑劑等等。董金獅建議,國家應儘快對PE保鮮膜展開專項檢查。
董金獅提醒,保鮮膜最好少用,有些保鮮膜含有的增塑劑會滲入食品中,威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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