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新國標要求可用於包裝食品的保鮮膜要標有“食品用”字樣,對PVC保鮮膜等應標有“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使用警示語。而那些可以用微波爐加熱的保鮮膜則應標識“可微波爐使用”的字樣,並要詳細寫明加熱的方式和最高耐溫溫度等。

實施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09年04月17日共同發布的《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GB10457-2009,代替了GB10457-1989《聚乙烯自粘保鮮膜》,並2010年9月01日起正式實施,自實施之日起,GB10457-1989同時廢止。

主要內容

標準 標準

新標準規定了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標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新標準適用於以聚乙烯、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等樹脂為主要原料,通過單層擠出或多層共擠的工藝生產的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新標準與原標準的不同點

標準

1、將標準名稱由《聚乙烯自粘保鮮膜》修改為《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2、範圍由聚乙烯材質製成的自粘保鮮膜擴大至其他塑膠材質製成的自粘保鮮膜,包括以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樹脂為主要原料通過單層擠出或多層共擠的工藝生產的食品用塑膠自粘保鮮膜;

3、新標準增加了對原料的技術要求,對於使用的樹脂要求必須為食品級原料,所使用的添加劑和用量也必須符合GB9685的規定;

4、對原標準中厚度偏差中公稱尺寸由0.006mm-0.010mm修改為≤0.010mm,0.011mm-0.020mm修改為>0.010mm,寬度要求中的公稱尺寸也由原標準的300mm修改為w≤200mm、200mm400mm三種規格,對應的指標要求也做了調整;

5、將原標準中的長度偏差修改為淨卷重極限偏差;

6、將原標準中的斷裂伸長率修改為斷裂標稱應變;

7、將原標準中的氣體透過率改為氣體透過率偏差;

8、將直角撕裂強度(縱、橫向)的指標要求由原標準中不低於120N/cm,修改為≥40N/cm;

9、將原標準中水蒸氣透過量改為透濕量偏差;

10、新標準增加了標識卷重、氣體透過率、透濕量的公稱值;

11、增加了標識材質的要求,要求所有保鮮膜應按照GB/T16288進行標識產品材質或種類;

12、新標準中要求對質量含量1%以上的各類添加劑,應標識具體名稱或化學結構式,且保鮮膜應標識淨卷重公稱值和食品用字樣。聚氯乙烯(PVC)材質自粘保鮮膜應標有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警示性語言。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 於本標準。

食品用自粘保鮮膜 cling wrap film keepingfresh food

用於包裝食品時,具有自粘功能和食品保鮮或保潔功能的一類薄膜。

聚乙烯自粘保鮮膜 polyethylene cling wrap film keepingfresh food

以聚乙烯(PE)為原料生產的食品用自粘保鮮膜。

聚氯乙烯自粘保鮮膜 polyvinylchloride cling wrap film keepingfresh food

以聚氯乙烯(PVC)為主要原料生產的食品用自粘保鮮膜。

聚偏二氯乙烯自粘保鮮膜 polyvinyl dichloride cling wrap film keepingfresh food

以聚偏二氯乙烯(PVDC)為原料生產的食品用自粘保鮮膜。

多層共擠自粘保鮮膜 multilayer extrusion cling wrap film keepingfresh food

通過多層共擠工藝加工得到的食品用自粘保鮮膜。

自粘性 self-cling

自粘保鮮膜本身具有的粘著性,也稱剪下剝離強度。

開卷性 open-wrapping

使用時保鮮膜由膜卷中引出的難易程度。

防霧性 anti-fogging

保鮮膜具有的防止在其表面形成水珠或水霧的性質。

檢驗規則

組批

產品以批為單位進行驗收。同一牌號原料,同一規格,同一配方,連續生產的產品,以不大於10 000卷為一批。

檢驗分類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外觀、規格尺寸、拉伸強度、斷裂伸長 率、自粘性。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技術要求中的全部項目。至少每年一次。

物理力學性能

從抽取的樣本 中任取一卷進行。

衛生性能

從抽取的樣本中任取一卷進行。

判定規則

合格項的判定

外觀、尺寸偏差樣本單位的判定,分別按規定進行。

物理力學性能

若有不合格項目時,應在原批中抽取雙倍樣品分別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全部合格為合格,否則判為不合格產品。

衛生性能有

不合格項時,則判衛生性能不合格。

合格批的判定

外觀、尺寸偏差、物理力學性能、衛生性能檢驗結果全部合格。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標誌

包裝盒、袋上均應標識

a)產品名稱;

b)產品數 量、規格;

c)製造廠名或商;

e)產品材質或種類;

f)各類添加劑名稱或化學結構式;

g)氧氣透過率、二氧化碳透過率和透濕量的公稱值;

h)淨卷重公稱值;

i)食品用字樣;

j)使用警示語或其他說明。

包裝

內包裝

用膜袋或帶齒條的盒子密封包裝。

外包裝

產品用紙箱或用其他合適包裝進 行外包裝。

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注意防潮、防曬,在裝卸過程中要輕起、輕放,勿重壓。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清潔、陰涼、乾燥的庫房內,不應與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和其他有害物質接觸, 熱源不少於1m,應根據塑膠保鮮膜性能確定合理貯存期。自生產日期起貯存期不超過2年。

建議與提醒

保鮮膜

著名食品安全與環境問題專家董金獅透露,即使是PE保鮮膜,其質量也存在魚龍混雜的現象。有些廠家出於成本考慮,用工業級或農業級的PE膜替代食品級PE膜來生產保鮮膜,或為了提高粘度和伸展度而添加各種增塑劑等等。董金獅建議,國家應儘快對PE保鮮膜展開專項檢查。

董金獅提醒,保鮮膜最好少用,有些保鮮膜含有的增塑劑會滲入食品中,威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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