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我比較能走路,閒來無事就順便走走,如果有事而不急,目的地只有三站五站的距離,我便放棄座車,走著去。
我走路不會感到很疲乏,人家走路會不自覺地放慢腳步,我走路如果不控制會不自覺地加快,這恐怕是一種習慣吧;唯獨感到疲乏的是逛商場,那兒前擠後擁地邁不開腿,琳琅滿目的商品和魚貫而行的人,往往給我弄得頭暈眼花,那才真的累人;現在夫妻逛商場設有“老公暫存處”,那是給我準備的,有了它,等於使我在水深火熱中得到了解放。
給我走的興趣的兩大機遇:一個是去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個是我工作換一個新的地方;遇到這兩種情形,我便走得很興奮。
我在本地工作時,曾經換了好幾個工作地點,每次換地點的兩周之內,我就把單位附近的大街小巷都走全了,這就使我成了專業的指路專家;有的同事問“去某某車站怎么走呢?”我便指路:“出門往右拐再往左拐,有一條居民小區的胡同,你從這兒插過去,又近又方便。”同事依此而行,總不會錯的。
有同事說:“我中午想吃碗拉麵,請問這附近有拉麵店嗎?”我就會指點出離此最近的拉麵店。
有點同事會提出郵信的信箱或者手機繳費的最近位置,這我也早已在散步中觀察好了的。
你別以為我一一指點完了後會得到一聲謝謝或讚嘆,同事們問我路之後就說:“你為什麼對路這么熟悉?是不是你犯了什麼罪,等警察來抓你時,你好奪路而逃?”還有人說:“你是不是白天走路採好點,晚上你就來作案?”不一而足,真是好心當了驢肝肺。
不謝也罷,反正我只是以走路為樂趣。
去個陌生的城市,也就算旅遊吧,大部分人會選些該城市最著名的名勝古蹟看一看,但我最感興趣的是在這城市的小巷裡走一走。
小巷裡的家長里短市井人情,是最能代表著一個城市風貌的,你可以看到這城市居住的最普通的人是什麼樣子,這裡也是一座城市最真實的一面;如果你只去了該城就有名的公園和廣場,你就會被這富麗堂皇所迷惑;如果你在該城的小巷走一走,你對這座城市可能會有相反的印象,這可能是更真實的印象。
如果你順著蘇州河走一走,你就會感覺到上海是從多么髒亂的狀況里發展成一座經濟巨人的,如果你在皇城根的小胡同里走一走,你就會發現北京帶有著古舊的皇城氣息,如果你走進深圳邊遠的小岔路,你就會覺得它過去確實是個小漁村。
走走真好,無怪乎古語說:行萬里路,讀萬卷書。
我比較惋惜的是我所行之路太短,所見之聞太少。
但願今生能有更多的機會,能讓我多走一走,也使我的生命少一些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