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在高級地方政權機關沒有建設以前,紅軍的軍事機關與政治機關,在前委指導之下,平行地執行工作。
二、紅軍與民眾的關係:
(一)凡有全軍意義的事項,如發布政綱等,軍事政治兩機關會銜發布。
(二)民眾工作,如宣傳民眾,組織民眾,建設政權,以及沒收、審判、處罰、募捐、籌款、濟難等事之指揮監督,在地方政權機關沒有建設以前,均屬政治部職權。
(三)凡沒有建立政權機關的地方,紅軍政治部即代替地方政權機關,至地方政權機關建設時為止。凡地方政權機關已經建設的地方,應以使地方政權機關獨立處理一切事情,在民眾中鞏固其信仰為原則。只有在地方政權機關還不健全,及紅軍與地方有關係的事項,得用地方政權機關和紅軍政治部會銜的方法處理之。
(四)幫助地方武裝之建立與發展,這個責任是政治部的。幫助地方武裝之平時的軍事訓練及戰時的作戰指揮,這個責任是司令部的。但均須儘可能地經過地方政權機關的路線,極力避免直接處理。
三、紅軍裡面用人、行政,軍事政治兩個系統各有獨立的路線。彼此有關係時,如人員等之互相調動,訊息之互相傳達等,則用公函平行通報。
四、禮節及軍風紀之執行,軍事政治兩個系統相互間均套用階級服從原則,不得藉口系統不同,有所怠慢或不服指揮。
五、凡給養、衛生、行軍、作戰、宿營等項,政治系統應接受軍事系統之指揮。凡政治訓練及民眾工作事項,軍事系統應接受政治系統之指揮。但指揮的形式,只能直達對方機關裡頭的從屬機關(總務科或副官處等)。
六、凡紅軍籌款的指揮及政治工作用費之決定與支出,均屬於政治部,軍事機關不得干涉(取款的手續,政治部直接軍需處),黨部用費由政治部支給。
七、軍事機關的一切命令,除政治委員須副署外,政治部主任無須署名。政治機關的一切命令,政治部單獨行使,政治委員無須副署。
注釋
[1]九月來信,指陳毅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和周恩來多次談話的精神,為中共中央起草並經周恩來審定的給紅四軍前委的指示信(一九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2]士兵會,指紅軍中的士兵代表會議和士兵委員會,這是為了發揚軍隊內部民主而建立的一種制度。這種制度,後來被廢除了。一九四七年新式整軍運動開始以後,在人民解放軍中,根據紅軍時期和新式整軍運動中的經驗,又在連隊建立過幹部領導的士兵會和士兵委員會的制度。
[3]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敗後,中國共產黨內曾經出現一種“左”傾盲動主義傾向,認為中國革命的性質是“不斷革命”,中國革命的形勢是“不斷高漲”,因而不肯去組織有秩序的退卻,錯誤地使用命令主義的方法,企圖依靠少數黨員和少數民眾在全國組織毫無勝利希望的許多的地方起義。這種盲動主義的行動在一九二七年底流行過,到一九二八年初即逐漸地停止下來,但有些黨員還存在著盲動主義的情緒。
[4]赤衛隊,是革命根據地內民眾的武裝組織,不脫離生產。
[5]黃巢(?――八八四),曹州冤句(今山東菏澤)人。唐朝末年農民起義領袖。他領導的農民戰爭持續了十年,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農民戰爭之一。由於黃巢起義軍只是簡單地進行流動的戰爭,沒有建立過比較穩固的根據地,所以被封建統治者稱為“流寇”。李闖,即李自成(一六○六――一六四五),陝西米脂人。明朝末年農民起義領袖。他領導的起義軍也沒有建立過比較穩固的根據地,總是流動作戰,一六四四年曾攻入北京,不久在明將吳三桂勾引清兵聯合進攻下失敗。
[6]縱隊,當時相當於團;支隊,當時相當於營。
[7]大隊,當時相當於連。
[8]即中共紅軍第四軍前敵委員會和各縱隊委員會。
[9]黨團,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規定:“在非黨組織(如職工會,農會,社會團體及文化組織等)之各種代表大會和會議上及機關中,凡有黨員三人以上者均成立黨團。其任務在於非黨的組織中,加強黨的影響,實行黨的政策,並監督黨員在非黨組織中之工作。”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將“黨團”改稱“黨組”。
[10]指本篇第一部分《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中指出的關於單純軍事觀點等八種錯誤思想。
[11]托洛茨基(1879――1940),曾任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爾什維克)中央政治局委員、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等職。列寧逝世後,他反對列寧關於在蘇聯建設社會主義的理論和路線,在聯共(布)黨內組織反對派,進行派別活動,一九二七年十一月被開除出黨。一九二七年中國大革命失敗後,中國也出現了少數托洛茨基分子,他們與陳獨秀等相結合,認為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已經完結,中國無產階級只有待到將來再去舉行社會主義革命,因而取消革命運動,被稱為“托陳取消派”。陳獨秀於一九二九年被開除黨籍。
[12]民團、靖衛團,都是反動的地方武裝。
[13]司書,即連隊中擔任文字書寫的人員。
[14]蔣桂戰爭,指一九二九年三四月間蔣介石和廣西軍閥李宗仁、白崇禧之間的戰爭。
[15]指一九二七年十月寧(南京)漢(武漢)對立期間,國民黨新軍閥何應欽、李宗仁同唐生智之間的戰爭。
[16]當時紅軍三大紀律的內容是:(一)不拿工人、農民、小商人一點東西;(二)打土豪歸公;(三)一切行動聽指揮。
[17]軍佐,是舊軍隊中對輔助指揮員管理行政事務的人員的統稱,如軍需、軍醫等。這裡毛澤東是沿用舊軍隊中的這種稱呼。
[18]這裡的“階級”,指軍隊中官階的等級。
出處
本篇第一部分根據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二版)刊印;其他部分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1930年4月6日鉛印本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