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63年1月22日,在巴黎愛麗舍宮繆拉廳簽署了友好合作條約也稱《愛麗舍條約》 ,該條約是和解進程最圓滿的結尾,也奠定了德法友誼與合作的務實基礎。
戰後初期,法國總統戴高樂為了防止法西斯復辟,一開始堅持肢解德國的強硬立場;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期,為了實現歐洲聯合與和平發展的戰略構想,戴高樂最終認識到,只有與近鄰德國實現和解,歐洲聯合才有實現的可能。
尢其是德國在對待本國侵略歷史方面表現出的極大勇氣。德國以戰爭罪行的深刻反省,獲得了法國政府和人民的諒解。一名法國高級外交官這樣說:“很難想像,在《愛麗舍條約》簽署之後,若德國方面不斷出現對納粹歷史的辯護行為,法國民眾還能以歐洲聯合的戰略來說服自己維持對德友誼。”
簽訂背景
市民社會的倡議
從二戰結束開始,並貫穿整個五十年代年代,已有知識分子、記者、作家、官員、工會會員、教會代表、從事青年工作的人、以前當過兵或曾被關押在集中營里或者做過戰俘的人一直致力於使德國人和法國人彼此接近。這些人的思想並未產生直接的政治影響,卻推動了上述思想的進一步發展。
融合的開始
20世紀50年代,德法和解與冷戰背景下開始的歐洲一體化密不可分。一切均始於1950年提出的那個無比勇敢的建議:合併煤鋼生產。這意味著讓法德之間不可能燃起戰火。具有聯邦主義精神的這一構想源自讓·莫內對歐洲未來的思考。1951年,歐洲煤鋼共同體(EGKS)成立,從而奠定了歐洲一體化的基石。
合作的建立
1962年,戴高樂和阿登納對對方國家進行的國事訪問反映了這樣的關係。出現了越來越多具有象徵意義的姿態和隆重的宣言,例如,在蘭斯大教堂舉行的和解彌撒以及後來戴高樂發表的講話。他在那次講話中邀請德國人共同塑造德法友誼和歐洲的未來。戴高樂將軍想把1962年和聯邦總理阿登納在蘭斯和德國進行和解的決定持久確立下來。
1962年9月14號,法國戴高樂將軍和德國總理阿登納在總統官邸的私人談話為政治性的合作起到了新的推動作用。
內容
與其說是目標,倒不如說是方法。除了交流項目賦予青年的核心角色之外,條約首先是促成了巴黎和波恩(後來為柏林)之間定期進行協調。條約規定:
●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只要有需要且原則上每年至少會晤兩次”
●外長“至少每三個月”會晤一次
●兩國外交部負責政治、經濟和文化事務的高層官員“每月輪流在波恩(後來為柏林)和巴黎”會晤,以“發現存在的問題並準備部長會晤”;此外,外交代表機構與領事館應“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建立“聯繫”
●國防部長、教育部長及文化政策負責人“至少每三個月”會晤一次
●兩國總參謀長“至少每兩個月”會晤一次
●青年與家庭政策負責人“至少每兩個月”會晤一次規定定期對合作進行評估。
柏林的慶典
2013年1月21日,為了紀念《愛麗舍條約》簽署50周年。聯邦總理默克爾(AngelaMerkel)和法國總統弗朗索瓦·奧朗德(FrançoisHollande)在總理府共同接見了大學生和培訓班學員並與他們會談,慶祝活動由此拉開序幕。1月22日,《愛麗舍條約》簽署50周年。在柏林,慶祝氣氛隨處可見,慶祝活動的高潮是兩國議會的聯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