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40年6月,中國與英國之間漸次升級的貿易和外交衝突,使得英國國會在同年4月以271票對262票的微弱多數通過對中國發動貿易戰爭,史稱第一次鴉片戰爭。
1842年7月,英國軍艦百餘艘與官兵約9千人,自吳淞口溯長江西上,進攻長江與京杭大運河交叉點的軍事要地鎮江,意圖截斷南北交通,阻止漕運。駐守鎮江的1500名八旗兵與英軍展開激烈巷戰,死傷慘重。對岸的揚州紳商,惶恐萬狀,給了英國軍隊50萬銀元,作為不占領的交換條件。在面對英國現代化的軍隊,中國無力而戰,因此道光皇帝決定接受英國條件議和。
8月4日,英國軍艦駛抵南京下關江面,清政府代表在靜海寺與英國政府議約,雙方共在寺內談判約4次。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清廷代表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英國代表砵甸乍在英軍旗艦康華麗號上正式簽訂中英《南京條約》。
主要內容
中英《南京條約》(又稱《江寧條約》)共13款,主要內容是:1.宣布結束戰爭。兩國關係由戰爭狀態進入和平狀態。
2.清朝政府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等五處為通商口岸(史稱“五口通商”),準許英國派駐領事,準許英商及其家屬自由居住。
3.賠款。清政府向英國賠款2100萬銀元,其中600萬銀元賠償被焚鴉片,1200萬銀元賠償英國軍費,300萬銀元償還商人債務。其款分4年交納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則酌定每年百元應加利息5銀元。中國向英國共賠償二千一百萬西班牙銀元(唯一一個賠款以“銀元”為單位的不平等條約)。
4.割地。割香港島給英國英軍撤出南京、定海等處江面和島嶼。
5.廢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貿易制度,準許英商與華商自由貿易。
6.英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稅款,中國需與英國商定;中國的關稅自主權開始喪失。
7.以口頭協定決定中英民間“訴訟之事”,“英商歸英國自理”;中國的司法主權開始受到侵害。
8.中英兩國各自釋放對方軍民。
條約原文
茲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來之不和之端解釋,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欽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鎮守廣東廣州將軍宗室耆英,頭品頂戴花翎前閣督部堂乍浦副都統紅帶子伊里布;大英伊耳蘭等國君主特派全權公使大臣英國所屬印度等處三等將軍世襲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將所奉之上諭便宜行事及敕賜全權之命互相較閱,俱屬善當,即便議擬各條,陳列於左:一、嗣後大清大皇帝、大英國君主永存平和,所屬華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國者必受該國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後,大皇帝恩準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國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公文往來;令英人按照下條開敘之列,清楚交納貨稅、鈔餉等費。
三、因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準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欽差大憲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間經將大英國領事官及民人等強留粵省,嚇以死罪,索出鴉片以為贖命,今大皇帝準以洋銀六百萬銀元償補原價。
五、凡大英商民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亦稱公行者承辦,今大皇帝準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該口貿易者,勿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且向例額設行商等內有累欠英商甚多無措清還者,今酌定洋銀三百萬銀元,作為商欠之數,準明由中國官為償還。
六、因大清欽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強辦,致須撥發軍士討求伸理,今酌定水陸軍費洋銀一千二百萬銀元,大皇帝準為償補,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後,英國因贖各城收過銀兩之數,大英全權公使大臣為君主準可,按數扣除。
七、以上三條酌定銀數共二千一百萬銀元應如何分期交清開列於左:此時交銀六百萬銀元;癸卯年六月間交銀三百萬銀元,十二月間交銀三百萬銀元,共銀六百萬銀元;甲辰年六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銀元,十二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銀元,共銀五百萬銀元; 乙巳年六月間交銀二百萬銀元,十二月間交銀二百萬銀元,共銀四百萬銀元;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銀二千一百萬銀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數,則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銀元。
八、凡系大英國人,無論本國、屬國軍民等,今在中國所管轄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準即釋放。
九、凡系中國人,前在英人所據之邑居住者,或與英人有來往者,或有跟隨及俟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謄錄天下,恩準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國人,為英國事被拿監禁受難者,亦加恩釋放。
十、前第二條內言明開關俾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由部頒發曉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納;今又議定,英國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稅後,即準由中國商人遍運天下,而路所經過稅關不得加重稅例,只可按估價則例若干,每兩加稅不過分。
十一、議定英國住中國之總管大員,與大清大臣無論京內、京外者,有文書來往,用照會字樣;英國屬員,用申陳字樣;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樣;兩國屬員往來,必當平行照會。若兩國商賈上達官憲,不在議內,仍用稟明字樣為著。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準和約各條施行,並以此時準交之六百萬銀元交清,大英水陸軍士當即退出江寧、京口等處江面,並不再行攔阻中國各省商賈貿易。至鎮海之招寶山,亦將退讓。惟有定海縣之舟山海島、廈門廳之古浪嶼小島,仍歸英兵暫為駐守;迨及所議洋銀全數交清,而前議各海口均已開闢俾英人通商後,即將駐守二處軍士退出,不復占據。
十三、以上各條均關議和要約,應候大臣等分別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親筆批准後,即速行相交,俾兩國分執一冊,以昭信守;惟兩國相離遙遠,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繕二冊,先由大清欽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欽奉全權公使大臣各為君上定事,蓋用關防印信,各執一冊為據,俾即日按照和約開載之條,施行妥辦無礙矣。要至和約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國記年之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寧省會行大英君主汗華麗船上鈴關防。
條約保存
現暫存於台北市國立故宮博物院恆溫恆濕的庫房保存。另一份文本則由英國政府保存。
條約附屬檔案
中英《南京條約》簽署後,應道光皇帝要求,清廷繼續與英方交涉,商定具體實施過程中相應的細則。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六月二十五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公布施行,八月十五日訂立《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即《虎門條約》。通過這些附屬檔案條約,英國在中國攫取了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等等許多特權。
條約後續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五月十八日,清政府代表耆英與美國代表顧盛在澳門望廈村簽訂了《中美望廈條約》,即《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條約內容可歸納為五條:美國享有英國在中國的一切特權;美國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國通商口岸;美國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醫院;中國變的更好,需與美國領事商議;擴大領事裁判權。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九月十三日,清政府代表耆英與法國代表拉萼尼在廣州黃埔的法國戰艦上籤訂了《中法黃埔條約》。條約內容可歸納為二條:法國享有英國、美國在中國的一切特權,法國可在五口租地建立教堂,中國有保護教堂的義務。
南京條約之前的反抗外來侵略的英雄:
關天培。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鴉片戰爭期間,英軍進攻虎門,關天培率兵奮起抵抗。他親自點燃火炮,轟擊敵人。當英軍擁上炮台時,關天培拔出腰刀,同敵人搏鬥。他受傷數十處,孤軍無援,最後戰死在炮台上。
定海三總兵葛雲飛、鄭國鴻,王錫朋,1841年10月犧牲於浙江定海。
江南提督陳化成,1842年6月犧牲於上海吳淞。
欽差大臣,兩江總督裕謙(蒙古族),1841年10月犧牲於浙江鎮海。
副都統海齡(滿族),1842年7月犧牲於江蘇鎮江。
副將陳連升(土家族),1841年1月犧牲於廣州沙角、大角。
主要影響
1.社會性質的變化。條約簽訂前,中國是一個經濟上自主的國家,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占著統治地位;條約簽訂後,中國領土、領海、司法等主權遭破壞。外國侵略者利用侵略特權,瘋狂向中國傾銷商品和掠奪原料,逐漸把中國市場捲入世界資本主義市場,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逐步解體。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2.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社會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矛盾,開始轉變為外國資本主義和中華民族的矛盾
3.社會革命任務(革命對象)的變化。條約簽訂後,中國人民肩負起反對外國資本主義侵略和反對本國封建統治的雙重革命任務。中國從此進入了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歷史影響
中國的主權完整遭到破壞,獨立發展的道路被迫中斷,並被捲入資本主義世界市場,中國歷史進程發生了重大轉變,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政治
喪失主權
《南京條約》為中國近代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雖然其本身是否不平等條約還有爭議。但在其後續訂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虎門條約,1843年10月8日)中,英國人相繼取得了協定關稅、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中外人民訴訟各按本國法律管理)、劃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國待遇(利益均沾)、軍艦停泊口岸等特權,則明顯是不折不扣的不平等條約,損害中國主權達百年之久,更有利了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商品傾銷和原料掠奪。
當時清朝政府輕易的放棄這些主權,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因為不了解國際法,並不認識這些條款損害國家主權的嚴重性,反以為有許多便利,不失為一種較公道的解決辦法。如認為劃定租界,可便於防範外人,對中國人的擾亂可以較少;而協定關稅使得中國稅收實際上比較以往還有所增加,得到了實利。
經濟
五口通商
1843年至1844年,新開的五個條約口岸:廈門、上海、寧波、福州、廣州相繼開埠。廈門、福州、寧波因地理的限制,商務並不繁盛。只有長江口的上海最接近主要出口物資絲綢和茶葉的產地,又位於江、浙富庶之區,同時是國內南北海運的中間站,原在廣州的英美商人及其僱傭的買辦(多為廣東人或寧波人)蜂擁而至,開設洋行。1853年起,上海開始壓倒廣州,成為全國最大貿易港口。英美法三國相繼沿黃浦江設立租界,並不斷擴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至於割讓的香港,本為海盜出沒的荒島漁村。英國人在此鑿山填海,大事興建,成為英國在遠東的軍事政治和經濟中樞,一度還是鴉片和苦力的集散地。
傳教與文化
鴉片戰爭時,在中國約有三十萬的地下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沒有公開傳教,只有20名英美傳教士在澳門進行一些準備工作,如翻譯聖經,編寫字典。1846年,道光皇帝明詔弛禁天主教,歸還原有教堂,天主教於是轉而公開活動。耶穌會負責江蘇、安徽和直隸東南部的傳教工作。遣使會負責直隸的大部分和浙江、江西。多明我會則專門負責福建。來自英美德三國十餘個基督教(新教)差會也紛紛在五口設立教堂、學校、醫院。其中美國歸正會在廈門興建了基督教(新教)在中國的第一所教堂新街堂,美北長老會的嘉約翰在廣州接辦中國第一所西醫院博濟醫院。
對外關係
當時的中國人沒有重視、反思這場戰爭。戰後,中國人繼續沉浸在“天朝上國”的思想中。清朝對外關係不善,加上鴉片戰爭的失敗,國威嚴重受損,國際地位相對下降,清廷之國力及軍事科技方面弱點盡露,引發外國侵略,剝奪之野心。南京條約之後,各國亦紛紛援例要求訂約,向中國提出種種剝削性的要求,不平等條約遂不斷出現。
一、割讓香港島使中國領土主權不完整;
香港島控制廣州的出海口,商業上,占領香港島就能打擊廣州貿易;
軍事上,可以控制廣州和中國東南沿海,自此香港島成為英國侵華的據點。
二、賠償巨款,相當清政府全年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清政府為此加強了對人民的壓榨,人民的負擔空前沉重;開創了侵略者對中國勒索賠款的惡例。同時也為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資本積累。
三、開放五口使我國東南沿海的門戶洞開,便利了外國資本主義勢力的侵入有利於外國資本主義的商品輸出。便利了資本主義國家的貨物,包括鴉片,大量湧入中國,使中國經濟日益半殖民地化。造成中國東南沿海手工業者大量破產,中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開始解體,嚴重地破壞了中國的貿易主權。《虎門條約》里規定,英國人可以在這些租地建屋,長久居住。五個口岸又成了英國的侵略據點。
四、協定關稅又稱協定稅率,是關稅稅則制度的一種。它是一國根據與他國締結的條約成貿易協定,對進出口商品所規定的稅率。有雙邊、多邊和片面協定關稅數種。前兩種一般是平等互利的,是為了相互發展經濟。片面協定關稅,則是帝國主義強加給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的,在這種稅則制度下,強國依靠強權或武力,強迫弱國或落後國家在條約和關稅稅則中訂立適合強國要求的片面的低稅率,以便達到他們侵略的目的。締約國雙方權利是不平等的:一方有權利而無義務,另一方卻有義務而無權利。19世紀中葉開始,中國被迫與列強訂立了片面的協定關稅。1842年的中英《南京條約》規定:“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夫,均宜秉公議定則例”,這是中國被迫接受協定稅則的開始。此後,在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關稅則》中又規定,一般貨物應納稅額,皆按值百抽五核計,如欲變更,則須與英人共同協定訂定。1844年簽訂的中美《望廈條約》規定:“倘中國日後欲將稅則變更,須與合眾國領事等官議允。”其他一些資本主義國家也以“利益均沾”為藉口,紛紛效尤。這樣,中國的關稅自主權就落入到所有與中國通商的資本主義國家手中。
其他信息
史料陳列館
《南京條約》史料陳列館位於南京市獅子山西麓的古靜海寺遺址上。
靜海寺始建於明永樂年間,是明成祖朱棣為褒獎鄭和航海的功德,同時為供奉鄭和從異域帶回的羅漢畫像、佛牙、玉玩等物品,和奇花異木的活株而敕建。賜額“靜海寺”,取意四海平靜,天下太平。它北倚獅子山,東接天妃宮,西臨護城河,占地約兩萬平方米;有大雄寶殿和天王、正佛、觀音、伽藍、輪藏、彌勒、祖師等殿宇,還有潮音閣、鐘樓、井亭、華嚴樓、玩鹹亭等建築共80多楹。
《南京條約》史料陳列館占地2100平方米,由四個展廳組成,廳與廳之間以廊相連。具有江南園林風格。
第一部分“英軍入侵”,主要介紹鴉片戰爭爆發的歷史背景,和戰爭的簡要過程。 第二部分“城下之盟”,主要介紹《南京條約》產生的過程。 第三部分“喪權辱國”,主要介紹《南京條約》對中國社會產生的深遠影響。 第四部分“香港回歸”,主要以圖片資料介紹香港回歸的歷史進程,以表明中國人民和新中國三代領導人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為收回香港所進行的不懈努力。
展覽共採用圖片128幅;圖表4幅;文獻資料10幅;燈箱9個;實物79件。表現手段和製作方法上都頗具特色,如巨幅油畫“虎門銷煙”、沙盤原型“靜海原貌”、《中外舊約章彙編》條約牆、軍艦模型“康華麗號”、巨型燈箱“香港的明天更美好”等,都是一些富有新意的主展品。
靜海寺集榮辱於一身,是極好的愛國主義教育場所,1997年被評為全國百家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之一。
南京路之由來
上海的南京路東起黃浦江畔,西至靜安寺,全長5.5公里,是舉世聞名的“中華商業第一街”。但在150多年前,南京路僅是英租界裡的一條狹窄的小街巷,名叫“花園弄”,又名“派克弄”。因為老外經常在這條路上騎馬,老百姓將其稱之為“馬路”。1865年,英租界當局為方便運兵,越界築路,將“花園弄”向西延伸至靜安寺,稱之為“靜安寺路”。英租界當局為了紀念其得以“合法”瓜分中國的《南京條約》,便將花園弄和靜安寺路分別命名為南京東路和南京西路,統稱南京路。
南京路以《南京條約》被命名,承載了中華民族屈辱與抗爭的血淚。全國解放後,面對靡靡香風與糖衣炮彈,“南京路上好八連”拒腐蝕永不沾,其優良傳統與作風風靡全國,南京路因此揚眉吐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