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壯族是一個能歌善唱的民族。壯族人無論男女,從四五歲的童年時代就開始學唱山歌,父教子,母教女,形成幼年學歌,青年唱歌,老年教歌的習俗。
在農村,無論下地種田,上山砍柴,婚喪嫁娶,逢年過節或青年男女間的社交戀愛等,都用山歌來表達情意。有些地方甚至家庭成員之間的對話、吵架有時也以歌代言。唱歌幾乎成為壯族民眾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人人能歌,個個會唱。因此,廣闊的壯鄉,素有"歌海"的美譽。被詩人稱為"鋪滿琴鍵的土地"。
"如今廣西成歌海,都是三姐親口傳。"壯族民間認為,"歌圩"是劉三姐傳歌才形成的,劉三姐是歌圩普遍形成的重要標誌。歌圩的歌就是劉三姐的歌。劉三姐被廣西民間視為"歌仙",宜州市是劉三姐歌謠最有代表性的地區,被認同為劉三姐的故鄉。
劉三姐歌謠大體分為生活歌、生產歌、愛情歌、儀式歌、謎語歌、故事歌及創世古歌七大類,它具有以歌代言的詩性特點和鮮明的民族性,傳承比較完整,歌謠種類豐富多樣,傳播廣泛。
歷史傳說
劉三姐是壯族民間傳說人物。其傳說最早見於南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九十八《三妹山》。明清以來,有關她的傳說與歌謠文獻記載很多。壯族民間口耳相傳的故事與歌謠更為豐富。
廣西宜山壯族傳說,劉三姐生於唐中宗神龍元年(703年),從小聰慧過人,能歌善唱,被視為"神女"。 12歲即出口成章,妙語連珠,以歌代言,名揚壯鄉。後曾到附近各地傳歌。慕名前來與她對歌的人絡繹不絕,但短則一日,長則三五天,個個罄腹結舌,無歌相對,無言以答,羞赧而退。然而她的才華卻遭到流氓惡霸的嫉恨,後被害死於柳州。傳說她死後騎鯉魚上天成了仙。也有的說她在貴縣的西山與白鶴少年對歌七日化而為石。還有的說財主莫懷仁欲娶她為妾,三姐堅決反抗,莫買通官府迫害三姐,三姐乘船飄然而去,等等。
雖然傳說不一,但千百年來壯族人民對她的尊崇與熱愛之情卻是一致的。現在,廣西很多地區都立有劉三姐的塑像或劉三姐廟。每當有新的壯歌集問世,必先捧一本供在她的像前。有些地方的歌圩,第一項議程是抬著她的像遊行。壯族人民尊她為"歌仙",至今還有"如今廣西歌成海,都是三姐親口傳"的傳頌。
發展現狀
"三月三",是壯族地區最大的歌圩日,又稱"歌仙節",相傳是為紀念劉三姐而形成的民間紀念性節日。 1984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將這一天定為壯族的全民性節日──"三月三"歌節。每年的這一天,自治區首府南寧市及其他各地都要舉行盛大的歌節。歌節期間,除傳統的歌圩活動外,還要舉辦搶花炮、拋繡球、碰彩蛋及演壯戲、舞彩龍、擂台賽詩、放映電影、表演武術和雜技等豐富多彩的文體娛樂活動。另外,各種商業貿易、投資洽談等活動亦逐漸增加,形成"文化搭台,經濟唱戲"的新風尚。屆時,嶺南壯鄉四海賓朋雲集,歌如海,人如潮。那不絕於耳的嘹亮歌聲,寄託著人們對歌仙劉三姐的思念和對豐收、對愛情、對幸福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嚮往。傳承價值
劉三姐歌謠在全國乃至全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顯示了中華民族民間傳統藝術活態文化的魅力。它不僅具有見證民族歷史和情感表述方式的文化史研究價值,還具有民族學、人類學、社會學、美學等方面的研究價值。 《劉三姐歌謠》具有以歌代言的詩性思維方式的傑出性、紮根社區人文傳統的鮮明的民族性、傳承序列的完整性、歌謠種類的多樣性及文化內涵的豐富性、傳播的廣泛性與影響的深遠性等特徵。
但是隨著壯族傳統"倚歌擇配"社會基礎的消失,以及強勢文化和新的娛樂方式的衝擊,劉三姐歌謠後繼乏人,面臨失傳的危險,需要儘快採取措施加以保護。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劉三姐歌謠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國民間文學非物質文化遺產
民間文學作為一個學術名詞,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後才出現和流行的。民間文學指的是:廣大勞動人民的語言藝術——人民的口頭創作。這種文學包括散文的神話、民間傳說、民間故事、韻文的歌謠、長篇敘事詩以及小戲、說唱文學、諺語、謎語等體裁的民間作品。 |
《苗族古歌》 | 《布洛陀經詩》 | 《遮帕麻和遮咪麻》 | 《牡帕密帕》 | 《刻道》 | 《白蛇傳傳說》 | 《梁祝傳說》 | 《孟姜女傳說》 | 《董永傳說》 | 《西施傳說》 | 《濟公傳說》 | 《滿族說部》 | 《河西寶卷》 | 《河間歌詩》 | 《吳歌》 | 《劉三姐歌謠》 | 《四季生產調》 | 《瑪納斯》 | 《江格爾》 | 《格薩爾》 | 《阿詩瑪》 | 《拉仁布與吉門索》 | 《畲族小說歌》 | 《青林寺謎語》 | 《耿村民間故事》 | 《伍家溝民間故事》 | 《下堡坪民間故事》 | 《走馬鎮民間故事》 | 《古漁雁民間故事》 | 《喀左東蒙民間故事》 | 《譚振山民間故事》 | 仙居山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