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哲學定義
文化的定義:文化是相對於經濟、政治而言的人類全部精神活動及其產品。
文化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會現象與群族內在精神的既有,傳承,創造,發展的總和。
它涵括智慧群族從過去到未來的歷史,是群族基於自然的基礎上所有活動內容。是群族所有物質表象與精神內在的整體。
具體人類文化內容指群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工具,附屬物、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文學藝術、規範,律法,制度、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審美情趣,精神圖騰等等
具體人類文化分為物質文化、哲學思想 (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 )
這裡把非人類的智慧群族的文化稱之為亞文化比較恰當一些。雖然它們具有人類文化的共同點,但是一個本質區別是人類的自主價值與自主意志是完全不同與其他智慧群族的。
文化內容
文化既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具有意識形態性質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學和技術、語言和文字等非意識形態的部分。
文化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文化是由人所創造、為人所特有的。
文化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會現象與群族內在精神的既有,傳承,創造,發展的總和。
文化包含著八大藝術和第九藝術
其中中國文化烙印著民族與時代的特點,既有傳承又有發展,中國文化的主要內容是新時代的儒學思想。
《易經》賁卦
彖傳上講:“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概念
文化,就詞的釋意來說,文就是“記錄,表達和評述”,化就是“分析、理解和包容”。文化的特點是:有歷史,有內容,有故事。不少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語言學家一直努力,試圖從各自學科的角度來界定文化的概念。
人類傳統的觀念認為,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它是由人類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是人類社會與歷史的積澱物。確切地說,文化是凝結在物質之中又游離於物質之外的,能夠被傳承的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它是人類相互之間進行交流的普遍認可的一種能夠傳承的意識形態,是對客觀世界感性上的知識與經驗的升華。
海洋文化學者李二和早在《舟船的起源》和多篇文章中就曾指出:相信隨著歷史的發展和時間推移,隨著人類更理性地認識事物和探索世界,隨著人類在科學文化上的逐步覺醒,人類會把文化辨析的更加清楚,進而從更寬泛的生命文化譜系中更加的獲益。李二和第一次將“文化”這個概念引入到更開放、更寬容的生命思維高度,從而更真實的思考和解讀文化。作為一種對文化與生命的獨特思考現象,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
文化釋義
"文化"乃是"人文化成"一語的縮寫。此語出於易經賁卦彖辭:"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所謂文,就是指一切現象或形相。天文就是指自然現象,也就是由陰陽、剛柔、正負、雌雄等兩端力量互動作用而形成的錯綜複雜、多采多姿的自然世界。
所謂人文,就是指自然現象經過人的認識、點化、改造、重組的活動就稱為人文活動。
人文活動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是認識的層次,第二個是運用的層次。
對一切已存在的自然現象加以觀察、認識、了解,使之凝定為確定的知識,便是初級的人文活動,也就是前引易經文中的"文明以止"的意思(使天文被照明而且貞定為知識)。這一級的人文活動,其目的與意義是為進級的人文活動作基礎作準備。
進級的人文活動便是運用由初級人文活動中所凝定的種種知識來為人生服務。這種服務也可以分為兩層,一層是單純為增加生活的方便而作的,如先民耕田以食、織布以衣、架木以居、斵輪以行,以至 當今所有的工業產品,都是人利用知識而將自然物的存在結構加以改造、重組而運用出來的。這可以說是一種以實用為重點的服務。
至於在實用之上的另一層服務,我們可以稱為以彰顯意義為重的服務。那就是利用這些自然物或人為加工物為代表與象徵,以呈現出一套套人所獨具的生活方式。這些獨特的生活方式就是所謂禮儀,包括種種法規制度、風俗習慣。
例如飲食,除了果腹的實用目的之外,我們還可以同時藉以表顯精神上的意義。如當與人共食時,藉讓食、勸食等以聯誼互敬;當一人獨食時,藉潔其粢盛、謹其舉措來對越在天;或者,藉種種自定義的戒規以自律(如佛徒之茹素),藉特殊食物以懷古(如端午節粽子)。乃至單純地藉食物精美製作,進食的優美儀態以表顯人文的豐盛。凡此都足以顯示人的生活,實能超越一已的封限而具有無限擴展延申的意義。這種能指向無限的特質便是人文活動真正的價值所在。所以稱為進級的人文活動。 這種能賦予一切自然物或人為加工物以意義的活動是一種有有創造性的活動(此有異於上帝的創造而別稱為道德創造)。這種形態的創造便稱為"點化"。他一方麵點化了人的生命,使人即於衣食住行的自然活動中,擴展拓深而頓時具有豐富充實的精神內涵;另一方面也點化了一切被人所用的物,使它在自然效用之餘,同時也因參與了人的創造活動而成為亦具無限意義的禮物。於是人的自然行為化為禮行,自然秩序化為道德秩序。此世界不但因人初級的的人文活動(認知)而自黑暗進至彰明;且因人進級的人文活動(點化)而自無心進至有情,當進至有情,但是不但因人我因遂其相通而合一,人物亦因同於此渾融的情意中而合一。人不但能敬人愛人,也能敬物愛物,人物都不在我之外,此即王陽明所謂"心外無物",亦即孔子所謂"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世界到此合一無外的境界才是一個圓成的世界,而此圓成則是有待於人文活動的點化而後成功的。因此說"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而約稱之為"人文化成",或更約稱之為"文化"。
於此,我們乃可約述"文化"一辭的主要涵義,即:它是特指一種進級的人文活動其目的在點化人的生活中及一切生活中所涉及的外物,以使之具有無限的道德意義。
以上是"文化"一辭最核心的涵義引自君友會王愛君文集。若放寬一些,則一切人文活動,包括初級進級,都可稱為文化。若在由此延申,更可不克指這種人文活動本身,而直以一切人文活動的結果,即種種自然現象經人認識、改造、重組後的狀態,所謂人文者,稱為文化。此時所謂文化,即不再具有活動的創造義,而只具有靜態的客觀存在義。
按:文化一辭,近世以來亦用以翻譯英文之Culture,二者內涵亦略可相通。Culture源於拉丁文Colere,原意乃指人之能力的培養及訓練,使之超乎單純的自然狀態之上。至十七、八世紀,此一概念之內涵已有相當的擴展,而重再指稱一切經人為力量加諸自然物之上的成果。即:文化是指一切文化產品之總和。此相當於前文所述之最後一層引申義。總言之,西方觀念中之文化較偏於指人文之靜態的客觀存在,而較不重於指活動的創造義,由缺乏中國傳統中最為鄭重的道德化、精神提撕一重意涵。
內涵
文化大致可以表述為:1.廣泛的知識並能將之活學活用;2.內心的精神和修養。
傳統的觀念認為: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 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它是一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別指生活制度、 家庭制度、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屬於不可見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的內容。
人類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包括宗教、信仰、風俗習慣、道德情操、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學技術、各種制度等。
廣義的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文化是一切生命文明行為的代稱,大自然是人類文化的根本導師和啟蒙者。我們幾乎沒有一樣科學發明是憑空想來的,莫不受自然的啟示。人類的文化是大自然的恩賜。”——李二和《舟船的起源》
“文化本不屬人類所獨有,我們更應該以更開放和更寬容的態度解讀文化。文化是生命衍生的所謂具有人文意味的現象,它是與生俱來的。許多生命的言語或行為都有著先天的文化屬性,我們也許以示高貴而只願意稱它為本能。”——李二和《舟船的起源》
狹義指社會的意識形態 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
狹義的文化就是在歷史上一定的物質生產方式的基礎上發生和發展的社會精神生活形式的總和。
1871年,英國文化學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書中提出了狹義文化的早期經典學說,即文化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複雜整體。
文化也可以稱之為社會團體共同的思維特徵。不管“文化”有多少定義,但有一點還是很明確的,即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人。有人才能創造文化。文化是人類智慧和創造力的體現。不同種族、不同民族的人創造不同的文化。人創造了文化,也享受文化,同時也受約束於文化,最終又要不斷地改造文化。我們都是文化的創造者,又是文化的享受者和改造者。人雖然要受文化的約束,但人在文化中永遠是主動的。沒有人的主動創造,文化便失去了光彩,失去了活力,甚至失去了生命。我們了解和研究文化,其實主要是觀察和研究人的創造思想、創造行為、創造心理、創造手段及其最後成果。
不同領域的理解
不同的學科對文化有著不同的理解。
(1)從哲學角度解釋文化,認為文化從本質上講是哲學思想的表現形式。由於哲學的時代和地域性從而決定了文化的不同風格。一般來說,哲學思想的變革引起社會制度的變化,與之伴隨的有對舊文化的鎮壓和新文化的興起。
(2)從存在主義的角度,文化是對一個人或一群人的存在方式的描述。人們存在於自然中,同時也存在於歷史和時代中;時間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存在於自然中的重要平台;社會、國家和民族(家族)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存在於歷史和時代中的另一個重要平台;文化是指人們在這種存在過程中的言說或表述方式、交往或行為方式、意識或認知方式。文化不僅用於描述一群人的外在行為,文化特別包括作為個體的人的自我的心靈意識和感知方式。一個人在回到自己內心世界的時的一種自我的對話、觀察的方式。
(3)從文化研究的角度看,文化,即使是意識形態,也不是絕對排他的。對葛蘭西來說,文化霸權並不是一種簡單的、赤裸裸的壓迫和被壓迫關係。“統治集團的支配權並不是通過操縱民眾來取得的,……統治階級必須與對立的社會集團、階級以及他們的價值觀進行談判,這種談判的結果是一種真正的調停。……這就使得意識形態中任何簡單的對立,都被這一過程消解了。”它成為一種從不同階級錨地取來的不同文化和意識形態的動態的聯合。
(4)文化是人類創新活動永恆拓展的載體、創新水平提升的工具、傳播的手段。
分類
關於文化的分類
斯特恩H. H. Stern(1992:208)根據文化的結構和範疇把文化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的文化即大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big C),狹義的文化即小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small c)。
漢科特・漢默里Hammerly(1982)把文化分為信息文化、行為文化和成就文化。信息文化指一般受教育本族語者所掌握的關於社會、地理、歷史、等知識;行為文化指人的生活方式、實際行為、態度、價值等,它是成功交際最重要的因素;成就文化是指藝術和文學成就,它是傳統的文化概念。
層次
因為文化具有的多樣性和複雜性,很難將文化給出一個準確地,清晰的分類標準。因此,這些對文化的劃分,只是從某一個角度來分析的,它是一種嘗試。
對文化的結構解剖,有兩分說,即分為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有三層次說,即分為物質、制度、精神三層次;有四層次說,即分為物質、制度、風俗習慣、思想與價值。有六大子系統說,即物質、社會關係、精神、藝術、語言符號、風俗習慣等。
文化有兩種,一種是 生產文化,一種是 精神文化。科技文化是生產文化,生活思想文化是精神文化。任何文化都為生活所用,沒有不為生活所用的文化。任何一種文化都包含了一種生活生存的理論和方式,理念和認識。
至於對文化的結構,不同的說法也很多。一般地把它分為下列幾個層次:物態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心態文化。
物態文化層是人類的物質生產活動方式和產品的總和,是可觸知的具體實在的事物,如衣、食、住、行。
制度文化層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建立的規範自身行為和調節相互關係的準則。
行為文化層是人際交往中約定俗成的以禮俗、民俗、習慣和風俗,它是一種社會的、集體的行為。
心態文化是人們的社會心理和社會的意識形態,包括人們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文學藝術作品。這是文化的核心,也是文化的精華部分。
有些人類學家將文化分為三個層次:高級文化(High culture),包括哲學、文學、藝術、宗教等; 大眾文化(Popular culture),指習俗、儀式以及包括衣食住行、人際關係各方面的生活方式; 深層文化(Deep culture),主要指價值觀的美醜定義,時間取向、生活節奏、解決問題的方式以及與性別、階層、職業、親屬關係相關的個人角色。高級文化和大眾文化均植根於深層文化,而深層文化的某一概念又以一種習俗或生活方式反映在大眾文化中,以一種藝術形式或文學主題反映在高級文化中。
廣義的文化包括四個層次:一是物態文化層,由物化的知識力量構成,它是人的物質生產活動及其產品的總和,是可感知的、具有物質實體的文化事物。二是制度文化層,由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建立的各種社會規範構成。包括社會經濟制度婚姻制度、家族制度、政治法律制度、家族、民族、國家、經濟、政治、宗教社團、教育、科技、藝術組織等。三是行為文化層,以民風民俗形態出現,見之於日常起居動作之中,具有鮮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四是心態文化層,由人類社會實踐和意識活動中經過長期蘊育而形成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構成,是文化的核心部分。
心態文化層可細分為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態兩個層次。
考證
據專家考證,“文化”是中國語言系統中古已有之的辭彙。“文”的本義,指各色交錯的紋理。《易· 繫辭下》載:“物相雜,故曰文。”《禮記·樂記》稱:“五色成文而不亂。”《說文解字》稱:“文,錯畫也,象交叉”均指此義。在此基礎上,“文”又有若干引申義。其一,為包括語言文字內的各種象徵符號,進而具體化為文物典籍、禮樂制度。《尚書· 序》所載伏曦畫八卦,造書契,“由是文籍生焉”,《論語· 子罕》所載孔子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是其實例。其二,由倫理之說導出彩畫、裝飾、人為修養之義,與“質”、“實”對稱,所以《尚書·舜典》疏曰“經緯天地曰文”,《論語·雍也》稱“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其三,在前兩層意義之上,更導出美、善、德行之義,這便是《禮記·樂記》所謂“禮減而進,以進為文”,鄭玄注“文猶美也,善也”,《尚書·大禹謨》所謂“文命敷於四海,祗承於帝”。
“化”,本義為改易、生成、造化,如《莊子·逍遙遊》:“化而為鳥,其名曰鵬”。《易·繫辭下》:“男女構精,萬物化生”。《黃帝內經·素問》:“化不可代,時不可違”。《禮記·中庸》:“可以贊天地之化育”等等。歸納以上諸說,“化”指事物形態或性質的改變,同時“化”又引申為教行遷善之義。
“文”與“化”並聯使用,較早見之於戰國末年儒生編輯的《周易》:“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意思是:通過觀察天象,來了解時序的變化;通過觀察人類社會的各種現象,用教育感化的手段來治理天下。這段話里的“文”,即從紋理之義演化而來。日月往來交錯文飾於天,即“天文”,亦即天道自然規律。同樣,“人文”,指人倫社會規律,即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縱橫交織的關係,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構成複雜網路,具有紋理表象。這段話說,治國者須觀察天文,以明了時序之變化,又須觀察人文,使天下之人均能遵從文明禮儀,行為止其所當止。在這裡,“人文”與“化成天下”緊密聯繫,“以文教化”的思想已十分明確。
西漢劉向將“文”與“化”二字聯為一詞,在《說苑·指武》中寫道:“聖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後武力。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 “文化內輯,武功外悠”(《文選·補之詩》)。這裡的“文化”,或與天造地設的自然對舉,或與無教化的“質樸”、“野蠻”對舉。因此,在漢語系統中,“文化”的本義就是“以文教化”,它表示對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養,本屬精神領域之範疇。隨著時間的流變和空間的差異,“文化”逐漸成為一個內涵豐富、外延寬廣的多維概念,成為眾多學科探究、闡發、爭鳴的對象。
研究
觀念形態:包括宗教信仰、價值觀念、法律政治等意識形態的東西;
精神產品:文學藝術和一切知識成果,代表性的場所為博物館與圖書館;
生活方式:衣食住行、民情風俗、生老病死以及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
關於以上三個方面的研究為“文化的研究”(The study of cultural)、著重於第三方面內涵的為“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
作用
人類由於共同生活的需要才創造出文化,文化在它所涵蓋的範圍內和不同的層面發揮著主要的功能和作用:
(1)整合。文化的整合功能是指它對於協調群體成員的行動所發揮的作用,就像螞蟻過江。社會群體中不同的成員都是獨特的行動者,他們基於自己的需要、根據對情景的判斷和理解採取行動。文化是他們之間溝通的中介,如果他們能夠共享文化,那么他們就能夠有效地溝通,消除隔閡、促成合作。
(2)導向。文化的導向功能是指文化可以為人們的行動提供方向和可供選擇的方式。通過共享文化,行動者可以知道自己的何種行為在對方看來是適宜的、可以引起積極回應的,並傾向於選擇有效的行動,這就是文化對行為的導向作用。
(3)維持秩序。文化是人們以往共同生活經驗的積累,是人們通過比較和選擇認為是合理並被普遍接受的東西。某種文化的形成和確立,就意味著某種價值觀和行為規範的被認可和被遵從,這也意味著某種秩序的形成。而且只要這種文化在起作用,那么由這種文化所確立的社會秩序就會被維持下去,這就是文化維持社會秩序的功能。
(4)傳續。從世代的角度看,如果文化能向新的世代流傳,即下一代也認同、共享上一代的文化,那么,文化就有了傳續功能。
了解中國文化的必要性。中國文化是中華民族在長期歷史發展中的偉大創造物,是整個民族智慧和創造力的結晶。數千年來,它不但在中國歷史上大放光彩,惠及歷代炎黃子孫,而且在漢代開闢的“絲綢之路”以後,影響了西方世界的歷史與文化。在國際社會中,它的傳播更加迅速,影響也更加廣泛。
文化的力量
文化作為一種精神力量,能夠在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轉化為物質力量,對社會發展產生深刻的影響。這種影響,不僅表現在個人的成長曆程中,而且表現在民族和國家的歷史中。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證明,一個民族,物質上不能貧困,精神上也不能貧困,只有物質和精神都富有,才能自尊、自信、自強地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文化與文明區別
①從內容上看,文化是人類征服自然、社會及人類自身的活動、過程、成果等多方面內容的總和,而文明則主要是指文化成果中的精華部分。
②從時間上看,文化存在於人類生存的始終,人類在文明社會之前便已產生原始文化,文明則是人類文化發展的一定階段。
③從表現形態上看,文化是動態的漸進的不間斷的發展過程,文明則是相對穩定的靜態的跳躍式發展過程。
④文化是中性概念,文明是褒義概念。人類征服自然和社會過程中化物化人的活動、過程和結果是一種客觀存在,其中既包括優秀成果,也有糟粕,既有有益於人類的內容,也有不利於人類的因素,它們都是文化。文明則和某種價值觀相聯繫,它是指文化的積極成果和進步方面,作為一種價值判斷,它是一個褒義概念。
名言
1.文化開啟了對美的感知。——愛默生
2.一定的文化(當作觀念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給予偉大影響和作用於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毛澤東
3.語言是人類文化的載體和重要組成部分;每種語 言都能表達出使用者所在民族的世界觀、思維方式、社會特性以及文化、歷史等,都是人類珍貴的無形遺產。——周海中
4.文化來源於人,也服務於人。——區文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