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在中國土地上犯下了累累暴行。其中就包括日寇在中國各地對抗日軍民和普通民眾施行的各種各樣的酷刑。據相關統計,日軍在中國土地上施行的酷刑多達500餘種。面對這些殘酷的刑罰,有的人委曲求全,有的人寧死不屈。
幻想一下,如果你身處在那個時代,恰巧也是抗日的一份子,不幸被日軍俘虜,面對日軍這些殘酷的刑罰,你會作何選擇?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為各位讀者介紹一些當年日軍用過的刑具。
這東西叫踏槓。被施刑人跪在上面,雙手吊起固定,把鐵槓放在他的腿彎上,兩頭站上彪形大漢,起先兩人,逐漸加到八人,致使被施刑人骨折或癱瘓。
抱火爐,這種刑罰和古代的炮烙之刑有些相似。綁住被施刑人的手腳後,搖動轆轤上的鎖鏈使被施刑人逐漸靠近滾燙的火爐。
夾指,通過這兩組刑具分別固定住被施刑人的手指和手臂,然後往被施刑人的手指甲里釘竹籤。十指連心,想想都疼。
剝皮具,將人固定在木板上,先剝掉人皮,然後開膛破肚。看到這兒想起了美劇《權力的遊戲》里的小剝皮。
碎身具,日軍將被折磨致死的人分解後投入碎身具漏斗,通電後,電機帶動磨盤將人體碾成肉醬,以達到毀屍滅跡的目的。
通過對這幾項刑具的介紹,想必各位對當年日寇的暴行已經有所了解了。要知道,這些僅是當年侵華日軍暴行的冰山一角。在真實的歷史中,日軍所施的酷刑要比這殘酷的多。
看完這些,各位心中對於上面那個問題是否已經有答案了呢?其實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們很少遭受到身體上的傷痛。日常生活中,偶爾遭遇一些皮外傷、骨折都會痛苦很久,更別說那些殘酷的刑罰了。面對這些刑罰,還沒施刑,可能很多人就“叛國投敵”了。
當然,什麼事也不能一概而論。我們不能用現在的眼光去衡量那個動亂的年代,很多情況都是時勢造就人物。如果我們處在那個戰亂的年代,侵略者殺我親人、辱我女人、燒我房子、搶我錢財,怒火中燒的我們肯定不會輕易屈服在日寇的淫威之下。面對日軍的殘酷刑罰,我相信會有一部分人寧死也不屈。
各位回想一下那段殘酷的歷史,無數人被日軍俘虜用刑,有的人禁不住威逼利誘投敵叛國做了漢奸,有的人卻能忍住疼痛、死守私密,寧死不屈,慷慨就義為抗戰勝利做出巨大貢獻。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們,勿忘那段屈辱的歷史,勿忘那些英勇的義士。
二戰 酷刑 抗日戰爭 日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