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歲的卡斯楚與三十九歲的切格瓦拉!

菲德爾.卡斯楚走了,看起來這次是真的!

當年美國人據說暗殺了他幾百次,都讓他逃了過去!美國人好對付,老天爺卻不好糊弄。時間一到,該走就得走。

當時美國的敵人多了去,之所以對他那般執著,一定要他死,想來並非在其他人鞭長莫及,而是卡氏的古巴太近了,如芒在背。臥榻之側,豈容他人安睡?說起來,卡斯楚確實是個厲害角色!不得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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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我佩服的是,他曾在巴蒂斯塔審判他的法庭上,滿懷自信高聲怒吼,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當然,歷史仍在繼續,以後會如何,誰也說不準。儘管卡氏兄弟加起來主政的時間比起他們打敗的巴蒂斯塔長得多,但我判斷,可以預見的未來,他們仍將被愛戴——畢竟,差不多每個人心裡都有一顆不願屈服的心,古巴人日子雖不富裕,但畢竟沒像高棉一樣,全國三分之一人口歸於無燼。與美國對抗幾十年的激動,足使肚子飽一點——注意,此話是有前提的,沒像高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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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仍認為,對於革命者而言,死得恰到好處才是重要的。

沒錯,我說的就是切格瓦拉!

我的書櫃裡,有兩本切的傳記!

切在西方比東方吃香!

東方不缺革命偶像,而西方,則稀少得多!

何況,那是一個已身居高位卻奮鬥不息的人!

先在非洲,後在玻利維亞!直到三十九歲時,被玻軍包圍,殺死,切掉雙手,向全世界宣布:切格瓦拉被我們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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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玻利維亞人未料到的是,他們拍的那些相片,本來是要恐嚇那些不聽話的人,結果,反而成就了格瓦拉的威名,使他的事跡被更多人所知!

這種困境,審判卡斯楚的人同樣遇到了!

格瓦拉在古巴的幾年所做的事,不無爭議!但他死得早,所以,他是幸運的,放在那個時代,他瑕不掩瑜。

放眼世界,為了崇高理想犧牲得早的那些人,是值得的,他們被永遠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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