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寫文章這玩意,不只是文化活,也是商業活,自然是有市場價的,現代商品社會如此,古代農耕社會也如此。
20世紀50年代的稿酬並不算低。當時職工的平均月薪只有40元左右(新幣),而一部長篇小說卻能得稿費數千元。就是萬字左右的論文亦能得200元(合今2000元)。當時有個口號———“一本書主義”;無論這口號來自老前輩丁玲還是初生牛犢劉紹棠,總之他們當時都屬於“高薪階層”而遭人眼紅。
老舍、張恨水、艾青、吳祖光等文化人,都在50年代初用稿酬在北京買下了自家的四合院(價格大約都為一萬多元新幣)。趙樹理是來自解放區的“土包子”文化人,進京後也頗具大家風度。他用稿費一萬多元買了一處挺大的四合院,後見中國文在線上關用房緊張,就把大院給公家用,換了一處小院;以後離開北京到山西工作,索性連小院也無償交公。上海的巴金等作家,完全或主要以自己的稿費收入解決衣食住行一切日用。
古來聖賢文人,在為人為官方面,可以清廉,但在出售文化產品方面,因為是勞動所得,那可就不客氣了,按酬出工。
宋朝人洪邁在《容齋續筆》里就提到過這幾位:
一位是唐憲宗時的大將韓弘,這人特能打,也特有錢,著名寫手韓愈寫了《平淮西碑》,在碑文里猛誇了他,韓弘很高興,一次寄給韓愈500匹絹。按譚文熙《中國物價史》第109頁所記唐朝開元盛世時物價,絹一匹值200文,米一斗值13文,韓弘寄給韓愈的500匹絹,大致相當於7690斗米。又按左光明《中國度量衡考》第259頁所記唐朝量器,當時一斗米約有13斤。現在買13斤普通大米,大概需要 26元,買7690斗則需要199,940元。也就是說,韓愈一篇文章就拿了近20萬元稿費。
韓愈的那篇《平淮西碑》,全篇只有1505個字,換言之,每個字至少132元,這稿費標準明顯比老舍、張恨水、艾青、吳祖光等文化人高多了。據說在韓愈死後,劉禹錫給他寫祭文,曾經用上四句話:“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價,輦金如山。”假如劉禹錫老師未卜先知,大概會改寫祭文,說韓愈“碑文一篇,二十萬元,既壓王朔,又蓋韓寒”。
再一位是唐憲宗時的宰相裴度。跟韓愈同時代的另一位著名寫手皇甫湜給裴度寫過一篇碑文,裴度按一個字3匹絹的標準支付稿費,皇甫湜嫌少,裴度只好升到一個字6匹絹。如前所述,一匹絹折合15斗米,一斗米需要26 元,說明當時一匹絹的價值是390元,裴度按一個字6匹絹簽發稿費,等於把皇甫湜的稿費標準漲到了一個字2,340元。
還有一位是唐朝後期著名詩人元縝的兒子。他給著名寫手白居易簽發過稿費,不惜拿出銀制的馬鞍、玉做的腰帶以及丫環、馬車和綾羅綢緞等等好東西,折合銅錢六七十萬。元縝死了,白居易給元縝寫了一篇墓志銘。這篇墓志銘不知道共有多少字,另外唐朝後期物價飛漲,銅錢六七十萬也未必有聽起來那么嚇人。但是您得知道,白居易是比皇甫湜還要著名的著名寫手,恐怕也不能低於一個字幾十塊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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