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藥物

隨著對生理生化機制的了解,得到了一些疾病治療的突破性藥物,這些藥物不僅在醫療效果方面,而且在醫藥市場上也取得了較大的成功,這些藥物通常被稱為原型藥物(prototype drug)。隨之出現了大量的"me-too"藥物。"me-too"藥物特指具有自己智慧財產權的藥物,其藥效和同類的突破性的藥物相當。這種旨在避開“專利”藥物的產權保護的新藥研究,大都以現有的藥物為先導物進行研究。研究的要點是找到不受專利保護的相似的化學結構,這種研究有時可能得到比原“突破性”藥物活性更好或有藥代動力學特色的藥物。 例如蘭索拉唑及其他的拉唑的研究是以奧美拉唑為先導物的,其活性比奧美拉唑活性更強。 相似的在新藥研發中還有me too, me better,me best,me first等藥物。

一、簡介

藥物作用於酶或受體,結構類似的藥物,尤其帶有相仿藥效構象的化合物,應可與同一酶或受體作用,產生類似的藥效 。利用已知藥物的作用機制和構效關係,在分析其化學結構的基礎上,設計合成該藥物的衍生物、結構類似物和結 構相關化合物,並通過系統的藥理學研究,所產生的新藥與已知藥物比較,具有活性高或活性類似等特點的新藥稱為 “me-too”藥(模仿藥物)。

如人體中的胃組胺受體一旦激動,就會分泌胃酸 。科學家因此發明了西米替丁,其阻斷胃組胺受體,減少胃酸分泌,使潰瘍逐漸癒合。此藥一上市,就受到廣泛追捧,科學家稍稍改變了西米替丁的化學結構 ,開發出了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胃藥。這些後來的派生藥,就被人稱為“me-too”藥。有別於完全照抄他人化學結構的“仿製藥”。

二、研發方法

密切注視新出現的很成功的突破性新藥, 包括“me-too”途徑研製的新藥,運用前藥原理、生物電子等排體替換、抗代謝理論及同型化合物研製等,對母體藥物進行結構修飾和結構改造, 尋找作用機理相同或相似、在治療上有某些特點的新化學實體。對無專利保護的新藥,儘快進行結構改造形成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對有專利保護的新藥,應深人研究其專利保護範圍,在不侵犯別人專利的情況下進行專利邊緣創新。有意識的改變局部化學結構,比如對前藥的開發, 增加水溶性或脂溶性,有助於生物利用度的改變; 阻滯體內代謝轉化,延長作用時間,有可能獲得強於母體的新藥。重視手性新藥的開發,如將過去的外消旋藥物進行重新研究,有可能開發成功新的“me-too”藥物。

三、優勢

化學結構新、作用機制新、作用靶點新等“三新 ”俱備的藥物屬於全新創新化合物 。 “me-too”藥沿用了創新藥物的研發思路、作用機制和作用靶點,在化學結構上對上市的藥物進行了一定的結構修飾、改造,規避了專利侵權,研究難度低、投資少、風險小、成功率高,是新藥研究的一條途徑,也是仿製向創製轉軌的捷徑 。

四、研發策略

首先,製藥企業在進行新藥研發前,必須重視對專利文獻信息的檢索、分析及利用,掌握國內外藥物研發水平和動態,追蹤競爭對手的技術發展動向,尤其要關注新分子實體(NCE),尋找專利保護盲區,經過對其作用機理、作用靶點的分析,進行改進和創新。國外的製藥企業都 十分重視藥品專利情報研究,很多大型製藥企業如葛蘭素史克、輝瑞等幾乎都設有專門的競爭情報部門,負責藥 品從研製、生產到銷售等方面進行全面、系統的專利情報 調研分析。

其次,製藥企業可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建立合作伙 伴關係。目前,國內普遍存在產、學、研脫節的情況,導致研究資源和科研成果的嚴重浪費。在化學合成領域,國內從事化學研究的人員數量居世界前列,實現產、學、研結合,形成良性互動,可以有效提升製藥企業的研發水 平。同時,技術進步與經濟效益密不可分,科研成果不能 轉化為生產力,意味著資源浪費。因此,製藥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應開展廣泛的合作,資源共享,企業為科研院校出資,把科研院校研究工作與企業的套用研究結合在一起,既解決科研院校研究經費不足的問題,也促進了企業的技術進步,同時有效地化解研究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比率低的問題。

最後,歸結到專利申請。對於me-too藥,若想獲得專利權,活性數據通常是必不可少的;同時,由於其結構與先導化合物有很大的相似度,因此,其要有和先導化合物相當的或更好的活性,再退一步講,至少要有較好的活性。此外,除了在結構上對先導化合物進行修飾改造以獲得具有較好藥物活性的藥物分子外,還可通過對先導化合物的結構進行修飾改造,獲得具有更好藥代動力學、生物利用度、 細胞毒性、安全性、物化性質等方面優勢的藥物分子,這些都可以作為認定其具備創造性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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