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

MPA

MPA是公共管理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縮寫。MPA學位教育培養的是從事公共事務、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級人才,為公共部門,特別是政府機關和非盈利機構培養具有現代公共政策、公共事務或公共管理理論素養,掌握先進分析方法及技術,精通某一具體政策領域的領導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MPAMPA

MPA簡介

1、 什麼是MPA
MPA是公共管理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縮寫。在培養中,重視實際能力與素質的培養,教學內容面向社會實際,尤其是公共管理方面遇到的問題。 MPA屬職業背景教育,學習方式以在職學習為主,強調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領域實施專業學位教育,教學方法採用課堂講授、研討、模擬訓練、案例分析及社會調查等多種形式,教學目的在於公共管理實際能力的培養和訓練。因此,與實際的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相結合,有目的、按系統合作培養公共管理人才,是MPA教育的根本特點。從這個特點出發,MPA教育的起點不是從高校的教科書開始,也不是從教授們創立學說、體系的動機開始,而是從公共管理領域中存在的問題開始,著力解決現實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培養目標是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的高層次、套用型專門人才。

2、MPA在國外的發展情況
在國外,MPA是一種套用性而非學術性的研究生學位。作為一種專業學位,MPA最先是在美國發展起來的,1924年美國希拉丘斯大學馬克斯韋爾公民與公共事務學院首次創辦該專業。現在,MPA教育在歐洲、北美很多國家十分盛行,MPA與MBA(工商管理碩士)、法律學碩士一起成為歐美國家文科職業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各個國家、各個學校的MPA學制不一,學習方法有全日制、在職或業餘三種,課程也分必修、選修和實習,總體上以招收政府部門及非政府部門的在職人員為主。畢業生主要是到政府部門、非政府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管理工作。

3、 MPA在中國的發展前景
我國的MPA教育是適應社會發展產生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逐步完善,各級政府在推動經濟及社會協調發展中的作用和管理手段也在發生著深刻變化。這種變化要求我國建立起一個高效、協調、規範的公共政策管理體系,由此對各級公務員及其他公共管理部門管理人才的培養提出了迫切要求。同時,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過去很多由政府包下來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也將由非政府的公共管理或服務部門完成,社會對這方面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強烈,MPA在中國的發展勢頭非常強勁。

2007年公共管理基礎是將2006年的行政學和管理學合成了一本書叫做公共管理基礎。共有十一章,具體變化如下:

第一章

新 大綱 :公共管理導論(第一節為管理學,第二節為行政學)

舊大綱:管理學第一章管理和管理學

行政學第一章緒論

知識點變化如下:

管理學:去掉了管理的特性和管理的類型及管理學的研究方法等內容。將兩節合併為一節內容。

行政學:去掉了第三節—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行政學。

第二章

新大綱:公共組織

舊大綱:管理學:第三章組織

行政學:第三章行政組織

具體知識變化:

管理學:去掉了第四節企業文化。

行政學:去掉了第三節行政組織理論和第四節行政組織改革。

  第三章

新大綱:公共決策

舊大綱:管理學:第二章決策

行政學:第六章行政決策

具體知識變化:

管理學:去掉了第二節預測與決策,第三節計畫與決策第四節決策與心理。

行政學:基本上都涵蓋。

  第四章

新大綱:行政領導

舊大綱:管理學:第四章領導

行政學:行政領導

具體知識變化:

管理學:去掉了第二節人性假設和領導理論,第三節溝通放在了後面第五章溝通與協調裡面。

行政學:去掉了第四節行政領導的方法、方式和藝術。

第五章

新大綱:溝通與協調

舊大綱:管理學第四章第三節

行政學:第七章行政執行第二節行政溝通第三節行政協調

具體知識變化:基本涵蓋舊大綱的內容。

第六章

新大綱:公共組織的人力資源管理

舊大綱:行政學第四章人事行政

具體知識變化:基本涵蓋舊大綱的內容。

第七章

新大綱:公共管理的法律基礎

舊大綱:行政學:第九章行政立法

具體知識變化:突出強調了我國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舊大綱基本上也有此內容)

  第八章

新大綱:公共財政管理

舊大綱:行政學:第八章公共財政管理

具體知識變化:基本涵蓋舊大綱的內容。

第九章

新大綱:公共組織的文化與倫理

舊大綱:行政學:第十一章行政文化

具體知識變化:基本涵蓋舊大綱的內容。

第十章

新大綱:政府工具

舊大綱:行政學:行政方法

具體知識變化:新大綱增加了當代政府治理的新工具一節

第十一章

新大綱:公共組織的變革與發展

舊大綱:無

具體知識變化:

基本上屬於新增加的內容,尤其是第二節全球公共部門改革浪潮和第三節我國的政府改革與發展。

備註:2007年MPA綜合課程大綱未有任何變化

2007年MPA考試大綱聯考綜合考試大綱詳情

一、考試要求

( ) 邏輯部分

邏輯部分不專門考核邏輯學的專業知識。重在要求考生快速閱讀文字材料,準確把握其觀點與論述結構,正確把握邏輯關係,敏捷理清邏輯結構 , 運用邏輯思維能力迅速找到正確答案。

( ) 數學部分

本部分包括微積分和機率論與數理統計初步。要求考生比較系統地理解數學的基本概念,掌握數學的基本方法,具有抽象概括能力、邏輯推理能力、空間想像能力,並能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及解決管理中的相關問題。

( ) 語文部分

要求考生系統掌握中文基礎知識和寫作知識,具備較高的中文素質和較強的中文實際運用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是中文基本素質和實際運用能力的重要方面,將其列入基本素質的考試內容,有利於全面考查學生的語文水平。

二、考試內容

( ) 邏輯部分

邏輯部分試題內容涉及自然和社會各個領域,強調對邏輯關係的正確把握,考核考生對各種信息的理解、分析、綜合、判斷、推理等日常邏輯思維能力,而並非考核有關領域的專門知識。但熟悉一些邏輯學的基礎知識,掌握一些邏輯學的基本方法,有助於考生迅速準確地解題。

·思維的形式結構

·邏輯的基本規律

·直言命題與對當關係

·複合命題

·負複合命題的等值命題

·推理和複合命題推型

·三段論

·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求因果關係的方法

·預設

( ) 數學部分

1 .微積分

(1) 函式、極限、連續

考試範圍:

函式,初等函式,極限,連續與間斷,無窮小量與無窮大量。

考試要求:

理解函式的概念,掌握函式的表示法。

了解函式的有界性、單調性、周期性和奇偶性。

理解反函式,複合函式,隱函式,分段函式的概念。

掌握基本初等函式的性質及其圖形,理解初等函式的概念。會建立簡單套用問題的函式關係式。

了解數列極限與函式極限 ( 包括左、右極限 ) 的概念。

理解函式連續性的概念 ( 含左連續與右連續 )

了解連續函式和初等函式的連續性,閉區間上連續函式的性質 ( 最大值、最小值定理和介值定理 ) 及其簡單套用。

了解無窮小的概念和基本性質,掌握無窮小的階的比較方法,了解無窮大的概念及其與無窮小的關係。

(2) 一元函式微分學

考試範圍:

導數及其計算,二階導數,微分,洛比達法則,函式的單調性及極值,函式圖像的凹凸性及拐點,函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考試要求:

理解導數的概念及函式的可導性與連續性之間的關係。

了解導數的幾何意義與經濟意義 ( 含邊際和彈性的概念 )

會求曲線的切線方程法線方程

熟練掌握基本初等函式的導數公式,導數的四則運算。掌握複合函式、反函式和隱函式的求導法則。了解對數求導。

了解高階導數的概念,會求二階導數以及較簡單函式的高階導數。

了解微分的概念和運算法則。

會用洛比達法則求極限。

掌握函式單調性的判定方法及簡單套用。

理解極值的概念,掌握極值、最大值和最小值的求法及其簡單套用。

掌握函式圖像的凹凸和拐點的性質及其判別方法。

(3) 一元函式積分學

考試範圍:

不定積分及其計算,不定積分的換元積分法與分部積分法。定積分的概念,變上限的定積分,定積分的計算,定積分的套用。

考試要求:

理解原函式與不定積分的概念,掌握不定積分的基本性質、基本積分公式;掌握計算不定積分的換元積分法 ( 湊微分法和變數置換法 ) ,分部積分法。

了解定積分的概念和基本性質,變上限的定積分;掌握牛頓一萊布尼茲公式,以及定積分的換元積分法和分部積分法;會求變上限積分的導數。

會用定積分計算平面圖形面積,求解簡單的套用問題。

(4) 多元函式的微分學

考試範圍:

多元函式的偏導數和全微分,多元函式的極值和條件極值。

考試要求:

了解多元函式的概念。理解二元函式的幾何意義。

了解多元函式的偏導數的概念及計算方法,會計算二元函式的偏導數。

了解多元複合函式的偏導數,隱函式的偏導數,二階偏導數;了解全微分的概念和計算方法。

了解條件極值的拉格朗日乘數法;理解求二元函式的極值 ( 包括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 的方法。

2 .機率論與數理統計初步

考試範圍:

隨機事件與樣本空間事件之間的關係,事件的運算及其性質,機率及其運算性質,事件的獨立性,條件機率。隨機變數的數學期望、方差、標準差以及它們的基本性質。

考試要求:

理解隨機事件的概念。了解樣本空間的概念。

掌握事件與事件間的包含關係、相等關係,事件的並,事件的交,事件的差。理解互不相容事件對立事件。掌握事件的運算性質 ( 交換率、結合率、分配率、德摩根率 )

理解古典機率獨立事件和條件機率;掌握機率的加法公

理解隨機變數數字特徵 ( 期望、方差、標準差 ) 的概念,並會運用數字特徵的基本性質計算具體分布的數字特徵;掌握常用分布的數字特徵。

( ) 語文部分

考試內容共分兩大部分。

1 .基礎知識與運用

(1) 漢字

(2) 詞語

(3) 句子

(4) 修辭方法

(5) 文史知識

(6) 閱讀理解

2 .寫作知識與實踐

(1) 套用文基礎知識與寫作

①行政公文的相關知識與寫作

②日常事務文體的相關知識與寫作

(2) 議論文基礎知識與寫作

①準確、全面地理解題意

②思想健康,中心明確,材料充實

③結構完整,條理清楚

④語言規範、連貫、得體

⑤字型端正,卷面整潔

三、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試限定時間為 180 分鐘。

試卷滿分為 100 分,其中邏輯占 30 分,數學占 30 分,語文占 40 分。

數學:微積分約占 24 分,機率論與數理統計初步約占 6 分。

數學題型比例:選擇題 6 分,填空題 6 分,計算題 18 分。

邏輯試卷內容主要包括 30 道單項選擇題。即試題先給出一段文字敘述為題乾,然後提問,考生根據題乾所提供的信息,在給定的 5 個選項中,選擇一個最合適的作為答案。

語文:基礎知識與運用約占 15 分;寫作知識與實踐約占 25 分,其中套用文基礎知識與寫作約占 10 分,議論文基礎知識與寫作約占 15 分。

語文題型比例:選擇題 20 ( 基礎知識與運用 15 分、套用文基礎知識 5 ) ,簡述題 5 ( 套用文實踐 ) ,作文題 15 ( 議論文寫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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