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經濟學

Internet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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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經濟學的概述

進入20世紀90年代之後,計算機網路(後來演化成為Internet)的發展使得有關計算機網路的經濟學問題成為“網路(產業)經濟學”的一部分,最初是關於電子計算機的區域網路、廣域網的成本核算、收費標準的一些經濟學討論,後來逐漸增加到對Internet服務價格、稅收和服務提供者競爭等的分析。這些在決定網際網路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網際網路網路投資的獲利能力、制定適當的政府政策方面的研究主題都被經濟學家納入了“網路經濟學”(更具體地說,這是“網路產業經濟學”)的討論範疇。1999年3月在荷蘭鹿特丹大學召開的“網路經濟學”國際研討會上,列入的議題就包括“網路理論”、“電訊”、“網際網路”(Internet)與“航空運輸線”。
在Internet以驚人的速度向前發展,拓展到世界的各個角落的同時,經濟學家們逐漸認為繼續將關於Internet的討論放在“網路經濟學”的總學科中進行,繼續將網際網路及其相關產業與電力、航空、電訊技術、廣播電視、鐵路等稍顯傳統的生產部門放在一起研究已經不合時宜了,為了適應Internet和網路經濟的前進腳步,一門新的“Internet經濟學”發展起來。
1995年3月,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在美國國家科學基金(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支持下,舉辦了Internet經濟學研討會(a Workshop on Internet Economics)。會後,由美國學者Lee.W.McKnight和Joseph P.Bailey將會上的發言稿編纂而成《Internet Economics》一書。在書中,首次比較明確地闡述了Internet經濟學的定義:Internet經濟學是一門研究Internet服務市場的經濟學,其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實現對Internet中“雲”(這裡的“雲”意指通過TCP/IP協定提供數據傳輸的網中之網)的部分的經濟解釋,弄明白在網路之“雲”中究竟發生了什麼,為什麼它會存在,以及它的關鍵經濟特徵是什麼。
經濟學界認為,Internet經濟學實際上是“網路經濟學”的一個分支,甚至更有人把它作為通信經濟學的分支加以考慮。從Internet經濟學的主要研究範圍來看,確實如此。但是由於Internet既和其他的通信網路具有共同之處,也存在其自身的特點,因此它在某些方面的研究超出了原來的通信經濟學的範疇,從而使得“網路經濟學”向前發展了一大步。
由於Internet本身的存在和發展只是近幾年的事,關於它的經濟學研究也就具有相當的局限性,其研究主題主要包括對擁塞定價的討論、ISP如何就互聯問題和多址傳輸分配成本等。同時,在《Internet Economics》一書中,將電子商務的經濟學討論也涵蓋在Internet經濟學之中,但所涉不廣,總的來說,Internet經濟學仍然主要是從Internet服務價格和服務提供者的競爭方面出發,研究與有限資源的配置、Internet投資獲利和適當的政府政策有關的問題。

Internet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Internet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有Internet商品/服務的供給、需求特性,以及Internet產業的規制問題,簡言之就是Internet產品和Internet產業。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為什麼Internet經濟學不包括對Internet網路本身經濟特性的研究?因為從現有網路經濟學的研究來看,對網路本身的研究已經比較透徹,而Internet網路與其他網路在經濟特性上並沒有太大的區別,所以,筆者認為沒有必要再單獨研究Internet網路本身的經濟特性。
(一)Internet產品市場
對於Internet商品玥艮務的供給、需求特性,這一部分基本類似於國外學者所稱的電子商務經濟學,Choi,Stahl和Whinston把電子商務看成是一個市場,利用個體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研究電子商務所涉及的各種基本經濟學問題。這部分的研究除了研究Internet商品朋艮務共性的微觀經濟性質外,還應該按呷定的標準對Internet商品/IR務進行分類,細化對它的分析,而這一點正是已有的電子商務經濟學研究所缺乏的。
依現有的產品和服務形式來看,按是否具有網路外部性可以將Internet產品分成三類:
第一類Internet產品是指生產商直接提供最終產品或服務。這類產品包括:音像製品-卜載及線上播放、文字資料線上閱讀及下載(包括網路新聞)、電子郵件、線上搜尋、圖片下載、軟體下載(包括遊戲軟體、防毒軟體、工具軟體等)、線上諮詢、網路廣告、遠程教育。特別說明的一點是:這類產品中所稱的下載不包括在BBS中提供的下載。
對於第一類Internet產品,消費者本質上消費的是知識產品,包括技術和信息。因為生產商提供此類產品或服務必須藉助於一定的I丁技術,並且有些產品本身也是技術(比如卜載的軟仆),因而,消費者間接或直接地消費了技術。另外,如網路廣告、網路新聞,其本身址信息,岡而消費者也消費了信息。綜上,筆者認為,消費者消費的是知識產品。
第二類Internet產品是指生產商提供場所(平台),消費者相互提供產品、服務。此類產品包括:即時訊息(包括文字對話、語音對話、視頻對話)、網路遊戲、網上社區(以BBS為主)、網上交易平台。
對第二類Internet產品而言,消費者實質上消費的是知識商品(技術、信息)以及人際關係。技術是間接消費的,因為這類服務的提供也必須依靠一定的IT技術。另外,信息利人際關係是消費者之間相互提供的,進行這種相互提供產品的活動是在生產商利用1T技術搭建的平台上進行的。
第三類Internet產品是指生產商提供場所(平台),捎費者自己單獨生產的產品、服務。這類產品包括:個人主頁、網路日誌(blog)。
對於第三類Internet,產品,消費者消費的是知識產品(技術和信息)和自我實現。技術是間接消費的,因為這類服務的提供也必須依靠一定的IT技術,這是由生產商提供的。這裡有一點要說明,如果消費者的動機是將網路日誌、個人主頁作為一個網路記事工具,他貼在網上的信息僅限於自己消費(大部分網路日誌和個人主頁都可以通過設定瀏覽許可權來做到這一點),那么,他就沒有下游消費者,也就不消費自我實現;如果消費者的動機是將網路日誌、個人主頁作為向下游消費者群體提供個人信息,那么,他就是信息的生產商,並且消費的是白我實現。但是,為了避免複雜性,整個消費者群體消費了知識產品(技術和信息)和自我實現,在以後的研究工作中,如果具體背景要求,我們應該將這兩種情況分開討論。
(二)Internet產業
在一個存在網路外部性的產業中,政府規制問題是一個必須加以研究的課題,因而,Internet經濟;筍的第二個研究對象是Internet產業,Internet產業是指基於'TCP/IP協定、依靠Internet網路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產業。這裡的研究不包括對Internet網路本身的政府規制,閃為網路本身的研究在網路經濟學中已經進行了,Internet產業研究重點是對Internet產品市場結構、Internet產品提供商的企業行為進行探討,進而為制定合理的滿足社會福利最大化的政府規制政策服務。

信息經濟學、網路經濟學與Internet經濟學的關係

對這三個經濟學門類兩兩比較來發現其相互關係。
(1)信息經濟學與網路經濟學。從信息經濟學和網路經濟學的定義和研究範圍來看,網路經濟學中對信息網路的研究應該屬於信息活動的經濟問題;因而,網路經濟學與信息經濟學有交叉的部分。
(2)Internet經濟學與信息經濟學。Internet經濟學很顯然是屬於信息活動的經濟問題,閱而也就屬於信息經濟學範疇。
(3)Internet經濟學與網路經濟學。網路經濟學的定義是研究網路本身以及依靠網路提供的產品、服務的經濟特徵的經濟學,Internet;經濟學的定義是研究依靠Internet網路提供的產品、服務市場的經濟學,因而,Internet,經濟學包括在網路經濟學之中。
由此,可以得到如下圖所示的關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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