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年
792年,唐德宗神武聖文皇帝貞元八年
歷史大事
劉玄佐卒
貞元八年(七九二)三月三十日,宣武(今河南開封)節度使劉玄佐(即劉洽)卒。劉玄佐有威略,在平定藩鎮之亂中頗有戰功。宣武鎮與淄青李納相鄰,每李納使至,玄佐皆厚結之,故常知納舉動,先為之備,納懼之。玄佐母雖貴,仍日織絹一匹,對玄佐說:“你本出身寒微,天子使你富貴至此,你一定要以死相報。”故玄佐始終不失臣節。玄佐死後,將佐隱其喪,假稱有病,奏請自代,德宗亦偽為不知,遣使至軍中問陝虢觀察使吳湊可代否?監軍孟介、行軍司馬盧璦皆以為可,德宗然後命之。湊行至汜水(今河南滎陽東北),宣武軍亂,擁玄佐之子士寧為留後,殺城將曹金岸、浚儀縣令李邁,盧瑗逃免。士寧以財物賞將士,劫孟介以請於朝。德宗問計於宰相,竇參說:“如果不許其請,宣武將結於李納。”四月六日,遂以劉士寧為節度使。
曹王李皋卒,山南東道軍亂
貞元八年(七九二)三月二十三日,山南東道節度使曹王李皋卒。節度判官李實知留後事,性刻薄,裁損士卒衣食。鼓角將楊清潭遂帥士卒作亂,夜焚掠城中,獨不犯曹王皋家,李實逾城逃得免。次日,都將徐誠縋城而入,收清潭等六人斬之。實歸京城,以為司農少卿。以荊南節度使樊澤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貶竇參,相陸贄
宰相竇參陰險狡詐,剛愎自用,恃權而貪,每任官,多與族子給事中竇申議之。而申招權受賂,被時人稱為“喜鵲”,德宗聞其事,使竇參出申於外,參卻再三保之,申仍不改。左金吾大將軍虢王則之與竇申相善,而左諫議大夫、知制誥吳通玄與陸贄不葉,竇參恐陸贄進用,陰與通玄、則之作謗書以陷贄,德宗知其狀,貞元八年(七九二)四月三日,貶則之昭州(今廣西平樂)司馬,通玄泉州(今福建泉州)司馬,申道州(今湖南道縣)司馬。不久又賜通玄死。四月十一日,貶竇參為郴州別駕。以尚書左丞趙憬、兵部侍郎陸贄並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班宏、張滂分掌天下財賦
竇參為度支轉運使時,班宏副之。參許宏一年以後以使職歸之。一年以後,竇參無歸意,班宏怒。司農少卿張滂乃宏所薦,參欲使滂分主江淮鹽鐵,宏不可,滂怨宏。及竇參失寵,不得不讓度支於宏,但又不欲事權專歸之,即薦滂於德宗,以宏判度支,以滂為戶部侍郎、鹽鐵轉運使,仍隸於宏以悅之。及竇參被貶,張滂請鹽鐵舊簿於班宏,宏不給。二人所擇巡院之官,亦莫有合者,闕官甚多。滂遂對德宗說:“如此,職事必廢。”貞元八年(七九二)四月二十二日,德宗命班宏與張滂分掌天下財賦,如第五琦、劉晏時一樣。
李納死,子師古繼
貞元八年(七九二)五月十九日,平盧節度使李納死,軍中推其子師古知留後事。七月,以李師古為節度使。
裴延齡判度支事
貞元八年(七九二)七月一日,戶部尚書判度支班宏卒。宰相陸贄請以前湖南觀察使李巽權判度支,德宗許之。不久,德宗又欲用司農少卿裴延齡,陸贄上言說:“今之度支,準平萬貨,刻吝則生患,寬假則容奸。延齡乃誕妄小人,不可重用。”德宗不聽。七月六日,以裴延齡判度支事。
韋皋遺南詔王書約共襲吐蕃
吐蕃與南詔日益相猜,每次南詔兵至境上,吐蕃亦必發兵,聲稱接應,實為備之。貞元八年(七九二)十一月十日,韋皋又雲南詔王書:欲與之共襲吐蕃,驅之雲嶺之外,平其城堡,然後與南詔築大城於境上,置戍相保,永同一家。
王武俊與李師古爭三汊城
先前李納因棣州(今山東惠民)蛤垛(地名)有鹽利,築城而據之,又派兵戍於德州之南三汊城。李納死後,李師古襲位,王武俊因其年少,輕視之,貞元八年(七九二)十一月,帥兵屯於德州、棣州,欲攻蛤垛及三汊城。師古遣部將趙鎬帥兵以拒。德宗遣中使諭止之,武俊乃領兵還。貞元九年(七九三)三月,德宗命李師古毀三汊城,師古奉詔。然常招聚亡命之徒,有得罪朝廷者,皆撫而用之。
宦官專軍政
左神策大將軍柏良器募才勇之士以易軍中前所召募市井之徒,神策監軍宦官竇文場惡之。會良器妻族人飲酒而醉,私宿宮舍(宮中值宿之舍)。文場即藉此事陷良器。貞元八年(七九二)十二月五日,良器坐左遷為右領軍。右領軍乃南衙十六衛官,無權;神策乃北軍,掌禁兵,權重。從此宦官又專軍政。
韋應物卒
貞元八年(七九二),韋應物約卒於是年,年約五十五。應物,京兆長安人。十五歲時為三衛郎,侍玄宗,任俠使氣,狂放不羈。後曾任江州、蘇州刺史,故又稱韋江州、韋蘇州。工詩,以田園詩勝,風格淡雅。有《韋蘇州集》十卷行世。
皎然卒
貞元八年(七九二),詩僧皎然約卒於是年稍前,生年不詳。皎然,俗姓謝,名晝,字清晝,吳興人。南朝詩人謝靈運之十世孫。出家為僧,居吳興抒山妙喜寺,與靈澈、陸羽為友。貞元初(七八五),居東溪草堂,研究詩道,專心事佛。貞元五年(七八九),李洪為湖州長史,與皎然一見如故,此後不久,卒于山寺。至貞元八年,德宗命集賢院寫其文集,藏於秘閣。皎然在大曆、貞元年間,頗負盛名,與顏真卿、韋應物、靈澈、李嘉佑等皆有交往。其詩多為贈答游賞之作,宣揚佛教禪理,格調清淡閒適,劉禹錫稱其“能備眾體”。有《抒山集》或稱《吳興集》、《晝上人集》十卷行世。
史料記載
德宗神武聖文皇帝九貞元八年(壬申,公元七九二年)
春,二月,壬寅,執夢沖,數其罪而斬之。雲南之路始通。
三月,丁丑,山南東道節度使曹成王皋薨。
宣武節度使劉玄佐有威略,每李納使至,玄佐厚結之,故常得其陰事,先為之備。納憚之。其母雖貴,日織絹一匹,謂玄佐曰:“汝本寒微,天子富貴汝至此,必以死報之!”故玄佐始終不失臣節。庚午,玄佐薨。
山南東道節度判官李實知留後事,性刻薄,裁損軍士衣食。鼓角將楊清潭帥眾作亂。夜焚掠城中,獨不犯曹王皋家。實逾城走免。明旦,都將徐誠縋城而入,號令禁遏,然後止。收清潭等六人斬之。實歸京師,以為司農少卿。實,元慶之玄孫也。丙子,以荊南節度使樊澤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初,竇參為度支轉運使,班宏副之。參許宏,俟一歲以使職歸之。歲餘,參無歸意,宏怒。司農少卿張滂,宏所薦也,參欲使滂分主江、淮鹽鐵,宏不可。滂知之,亦怨宏。及參為上所疏,乃讓度支使於宏,又不欲利權專歸於宏,乃薦滂於上。以宏判度支,以滂為戶部侍郎、鹽鐵轉運使,仍隸於宏以悅之。
竇參陰狡而愎,恃權而貪,每遷除,多與族子給事中申議之。申招權受賂,時人謂之“喜鵲”。上頗聞之,謂參曰:“申必為卿累,宜出之以息物議。”參再三保其無他,申亦不悛。左金吾大將軍虢王則之,巨之子也,與申善,左諫議大夫、知制誥吳通玄與陸贄不葉,竇申恐贄進用,陰與通玄、則之作謗書以傾贄。上皆察知其狀。夏,四月,丁亥,貶則之昭州司馬,通玄泉州司馬,申道州司馬。尋賜通玄死。
劉玄佐之喪,將佐匿之,稱疾請代,上亦為之隱,遣使即軍中問:“以陝虢觀察使吳氵奏為代可乎?”監軍孟介、行軍司馬盧瑗皆以為便,然後除之。氵奏行至汜水,玄佐之柩將發,軍中請備儀仗,瑗不許,又令留器用以俟新使。將士怒。玄佐之婿及親兵皆被甲,擁玄佐之子士寧釋縗絰,登重榻,自為留後。執城將曹金岸、浚儀令李邁,曰:“爾皆請吳湊者!”遂咼之。盧瑗逃免。士寧以財賞將士,劫孟介以請於朝。上以問宰相,竇參曰:“今汴人指李納以邀制命,不許,將合於納。”庚寅,以士寧為宣武節度使。士寧疑宋州刺史崔良佐不附己,託言巡撫,至宋州,以都知兵馬使劉逸準代之。逸準,正臣之子也。
乙未,貶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竇參為郴州別駕,貶竇申錦州司戶。以尚書左丞趙憬、兵部侍郎陸贄並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憬,仁本之曾孫也。
張滂請鹽鐵舊簿於班宏,宏不與。滂與宏共擇巡院官,莫有合者,闕官甚多。滂言於上曰:“如此,職事必廢,臣罪無所逃。”丙午,上命宏、滂分掌天下財賦,如大曆故事。
壬子,吐蕃寇靈州,陷水口支渠,敗營田。詔河東、振武救之,遣神策六軍二千戍定遠、懷遠城。吐蕃乃退。
陸贄請令台省長官各舉其屬,著其名於詔書,異日考其殿最,並以升黜舉者。五月,戊辰,詔行贄議。未幾,或言於上曰:“諸司所舉皆有情故,或受貨賂,不得實才。”上密諭贄:“自今除改,卿宜自擇,勿任諸司。”贄上奏,其略曰:“國朝五品以上,制敕命之,蓋宰相商議奏可者也。六品以下則旨授,蓋吏部銓材署職,詔旨畫聞而不可否者也。開元中,起居、遺、補、御史等官,猶並列於選曹。其後幸臣專朝,舍僉議而重己權,廢公舉而行私惠,是使周行庶品,苛不出時宰之意,則莫致也。”又曰:“宣行以來,才舉十數,議其資望,既不愧於班行,考其行能,又未聞於闕敗。而議者遽以騰口,上煩聖聰。道之難行,亦可知矣!請使所言之人指陳其狀,某人受賄,某舉有情,付之有司,核其虛實。謬舉者必行其罰,誣善者亦反其辜。何必貸其奸贓,不加辯詰,私其公議,不出主名,使無辜見疑,有罪獲縱,枉直同貫,人何賴焉!又,宰相不過數人,豈能遍諳多士!若令悉命群官,理須展轉詢訪,是則變公舉為私薦,易明揚以暗投,情故必多,為弊益甚。所以承前命官,罕不涉謗。雖則秉鈞不一,或自行情,亦由私訪所親,轉為所賣。其弊非遠,聖鑒明知。”又曰:“今之宰相則往日台省長官,今之台省長官乃將來之宰相,但是職名暫異,固非行舉頓殊。豈有為長官之時則不能舉一二屬吏,居宰相之位則可擇千百具僚。物議悠悠,其惑斯甚。蓋尊者領其要,卑者任其詳,是以人主擇輔臣,輔臣擇庶長,庶長擇佐僚,將務得人,無易於此。夫求才貴廣,考課貴精。往者則天欲收人心,進用不次,非但人得薦士,亦得自舉其才。然而課責既嚴,進退皆速,是以當代謂知人之明,累朝賴多士之用。”又曰:“則天舉用之法傷易而得人,陛下慎簡之規太精而失士。”上竟追前詔不行。
癸酉,平盧節度使李納薨。軍中推其子師古知留後。
六月,吐蕃千餘騎寇涇州,掠田軍千餘人而去。
嶺南節度使奏:“近日海舶珍異,多就安南市易,欲遣判官就安南收市,乞命中使一人與俱。”上欲從之,陸贄上言,以為:“遠國商販,惟利是求,緩之斯來,擾之則去。廣州素為眾舶所湊,今忽改就安南,若非侵刻過深,則必招攜失所,曾不內訟,更盪上心。況嶺南、安南,莫非王土,中使、外使,悉是王臣,豈必信嶺南而絕安南,重中使以輕外使。所奏望寢不行。”
秋,七月,甲寅朔,戶部尚書判度支班宏薨。陸贄請以前湖南觀察使李巽權判度支,上許之。既而復欲用司農少卿裴延齡,贄上言,以為:“今之度支,準平萬貨,刻吝則生患,寬假則容奸。延齡誕妄小人,用之交駭物聽。尸祿之責,固宜及於微臣。知人之明,亦恐傷於聖鑒。”上不從。己未,以延齡判度支事。
河南、北、江、淮、荊、襄、陳、許等四十餘州大水,溺死者二萬餘人,陸贄請遣使賑撫。上曰:“聞所損殊少,即議優恤,恐生奸欺。”贄上奏,其略曰:“流俗之弊,多徇諂諛,揣所悅意則侈其言,度所惡聞則小其事,製備失所,恆病於斯。”又曰:“所費者財用,所收者人心,苛不失人,何憂乏用!”上許為遣使,而曰:“淮西貢賦既闕,不必遣使。”贄復上奏,以為:“陛下息師含垢,宥彼渠魁,惟茲下人,所宜矜恤。昔秦、晉仇敵,穆公猶救其飢,況帝王懷柔萬邦,唯德與義,寧人負我,我無負人。”八月,遣中書舍人京兆奚陟等宣撫諸道水災。
以前青州刺史李師古為平盧節度使。韋皋攻吐蕃維州,獲其大將論贊熱。
陸贄上言,以邊儲不贍,由措置失當,蓄斂乖宜,其略曰:“所謂措置失當者,戍卒不隸於守臣,守臣不總於元帥。至有一城之將,一旅之兵,各降中使監臨,皆承別詔委任。分鎮亘千里之地,莫相率從。緣邊列十萬之師,不設謀主。每有寇至,方從中覆,比蒙徵發救援,寇已獲勝罷歸。吐蕃之比中國,眾寡不敵,工拙不侔,然而彼攻有餘,我守不足。蓋彼之號令由將,而我之節制在朝,彼之兵眾合併,而我之部分離析故也。所謂蓄斂乖宜者,陛下頃設就軍、和糴之法以省運,制與人加倍之價以勸農,此令初行,人皆悅慕。而有司競為苟且,專事纖嗇,歲稔則不時斂藏,艱食則抑使收糴。遂使豪家、貪吏,反操利權,賤取於人以俟公私之乏。又有勢要、近親、羈游之士,委賤糴于軍城,取高價於京邑,又多支糹希糹寧充直。窮邊寒不可衣,鬻無所售。上既無信於下,下亦以偽應之,度支物估轉高,軍城谷價轉貴。度支以苟售滯貨為功利,軍司以所得加價為羨餘。雖高巡院,轉成囊橐。至有空申簿帳,偽指囷倉,計其數則億萬有餘,考其實則百十不足。”又曰:“舊制以關中用度之多,歲運東方租米,至有斗錢運斗米之言。習聞見而不達時宜者,則曰:‘國之大事,不計費損,雖知勞煩,不可廢也。’習近利而不防遠患者,則曰:‘每至秋成之時,但令畿內和糴,既易集事,又足勸農。’臣以兩家之論,互有長短,將制國用,須權重輕。食不足而財有餘,則弛於積財而務實倉廩;食有餘而財不足,則緩於積食而嗇用貨泉。近歲關輔屢豐,公儲委積,足給數年;今夏江、淮水潦,米貴加倍,人多流庸。關輔以穀賤傷農,宜加價以糴而無錢;江、淮以谷貴人困,宜減價以糶而無米。而又運彼所乏,益此所餘,斯所謂習見聞而不達時宜者也。今江、淮斗米直百五十錢,運至東渭橋,僦直又約二百,米糙且陳,尤為京邑所賤。據市司月估,斗糶三十七錢。耗其九而存其一,餒彼人而傷此農,制事若斯,可謂深失矣!頃者每年自江、湖、淮、浙運米百一十萬斛,至河陰留四十萬斛,貯河陰倉,至陝州又留三十萬斛,貯太原倉,餘四十萬斛輸東渭橋。今河陰、太原倉見米猶有三百二十餘萬斛,京兆諸縣斗米不過直錢七十,請令來年江、淮止運三十萬斛至河陰,河陰、陝州以次運至東渭橋,其江、淮所停運米八十萬斛,委轉運使每斗取八十錢於水災州縣糶之,以救貧乏,計得錢六十四萬緡,減僦直六十九萬緡。請令戶部先以二十萬緡付京兆,令糴入以補渭橋倉之缺數,斗用百錢以利農人。以一百二萬六千緡付邊鎮,使糴十萬人一年之糧,餘十萬四千緡以充來年和糴之價。其江、淮米錢、僦直並委轉運使折市綾、絹、絁、綿,以輸上都,償先貸戶部錢。”
九月,詔西北邊貴糴以實倉儲,邊備浸充。冬,十一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吐蕃、雲南日益相猜,每雲南兵至境上,吐蕃輒亦發兵,聲言相應,實為之備。辛酉,韋皋復遺雲南王書,欲與共襲吐蕃,驅之雲嶺之外,悉平吐蕃城堡,獨與雲南筑大城於境上,置戍相保,永同一家。
右庶子妝公輔久不遷官,詣陸贄求遷,贄密語之曰:“聞竇相屢奏擬,上不允,有怒公之言。”公輔懼,請為道士。上問其故,公輔不敢泄贄語,以聞參言為對。上怒參歸怨於君。己巳,貶公輔為吉州別駕,又遣中使責參。
庚午,山南西道節度使嚴震奏敗吐蕃於芳州及黑水堡。
初,李納以棣州蛤蟲朵有鹽利,城而據之。又戍德州之南三汊城,以通田緒之路。及李師古襲位,王武俊以其年少,輕之,是月,引兵屯德、棣,將取蛤蟲朵及三汊城。師古遣趙鎬將兵拒之。上遣中使諭止之,武俊乃還。
初,劉怦薨,劉濟在莫州,其母弟澭在父側,以父命召濟而以軍府授之。濟以澭為瀛州刺史,許它日代己。既而濟用其子為副大使,澭怨之,擅通表朝廷,遣兵千人防秋。濟怒,發兵擊澭,破之。
左神策大將軍柏良器,募才勇之士以易販鬻者,監軍竇文場惡之。會良器妻族飲醉,寓宿宮舍。十二月,丙戌,良器坐左遷右領軍。自是宦官始專軍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