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

2010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

2012年2月13日,廣東省統計局發布《2010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 廣東省統計局局長幸曉維說,跟主要以GDP為考核指標的評價體系相比,幸福廣東指標體系更加科學,能夠更科學的評價一個地方的居民生活狀況、幸福程度。 這是廣東首次測算建設幸福廣東的相關指數,所以非常慎重,這些統計數據的公布將倒逼某些排名靠後的地方努力落實建設幸福廣東的各項任務。

報告概況

2012年2月13日,廣東省統計局發布《2010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
根據以前設定的《幸福廣東指標體系》測算出的2010年及相關年份建設幸福廣東的綜合指數中:珠三角地區範圍內,廣州市以指數83.79排名第一,東莞第二,珠海第三,深圳第四,其後分別是佛山、中山、惠州、江門、肇慶;而在粵東西北地區,梅州市綜合指數為第一,雲浮第二,湛江第三,韶關第四,隨後分別為汕頭、陽江、潮州、揭陽、汕尾、河源、清遠、茂名。
GDP增速向來被視為評價中國官員政績的核心指標之一,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逐步意識到社會統籌協調發展,實現人民“幸福”的重要性。
廣東省統計局局長幸曉維說,跟主要以GDP為考核指標的評價體系相比,幸福廣東指標體系更加科學,能夠更科學的評價一個地方的居民生活狀況、幸福程度。這是廣東首次測算建設幸福廣東的相關指數,所以非常慎重,這些統計數據的公布將倒逼某些排名靠後的地方努力落實建設幸福廣東的各項任務。2011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預計將在今年公布。

評價指標

幸福廣東指標體系幸福廣東指標體系
幸福廣東指標體系囊括了就業和收入、教育和文化、醫療健康和衛生、社會保障、消費和住房、公用設施、社會安全、社會服務、權益保障、人居環境十項一級指標,並為之設定了不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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