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特性
物理特性
中文別名:氯乙醇
英文別名:2-Chloro-1-ethanol
分子結構:ClCH2CH2OH
外觀與性狀: 無色或淡黃色液體,微具醚香味。
熔點(℃): -63
沸點(℃): 129
相對密度(水=1): 1.2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2.78
飽和蒸氣壓(kPa): 1.33(30.3℃)
閃點(℃): 60
引燃溫度(℃): 425
爆炸上限%(V/V): 15.9
爆炸下限%(V/V): 4.9
溶解性: 溶於水、酸、乙醚。
化學特性
2-氯乙醇的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可發生反應。高熱時能分解出劇毒的光氣。遇水或水蒸氣反應放熱並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使用用途
用於製造乙二醇、環氧乙烷,及醫藥、染料、農藥的合成等。 2-氯乙醇與硫化鈉反應可得硫代二甘醇,是紡織品的印染溶劑,亦是還原染料,聚亞基二氯的增塑劑。2-氯乙醇可合成二氯乙基縮甲醛,是生產聚硫彈性體的原料之一。2-氯乙醇與乙炔反應可生成氯乙基乙烯基醚,是生成聚丙烯酸性體的原料。在醫藥工業中,2-氯乙醇用於磷酸哌嗪、呋喃唑酮、四咪唑、驅蛔靈和普魯卡因等的生產,在農藥生產中用作殺蟲劑1059的原料。由2-氯乙醇經氨化、氯化可得2-氯乙胺鹽酸鹽,這是一種藥物中間體,用於製造驅蟲淨。
使用注意事項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 高濃度蒸氣對眼、上呼吸道有刺激性。高濃度吸入出現頭痛、頭暈、嗜睡、噁心、嘔吐,繼之乏力、呼吸困難、紫紺、共濟失調、抽搐、昏迷。重者發生腦和肺水腫。可因循環和呼吸衰竭而死亡。皮膚接觸,可出現皮膚紅斑;可經皮吸收引起中毒。口服可致死。慢性影響有頭痛、乏力、胃納減退、血壓降低和消瘦等。
燃爆危險: 該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防護措施
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後備用。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消防措施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光氣、氯化氫。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
滅火劑: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立即隔離150m,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鹼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鹼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製備
1、環氧乙烷與鹽酸反應,是實驗室製備2-氯乙醇的最方便方法。
2、乙二醇與二氯化硫反應得到氯乙醇,也是實驗室製備2-氯乙醇的方法之一。
3、2-氯乙醇的工業生產方法基本上還是1991年Gomberg提出的方法,將乙烯和氯同時通入水中,氯與水反應生成次氯酸,次氯酸與乙烯加成即得2-氯乙醇。
物質毒性
編號 | 毒性類型 | 測試方法 | 測試對象 | 使用劑量 |
1 | 急性毒性 | 吸入 | 成年男性 | 305 ppm/2H |
2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71 mg/kg |
3 | 急性毒性 | 吸入 | 大鼠 | 290 mg/m3 |
4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大鼠 | 293 mg/kg |
5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大鼠 | 84 mg/kg |
6 | 急性毒性 | 未報告 | 大鼠 | 71 mg/kg |
7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小鼠 | 81 mg/kg |
8 | 急性毒性 | 吸入 | 小鼠 | 385 mg/m3 |
9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小鼠 | 18 mg/kg |
10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小鼠 | 97 mg/kg |
11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小鼠 | 98 mg/kg |
12 | 急性毒性 | 未報告 | 小鼠 | 91 mg/kg |
13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67 mg/kg |
14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兔 | 80 mg/kg |
15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兔 | 100 mg/kg |
16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兔 | 100 mg/kg |
17 | 急性毒性 | 口服 | 豚鼠 | 110 mg/kg |
18 | 急性毒性 | 吸入 | 豚鼠 | 870 mg/m3 |
19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豚鼠 | 70 mg/kg |
20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豚鼠 | 85 mg/kg |
21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豚鼠 | 75 mg/kg |
22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青蛙 | 250 mg/kg |
23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5670 mg/kg/12W-I |
24 | 慢性毒性 | 吸入 | 大鼠 | 3400 mg/m3/15M/11D-I |
25 | 慢性毒性 | 吸入 | 大鼠 | 1 mg/m3/4H/17W-I |
26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91 mg/kg/26W-I |
27 | 慢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大鼠 | 6188 mg/kg/14D-I |
28 | 慢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大鼠 | 32500 mg/kg/13W-I |
29 | 慢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大鼠 | 384 mg/kg/30D-I |
30 | 慢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大鼠 | 1152 mg/kg/12W-I |
31 | 慢性毒性 | 未報告 | 大鼠 | 910 mg/kg/26W-I |
32 | 慢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小鼠 | 1411 mg/kg/14D-I |
33 | 慢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小鼠 | 1154 mg/kg/13W-I |
34 | 慢性毒性 | 口服 | 狗 | 1932 mg/kg/15W-I |
35 | 眼部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200 mg/2H |
36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2 mg |
37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33 mg |
38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9 mg/6H |
39 | 突變毒性 | 鼠傷寒沙門氏菌 | 20 umol/plate | |
40 | 突變毒性 | 鼠傷寒沙門氏菌 | 3333 ug/plate | |
41 | 突變毒性 | 大腸埃希氏菌 | 2914 umol/L | |
42 | 突變毒性 | 大腸埃希氏菌 | 10 umol/plate | |
43 | 突變毒性 | 肺炎克雷伯氏菌 | 15 mmol/L | |
44 | 突變毒性 | 構巢麴黴 | 40 gm/L | |
45 | 突變毒性 | 構巢麴黴 | 74500 umol/L | |
46 | 突變毒性 | 口服 | 大鼠 | 20 mg/L |
47 | 突變毒性 | 大鼠肝 | 12 gm/L | |
48 | 突變毒性 | 吸入 | 大鼠 | 1 mg/m3 |
49 | 突變毒性 | 吸入 | 大鼠 | 1 mg/m3 |
50 | 突變毒性 | 口服 | 小鼠 | 500 ug/kg |
51 | 突變毒性 | 小鼠淋巴細胞 | 80 mg/L | |
52 | 突變毒性 | 倉鼠卵巢 | 980 mg/L | |
53 | 突變毒性 | 倉鼠卵巢 | 1200 mg/L | |
54 | 生殖毒性 | 口服 | 小鼠 | 1100 mg/kg,雌性受孕 6-16 天后 |
毒性作用
1:1.肝毒性——其他變化
2.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其他變化
2:1.行為毒性——嗜睡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3:1.行為毒性——嗜睡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4: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5:1.行為毒性——嗜睡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6:1.大腦毒性——影響特定區域的中樞神經系統
7: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8:1.行為毒性——嗜睡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9: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0: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1: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2:1.大腦毒性——影響特定區域的中樞神經系統
13: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4: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5: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6:1.心臟毒性脈衝率發生變化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抑制
3.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溫下降
17:1.行為毒性——全身麻醉
2.胃腸道毒性——其他變化
3.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其他變化
18: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9: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20: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21: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22: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23:1.肝毒性——肝重量發生變化
2.內分泌毒性——垂體重量發生變化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24:1.肝毒性——肝豆狀核變性
2.血液毒性——出血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25:1.血液毒性——血清成分發生變化 (如TP、膽紅素、膽固醇)
2.血液毒性——其他變化
3.生化毒性——抑制轉氨酶活性、改變了轉氨酶空間結構
26:1.胃腸道毒性——胰腺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
27:1.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28:1.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慢性肺水腫
2.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29:1.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2.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30:1.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31:1.肝毒性——其他變化
2.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其他變化
3.血液毒性——血清成分發生變化 (如TP、膽紅素、膽固醇)
32:1.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33:1.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34:1.胃腸道毒性——運動過度、腹瀉
2.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3.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35:作用較輕
36:作用嚴重
37:作用中等
38:作用中等
39-53無
54:1.生殖毒性——胎兒毒性(如胎兒發育不良,但不至死亡)
2.生殖毒性——肝膽系統發育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