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1006年5月1曰,豺狼座方向爆發了一顆超新星。《宋會要輯稿》上記載:“(景德三年)四月二曰夜初更,見大星,色黃,出庫樓東,騎官西,漸漸光明,測在氏三度。”景德三年四月二曰即是1006年5月1曰。按記載推斷,這顆星在豺狼座β附近。《宋史·天文志》的記載為6天后的情形:“狀如半月,有芒角,煌煌然可以鑒物》”可以照亮物體,簡直是一個“小月亮”。《黃帝占》中把“大而色黃,煌煌然”的客星稱做“周伯星”,是大吉的星。而1006客星完全滿足星占書中“周伯星”的條件,因而“周伯星”幾乎成了它的專用名了。據《每日科學》網站2008年7月2日報導,哈勃望遠鏡拍到了銀河系中一顆超新星爆炸後的殘餘圖像,該爆炸發生於公元1006年5月1日前後。
2、景德三年(1006年)十月,宋與西夏終於達成協定。宋廷授李德明特進檢校太尉、兼侍中,夏州刺史,充定難節度使,夏、銀、綏、宥、靜等州管內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上柱國,封西平王。並賜銀萬兩、絹萬匹、錢三萬貫、茶二萬斤。李德明本人還享受朝廷按內地同級官員標準發給他奉祿。以後夏對宋進貢頻繁,宋對德明也經常有所封賞。
3、公元1006年,經過相當的休整恢復,雄心勃勃的玉素甫·卡德爾汗再發大兵進擊於聞佛教政權。在一場殊死的決戰之後,于闐王戰敗身亡。隨著於聞地區的被征服,整個塔里木盆地西南緣的佛教勢力開始宣告消亡。
4、北宋年間,繪畫理論家黃休復,著有《益州名畫錄》(書成於1006年),其中談到繪畫之“格”。他認為畫可分四格,即“逸”、“神”、“妙”、“能”。“畫之逸格最難其儔。拙規矩於方圓,鄙精研於彩繪,筆簡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於意表,故目之曰逸格爾。”以下“神格”、“妙格”、“能格”,也各有其標準。他說的是繪畫,其實園林也有同樣的品位結構。
5、1006年于闐佛教王國滅於信奉伊斯蘭教的黑韓王朝。
出生
文彥博(1006年-1097年),北宋著名宰相。文彥博生於宋真宗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他自幼天資聰穎,在幼年與兒童們玩球時,有一小孩不小心,將球掉進一棵大樹的孔洞裡;他出主意用木桶將樹洞灌滿水球浮出。文彥博的“灌水取球”,是與“司馬光砸缸”齊名的兒童益智故事,現被中國國家郵政局作為兒童題材郵票《文彥博灌水取球》發行。
十四年;北宋景德三年;越南應天十三年;日本寬弘三年。
歷史大事
宋置常平倉常平倉即用以平準糧價的糧倉。淳化三年(992年)六月,京畿地區豐收,谷價至賤,遣使臣在京城四門置場,高價買進糧食,就近空倉貯存,稱常平倉。如遇饑荒年歲,即出糧減價賣給貧民。景德三年(1006)正月,除沿邊州郡外,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江南、淮南、兩浙等地皆立常平倉。各地按人口多寡量留上供錢一千貫至二萬貫為糴本,由轉運使在每州擇清官掌握,三司不得移用。每歲夏秋谷賤之時,增價收糴,遇谷貴則減價出糶,但所減不得低於本錢。常平倉事由司農寺總領,日後有節餘款項時,再將本錢歸還三司。常平倉糧如三年以上不曾出賣,即易以新糧。天禧四年(1020年),荊湖、川峽、廣南諸路也增置常平倉。五年,諸路常平倉總糴數達十八萬三千餘斛,總糶數為二十四萬三千餘斛。景祐(1034年-1038年)以後,由於常平倉糧有餘而三司軍糧不足,其錢穀常被挪移助充軍用。熙寧二年(1069年),常平倉法為青苗法所代。南宋紹興七年(1139年),重建常平倉,但多屬名存實亡。
宋暑月疏決
疏決即決獄,指清理、決放在押未審或已經判處還未行刑的囚犯。景德三年(1006)五月,真宗分別派遣官員到三司、開封府、御使台各處,編敘繫囚,又親在崇政殿臨決罪犯。自此以後,遂成定製:每年暑月,預差官員分赴三司、御使台、大理寺等處監獄,編排囚徒名冊,定出罪目,申尚書省進呈後疏決。對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等"十惡"罪犯及謀殺、斗殺、劫殺、故殺致死人的"四殺"罪犯,依法論處,不予寬減;雜犯死罪、流罪、徒罪,皆降一等,犯杖罪以下者,即予釋放。各路監司限五至七月往州縣疏決繫囚,催促結絕刑獄。
宋封李德明為西平王
德明,小字阿移,夏國主李繼遷的長子,野利氏所生。德明即位後,痛感連年對宋戰爭已使党項族陷入困境,人畜死亡嚴重,產生了與宋和好的心愿。景德初,數次遣使到宋廷朝貢,表示歸順。三年(1006)十月一日,宋以德明為定難節度使,封西平王,並錄其誓表,遣人送至西涼府(今甘肅武威),曉諭諸蕃,轉告甘(今甘肅張掖)、沙(今甘肅敦煌)首領。還要求德明將子弟送到宋廷為人質,德明以無此先例而不遣,獻上駝馬表示謝恩。當月,宋又以張崇貴等為(趙)德明旌節官告使,賜德明襲衣、金帶、金鞍勒馬,銀萬兩,絹萬匹,錢二萬貫,茶二萬斤。此後,雙方維繫了幾十年的和平局面,經濟文化交流不斷。
王欽若嫉寇準
宋遼關係和緩後,寇準很為自己在對遼和戰中立了大功而自得,並受到真宗的優待,招致王欽若嫉怨。寇準用人不按資歷排次,也得罪了同僚。一日退朝後,王欽若背地向真宗進讒言,稱澶淵之盟是城下之盟,古人恥之。又說寇準象賭徒一樣,把真宗當作孤注置於危境,實在說不上有什麼功勞云云。此後,真宗對寇準的態度冷淡下來。景德三年(1006)春,罷去寇準相位,使其出知陝州,任命王旦為宰相。
固汴河堤岸
由於河道失修,河床淤淀,汴河水位上漲高出地面,開封一帶在大雨之後常發生水災。儘管每年調動疏浚汴河的夫役達三十萬,由於只採取保守的方法挑沙維護堤岸邊腳,並不能根治河水泛濫的災害。景德三年(1006)十月,命謝德權提總京城四排岸,領護汴河,他採用淘盡河床淤沙,棄沙堤外之法治河,派三班使者到各河段主持固堤工役,並特製大錐築堤以檢驗堤岸是否牢固,如不合格,即懲處主管官吏。又植樹數十萬株加護堤岸。
史料記載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景德三年(遼統和二十四年。丙午,一零零六年)春,正月,辛未,始置常平倉。
先是言事者請“於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江、淮、兩浙每州計戶口多少,量留上供錢自千貫至二萬貫,令轉運使擇清乾官主之,專委司農寺總領,三司無得移用,每歲夏秋準市估加錢收糴,貴則減價出糶,俟十年有增羨,則以本錢還三司。”詔三司集議,請如所奏。大率萬戶歲糴萬石,止於五萬石;或三年以上不糶,則回充糧廩,別以新粟補之。
二月,丙子,權三司使丁謂等言:“唐宇文融置勸農判官,檢戶口田土偽濫等事,今欲別置,慮益煩擾。而諸州長吏,職當勸農,乃請少卿監、刺史、合門使以上知州者併兼管內勸農使,餘及通判併兼勸農事,轉運使、副併兼本路勸農使。”詔可。勸農使人銜自此始。
甲申,升宋州為應天府,以太祖舊籓也。
丙戌,以唐張九齡九世孫元吉為韶州文學。元吉詣闕獻明皇墨跡及九齡真圖、告身、故錄之。
復置都大發運使,以度支員外郎馮亮為之。
丁亥,樞密使王繼英卒。
遼人既和,朝廷無事,寇準頗矜其功。帝待準極厚,王欽若深嫉之。一日,會朝,準先退,帝目送準,欽若因進曰:“陛下敬畏寇準,為其有社稷功邪?”帝曰:“然。”欽若曰:“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準有社稷功,何也?”帝愕然曰:“何故?”欽若曰:“城下之盟,《春秋》恥之。今以萬乘之貴而為澶淵之舉,是盟於城下也,何恥如之!”帝愀然不悅。欽若曰:“陛下聞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陛下,寇準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由是帝顧準稍衰。
準在中書,喜用寒俊,每御史缺,輒取敢言之士,它舉措多自任。同列屢目吏持例簿以進,準曰:“宰相所以進賢退不肖,若用例,吏職耳。”因卻而不視。
戊戌,準罷為刑部尚書、知陝州。以參知政事王旦為工部尚書、平章事。旦入謝,便坐,帝謂曰:“寇準以國家爵賞過求虛譽,無大臣體,罷其重柄,庶保終吉也!”
初,張詠在成都,聞準入相,謂僚屬曰:“寇公奇才,惜學術不足耳。”及準知陝,詠適自成都還,準送之郊,問曰:“何以教準?”詠徐曰:“《霍光傳》不可不讀。”準莫喻其意,歸,取其傳讀至,“不學無術”,笑曰:“此張公謂我也!”
己亥,以參知政事馮拯為兵部侍郎,王欽若為尚書左丞,陳堯叟為兵部侍郎,並知樞密院事;以趙安仁為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樞密都承旨韓崇訓、東上合門使馬知節並儉署樞密院事。崇訓,重贇子也。
三月,乙已,客星出東南。太常丞任隨上言曰:“諫議大夫、司諫、正言雖有數員,但充位尸祿而已。願陛下擇賢士,黜具臣,懸賞罰之文,立勸懲之道。其兩省諫官,並準有唐故事,定其員數,優其俸給,限以遷官之年月,責以供職之否臧。其或獻替推誠,彌縫勵節,言事有裨於時政,抗章不避於天誅,則請行甄擢以勸眾焉。其或尸利無慚,弼違有闕,務引腹非之咎,多致面從之諛,則請行降黜以勵眾焉。夫如是,則賢者勸,惰者激,庸者退,懦者立,朝廷之士鹹願效忠而報國矣。”帝覽而嘉之,己未,詔:“諫臣悉心獻替,賞罰之典,斷在必行。”
是月,始命朝臣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其後又增置一員,以合門祗候充。
夏,四月,丙子,幸崇文院觀四庫圖籍。
壬辰,命使六人巡撫益、利、梓、夔、福建等路,犒設將吏,存問父老,疏決繫囚,仍案察官吏能否、民間利害以聞。時屯田員外郎謝濤使益、利路,及還,舉所部官三十餘人,宰相以為多,濤乃歷陳其治狀,且願連坐。奉使舉吏連坐自濤始。
乙未,种放賜告歸終南山。
復詔群臣轉對。
五月,壬寅朔,司天言日當食,帝避正殿不視事,百官各守其司。既而陰翳不見,帝語宰相曰:“此非朕德所致,但喜分野之民不被其災耳。”
司天奏周伯星見,群臣上表稱賀。知雜御史王濟乘間言於帝曰:“瑞星實符聖德;然唐太宗以家給人足豐年為上瑞,臣願陛下日謹一日,居安慮危,則為瑞大矣。”帝嘉納之。
甲辰,趙德明遣其兵馬使賀守文來貢。先是向敏中及張崇貴與德明議立誓約,久未決。德明雖數遣使修貢,然於七事訖莫承順,累表但云乞先賜恩命,徐議之。時已有詔許德明毋納靈州,既又賜敏中等詔,諭德明止遣子弟入宿衛,及毋得攻劫西路進奉,蕃部縱有爭競,並取朝廷和斷,它約悉除之,然亦不聽回圖往來及放行青鹽之禁。乙已,敏中等言:“二事苟不如約,恐乖前議。請皆與之。”帝以德明變詐難信,儻務姑息,必貽後患,復賜敏中等詔,令熟計復奏。
丙午,命王欽若、陳堯叟同修《時政記》,每次月十五日送中書。
度支副使李士衡言:“關右自不禁解鹽已來,計司以賣鹽年額錢分配永興、同、華、耀四州軍,而永興最多,於民不便,請減十分之四。”詔悉除之。
先是內帑歲出緡錢三十萬助陝西軍資,及士衡為轉運使,言歲計可自辦,遂罷給。帝將幸洛,士衡獻粟五十萬斛,又以三十萬斛饋京西,朝廷以為材,故召令佐三司。
萊蕪監判官歐陽冕,求應賢良方正,而大言自薦,以姬旦、皋、夔為比,且云:“使臣日試萬言,一字不改,日覽千字,一句不遺。”由是促召赴闕,令中書試五論、三頌、諸詩四十首,共限萬言。題既出,冕惶駭,自陳“止應賢良,不應萬言,幸假貸!”乃以所上表示之,冕不敢復言。至晡,但成五論、一頌,共三千字。既奏御,帝令問表中所陳條目,冕伏躁妄之罪,現授下州司戶參軍。
左諫議大夫陳省華卒。省華有吏乾,妻馮氏,性嚴,訓諸子尤力,不許事華侈,堯叟既貴,孝謹益不衰,掌樞密時,弟堯佐直史館,堯咨知制誥,與省華同在北省,諸孫任官者十數人,宗親登科者又數人,榮盛無比。客至,堯叟等皆侍立其側,客不自安,多引去。舊制,登樞近者母妻即封郡夫人,堯叟初拜,以父在朝,止封其妻,而母但從夫邑封;堯叟表讓,朝廷以彝制,不聽。省華卒既逾年,帝乃封其母郡太夫人,後進封滕國,年八十餘,尚無恙。
涇、原、儀、渭都鈐轄秦翰、知鎮戎軍曹瑋等各請出兵討賊,帝以德明累遣使修貢,慮失誠信,不許。德明初請命於朝,瑋言:“繼遷擅河西地二十年,兵不解甲,使中國有西顧之憂。今國危子弱,不即禽滅,後更強盛難制。願假臣精兵,出其不意,擒德明送闕下,復以河西為郡縣,時不可失。”朝廷方欲以恩致德明,寢其書不報。
丁巳,幸北宅視德恭疾。己未,德恭卒。
是月,遼幽皇太妃和罕於懷州,囚夫人伊勒蘭於南京,餘黨皆生瘞之。
六月,丙子,群臣固請聽樂,從之。
南平王黎桓卒,諸子爭立,攻戰連月,有司請發兵平之。帝以桓素修職貢,豈宜伐喪,不許,而以郡曄為緣海安撫使,令譬曉之。
丁丑,京東轉運使張知白上疏曰:“司天奏周伯星見,此聖德動天而辰象昭瑞也。臣聞懼亂者治必興,思危者安必久。陛下誠能戒謹抑畏,日新其德,則瑞星不出,臣亦稱賀。苟異於是,則瑞星雖出,臣亦不敢同眾人之賀也。況今西北二隅雖罷征戰之役,然以比諸古者屈膝稱臣,款塞內附,則亦事異而禮殊矣。”帝覽疏,謂輔臣曰:“知白以諫官在外而乃心朝延,可謂知所職矣。”
庚寅,以殿中丞王旭同判吏部南曹。旭,旦之弟也。自旦為政,旭避嫌不復厘事。至是虞部員外郎王矩,言旭前宰緱氏,廉白有政績。帝謂旦曰:“旭之乾敏,朕亦素知,且屢有言其才堪任京府傣佐者。”旦以避嫌懇辭,帝曰:“朝延用才,不可以卿故使之淪滯。”帝欲授三司判官,旦又固讓,故有是命。後數日,旭引對選人,帝面賜緋魚,謂旦曰:“朕向不知卿弟猶衣綠也。”
秋,七月,知益州張詠歲滿,宰相王旦擬以任中正代之。議者多雲不可,帝以詰旦,旦曰:“非中正不能守詠規矩,它人往,妄有變更矣。”壬寅,擢中正工部郎中,知益州。在郡凡五歲,遵詠條教,人甚便之。眾乃服旦知人。
乙巳,太白晝見。
壬子,邵燁上邕州至交趾水陸路及控制宜州山川等圖,帝曰:“祖宗闢土廣大,惟當慎守,不必貪無用地,苦勞兵力。”
甲子,大宴含光殿,始用樂。
忠武節度使高瓊臥疾,帝欲臨幸其等,王欽若恨瓊附寇準,且沮準澶淵之功,因言:“瓊雖久掌禁兵,備宿衛,然未嘗有破敵功。凡車駕臨問,所以寵待勛臣,施之於瓊,恐無以示甄別。”乃止。及卒,有司言當輟一日朝,帝以瓊未嘗有過,特廢朝二日。
八月,种放既歸終南,教授山中,表求太宗御書及經史音疏,詔悉與之。因謂輔臣曰:“近中使還,言放居草屋,食野菜、蕎面而已。如此淡薄,亦人所難也。”
癸未,詔以來年春朝謁諸陵。王旦言:“行宮損壞,要須修葺。”帝曰:“如此,亦勞民矣。”乃詔:“所至州縣,但增飾館驛,不得更建行宮;侍從臣寮並百司供擬及供御之物,並令減省。”
丙戌,遼改南京宮宣教門為元和,外三門為南端,左掖門為萬春,右掖門為千秋。
是月,沙州?郭煌王曹壽遺人進大食國馬及美玉於遼,遼主以對衣、銀器等賜之。
九月,庚戍,詔以稼穡屢登,機務多暇,自今群臣不妨職事,並聽游宴,御史勿得糾察。上巳、二社、端午、重陽並旬時休務一日,初寒、盛暑、大雨雪議放朝。著於令。
丙辰,御崇政殿,親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光祿寺丞錢易、廣德軍判官石待問併入第四等,以易為秘書丞,待問為殿中丞。
雄州團練使何承矩,以老疾,累表求解邊任,帝令自擇其代,承矩薦安撫副使李允則。丙寅,即命允則知雄州兼安撫使,改授承矩齊州團練使,便道之任。承矩至齊州才七日,卒,緣邊洎涿、易州民聞之,皆揮涕,有相率詣雄州發哀飯僧者。承矩習熟戎事,有方略,能綏撫異俗,其後契丹使至者,言國中皆畏服承矩之名。嘗於雄州北築愛影台,植蓼花,日至其處,吟詩數十首,刻於石,人謂何六宅愛蓼花,不知其經始塘泊也。尤好儒學,賓禮賢士大夫。初知潭州日,李沆、王旦實為佐屬,承矩器以公輔,待之絕厚。
丁卯,麟延鈐轄張崇貴入奏:“趙德明遣牙校劉仁勖來進誓表,請藏盟府。”且言:“所乞回圖及放青鹽之禁,雖宣命未許,然誓立功效,冀為異日賞典也。”帝賜詔嘉獎焉。
是月,遼主如南京。
冬,十月,庚午朔,遼主率群臣上太后尊號曰睿德神略應運啟化承天皇太后;群臣上遼主尊號曰至德廣考昭聖天輔皇帝。
以趙德明為定難軍節度使兼侍中,封西平王,給俸如內地。又錄德明誓表,令渭州遣人齎至西涼府曉諭諸蕃,轉告甘、沙首領。因責德明子弟入質,德明謂非先世故事,不遣,惟獻駝馬謝恩而已。
丁丑,以張崇貴為趙德明旌節官告使,太常博士趙湘副之,賜德明襲衣、金帶、金鞍勒馬,銀萬兩,絹萬匹,錢二萬貫,茶二萬斤。
丁酉,葬明德皇后於永熙陵。
十一月,壬演,周伯星再見。
庚戌,徙知永興軍府周瑩為邠、寧、環、慶都部署,以孫全照代之。
十二月,辛卯,以宰臣王旦為朝拜諸陵大禮使。
先是江、淮歲運米輸京師,未有定製。是歲,始定六百萬石為歲額,從發運副使李溥之請也。
是年,遼放進士楊佶等三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