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暫缺》(二)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 (四)擬訂全市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全市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上報全市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調整事項;負責全市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全市機關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組織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貫徹執行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上報全市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 (六)建立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財政預算和社會保障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強化人員編制結構管理,擬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計畫管理辦法;編制下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年度計畫和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用編核准管理和在編人員實名公示工作。 (七)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指導全市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組織實施工作,依法對市屬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考核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綜合科、機構編制管理科、龍口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行政編制
( 12名 )姜清述、遲德社、張明濤、紀祖舜、姜曉潔、馬贇、呂明智、李雲鵬
工勤編制
( 1名 )孫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