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編制主管產業的發展規劃、計畫;搞好農業產業結構的布局調整、資源配置、產業間的綜合平衡與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核。
三、指導全縣的種植業、畜牲業、漁業、蠶桑等農業生產及農村環保能源;指導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與完善;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
四、強化農業服務體系及農村信息服務網路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搞好農業商品生產基地建設、訂單農業基地建設和組織協調農產品加工與流通。
五、開展農業科教、技術推廣工作;組織農業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重點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開展農民科技教育。
六、加強農業執法力度;做好農業法律法規宣傳實施工作;負責查處坑農、損農、害農的案件。
七、負責主管產業產品和化肥、農藥等有關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農業行業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八、主管動植物內外檢疫(不含森林植物內檢)和獸藥、飼料、獸醫衛生監督以及漁政管理工作;負責縣內生產農藥品種的登記、報審工作。
九、指導全縣農業資源、農村環境保護和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生態農業工程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加強的職能
一、加強農業執法體系建設,推行農業綜合執法,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
二、加強農業環境保護以及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
三、大力培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農業和糧食局設2個職能股。
辦公室
負責人事、文秘、黨務、信訪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財務管理、審計工作;協助領導抓好機關自身建設和工、青、婦、計畫生育、環境衛生、後勤服務工作。
綜合股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編制農牧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農業技術改造計畫;負責農業統計,發布農情信息、負責治安保衛;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的職稱評聘工作;負責縣農廣校招生、輔導考試和指導農民職業教育。
人員編制
縣農業局和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事業)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
下屬機構
(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
(二)農經站
(三)農技站(蔬菜辦併入)。
(四)畜牧水產站
(五)植保站(檢疫站併入)
(六)能源站
(七)土肥站
(八)農科所
(九)種子站
(十)畜牧場
(十一)漁種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