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2006~2009年,龍南縣加大了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和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全縣空氣品質連年穩定達到國家二類標準,水源水質達到國家三類標準,出境斷面水質基本達標。全縣二氧化碳、化學需氧量排放量逐年下降,污水處理設施工程不斷完善,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98.7%;2009年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已完成一期工程。全縣水質逐步改善,生態功能正在逐步恢復。

說明

2006~2009年,龍南縣加大了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和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全縣空氣品質連年穩定達到國家二類標準,水源水質達到國家三類標準,出境斷面水質基本達標。全縣二氧化碳、化學需氧量排放量逐年下降,污水處理設施工程不斷完善,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98.7%;2009年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已完成一期工程。全縣水質逐步改善,生態功能正在逐步恢復。

機構隊伍

龍南縣環保局於1997年5月正式掛牌成立,2003年被縣政府確定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下設秘書股、環境管理股、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單位現在人員24人,其中在編在崗人員20人,男女各10人。退休人員3人,專業技術人員4人,其中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2人。2008年龍南縣環保局向上爭取編制,機構編制人員由2006年的15人,增加到2009年的20人,人員編制增加5個。2006年~2008年,全體乾職工本科學歷1人,大專學歷13人,高中學歷1人,2009年,本科以上學歷人數增加到6人,其中研究生學歷1人,大專學歷13人,高中學歷1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實施意見和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環境保護的管理。

(二)擬訂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訂全縣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監督管理環境保護資金和補助資金的使用。

(三)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對全縣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擬定監督實施全縣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

(四)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縣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大氣、水體、土壤、噪聲、輻射、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法規和規章,負責對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實施。

(六)承擔落實全縣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並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我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狀、總量減排考核。

(七)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監督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向縣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區以及申報省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批建議;現場監督檢查縣級自然保護區。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八)受縣政府委託協調處理縣內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協調縣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排污收費、稽查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九)監督執行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全縣地方性環境保護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縣環境狀況公報及縣城和主要流域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編寫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

(十)貫徹執行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檔案,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十一)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技術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縣級環境監測網和全縣環境信息網;組織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監測性監測。

(十二)負責全縣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參與放射性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放射性技術套用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三)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負責全縣環境標誌的審查推薦工作;負責環保產品認定的管理工作;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四)組織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有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縣環境保護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1、負責全局的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資格與職稱評聘等管理工作;

2、負責內外聯繫及綜合協調工作;

3、負責機關文秘、幹部人事、檔案、綜治、信訪、計生、信息、保衛、保密工作和綜合性的會議組織工作;

4、參與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組織行政複議和環保執法檢查;

5、負責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與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6、負責環保科技成果推廣引用、宣傳教育及人員崗位培訓。

7、負責承辦公眾環境信訪舉報登記工作,承辦縣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建議、提案;

8、協助做好全局幹部選拔任免和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局機關年度考核、工資晉升工作;

10、負責全局機關離退休老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二)環境影響評價股

1、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

2、負責監督全縣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實施;

3、按許可權參與審核本縣國土規劃、城市規劃及區域開發規劃;

4、組織實施建設項目“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檢查驗收,管理全縣環境監測工作和環境監測網;

5、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

6、負責對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理的監督檢查;

7、組織人員對污染糾紛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處理有關信訪的答覆及應訴工作;

8、制定全縣性“三廢一聲”(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污染源治理規劃、計畫和城市環境保護綜合整治措施;

9、參與指導和推動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相關工作。

(三)污染防治保護股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規章;

2、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全縣的污染源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全縣污染源檔案;

4、負責縣級重點污染源限期治理及限期整改項目治理方案的審查、監督及竣工驗收;

5、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6、監督危險廢物轉移、處置及輻射工作;

7、承辦上報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出口許可工作;

8、負責縣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9、組織實施大氣、噪聲、機動車污染防治和相關環境功能區劃工作;

10、組織擬訂全縣生態保護和農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協調並監督相關部門開展生態保護工作;

11、組織編制縣級自然保護區建設規劃,提出新建和調整的各類各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批建議;

12、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

13、組織開展全縣生態狀況評估;

14、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15、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和荒漠化防治;

16、牽頭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含生物遺傳資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17、組織協調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建設與生態農業建設;

18、監督管理農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9、負責全縣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參與放射性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放射性技術套用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

(四)污染物總量控制股

1、承擔全縣污染減排日常工作;

2、貫徹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全縣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起草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的有關政策性檔案;

3、組織制訂並實施有利於污染減排的經濟政策,制訂排污權交易規則;

4、負責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核定工作;

5、核定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審核新建項目所需總量指標等量削減方案,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審核批准排污權交易方案,並監督實施;

6、組織編制並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年度減排計畫,審核企業減排計畫並備案,定期評價進展情況;

7、確定與削減總量有關的重點治理項目和關停項目,檢查與污染物總量控制相關的重點治理項目建設進度和運行情況;

8、負責組織核算全縣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負荷和處理效率;

9、組織建立減排項目台帳,規範台帳格式,檢查台帳內容,核查項目減排量。

(五)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承擔本單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和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職責;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排污費的徵收工作;負責全縣新、擴、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負責建設項目防治污染設施竣工驗收;負責拆除或者閒置防治污染設施審批;負責向大氣排放轉爐氣、電石氣、電爐氣、電爐黃磷尾氣、有機烴類尾氣許可;負責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負責排污許可證及臨時排污許可證核發;負責搬動、拆除、封閉存放生活垃圾的設施核准;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交與審批聯絡工作等。

領導更迭

職務 姓名 性別 任職時間 備註
局長 歐陽汝能 2006年1月~2009年12月
副局長 鍾詩安 2006年1月~2009年12月
賴文娟 2006年1月~2007年5月
曾曉春 2006年3月~2008年4月
賴漢平 2007年5月~2009年12月
游毅琳 2009年7月~2009年12月
工會主席 賴玉珍 2007年8月~2009年12月

環保宣傳

利用世界6·5環境日加大宣傳力度,共印發宣傳資料共20000多份,粉刷環保牆體廣告23條,拍攝環保宣傳專題片4部,其中2008年《我家住在綠城邊》獲和利杯一等獎,2009年“企業注重污染減排,呵護龍南綠水青山”在贛州630播報中播出,獲全市“國興杯”環境保護電視新聞大賽評比三等獎。

環境管理

制定全縣環保規劃和計畫 以縣政府辦的名義,制定印發了《關於做好“十一五”期間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相關工作的通知》(龍府辦字[2007]14號)、《龍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龍南縣2009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龍府辦發〔2009〕19號)

負責全縣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2006~2009年,共受理審批項目180個,其中批准項目91個,預審項目89個,企業“三同時”執行率達100%。

協助建設其他環保工程設施 協助我縣做好AAAA級旅遊區申報、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鄉鎮污染防治工作。

【城市環境質量】 2006~2009年,全縣區域空氣品質穩定達到國家二類標準,水源水質達到國家三類標準,出境斷面水質基本達標。

執法檢查

龍南縣環保局圍繞環保專項行動要求,開展各項環境執法檢查,2006年~2009年共出動執法用車545台次,出動執法人員1421人次,檢查企業上百家,集中查處違法企業102家,其中取締10家,限期搬遷到位15家,限期治理到位42家責令整改21家,依法處罰環境違法企業15家,入市掛牌督辦1家,處罰金額49萬元。2008年,行政拘留2人。

水污染檢查與整治 龍南縣環保局始終貫徹以保障飲水源的安全為工作重點,切實加強對飲用水源環境的監管和重點流域環境的整治,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防止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每年分別定期不定期對全縣飲用水源水質、重點流域重點污染企業及縣城2家自來水然進行取樣檢查。同時,與各有關單位組織聯合執法檢查整治組,對全縣55家稀土礦山企業進行集中檢查與整治,開展“整合礦產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專項行動,對不符合環保、水保、無證開採生產的稀土礦山企業予以取締。

大氣污染檢查與整治 對縣轄區內涉及大及污染企業,如鋼鐵公司、水泥廠等環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多次現場檢查,實行不達標企業掛牌督辦政策。

工業園區企業檢查與整治 對工業區園企業執行環評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進行逐一檢查,努力促進工業園區企業集中式污水處理工程的開展。對已建好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園區實行定期檢查,保證設施有效運轉。

噪聲污染檢查與整治 重點對城區加工業、娛樂業等企業噪聲實行現場檢查與整治,尤其對住宅區娛樂噪聲進行了嚴格把控,督促企業配置良好的隔音設備,對存在噪聲擾民現象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治。

生態保護

龍南縣環保局積極推進生態文明鄉鎮建設步伐,圍繞建設優美鄉鎮及生態鄉鎮工程,協助鄉鎮建好垃圾填埋場,擴大鄉鎮綠化面積,同時,對鄉鎮飲用水處理工程實行嚴格監管。2008年我縣共有1個鄉鎮成功創建並獲得了“國家工農業旅遊示範點”、“江西省十大和諧村莊”、“贛州市十大和諧魅力鄉村”等榮譽稱號。有2家企業走向了循環經濟發展模式,1家企業通過了清潔生產審核和ISO14000認證。2009年,按照“三城同創”發展要求,向上申報優美鄉鎮3個。

排污費徵收

按照《排污費徵收管理辦法》,根據企業情況依法徵收排污費383.43萬元

信訪工作

安排人員切實做好法定節假日信訪工作和日常信訪接待,共處理民眾來信來訪314件,其中水污染投訴占25%,噪聲污染投訴占43%,大氣污染投訴占25%,其他污染投訴占6%,調處辦結率達100%,民眾滿意度達99.5%。

先進集體

被表彰單位 獎項(榮譽)稱號 授獎部門 表彰時間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2006年全市環保宣教工作先進單位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7年3月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2006年度全市環境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7年4月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2007年度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8年4月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2008年環境宣教工作先進單位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9年2月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2008年度全市環境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9年4月
龍南縣環境監測站 2009年度贛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先進單位 贛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 2009年8月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2009年度環境監測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0年4月

先進個人

姓名 工作單位 獎項(榮譽)稱號 授獎部門 表彰時間
歐陽汝能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優秀共產黨員 中共龍南縣委 2006年7月
招商引資貢獻獎 中共贛市委、贛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3月
優秀黨務工作者 中共龍南縣直屬工委 2008年7月
鍾詩安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優秀黨建工作聯絡員 龍南縣委組織部、龍南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工委 2007年1月
年度跟蹤服務工作先進個人 龍南縣委、龍南縣人民政府 2007年2月
全市環保系統先進工作者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7年3月
贛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先進個人 贛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 2009年8月
賴漢平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優秀緝查員 中共龍南縣委組織部 2006年
十大體系先進個人 中共龍南縣委、龍南縣人民政府 2009年
贛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先進個人 贛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 2009年8月
游毅琳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全縣“四·五”普法先進個人 中共龍南縣委、龍南縣人民政府 2006年
優秀信息員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8年
優秀政協委員 政協龍南縣委員會 2008年
三八紅旗手 中共龍南縣委、縣婦女聯合會 2008年
賴玉珍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贛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先進個人 贛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 2009年8月
賴根亮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優秀共產黨員 中共龍南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2007年7月
贛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先進個人 贛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 2009年8月
蔡冬華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優秀信息員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9年
蔡秀麗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優秀學員 中共龍南縣委組織部、縣婦女聯合會 2009年
贛州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先進個人 贛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0年
王昇平 龍南縣環境保護局 贛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先進個人 贛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 2009年8月

大事紀要

2007 年5月13日 開展“5·13”零點行動

2007年5月31日零點,龍南縣環保局聯合縣城建局、縣城管局、縣水利局組成龍南縣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統一領導,環保部門牽頭,發改委、經貿委、監察、司法、工商、安監、建設、衛生、水利等部門以及有關新聞媒體配合共同實施,對縣自來水廠、石峽山自來水廠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進行檢查取締。徹底取締了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同時,科學劃定保護區的範圍,依法設立界碑和標識,督促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記憶體在排污口的企業儘快制定整改措施,加快取締步伐,對明顯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排污口立即拆除或取締。

2009 年4月進行巋美山礦山整治

巋美山礦區具有幾十年的開採歷史,由於開展工藝落後和歷史遺留等方面的原因,環境保護欠帳很多,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治理環境污染,確保工礦廢水和固體廢棄物達標排放和規範安全存放,龍南縣環保局聯合礦管局、環保局、水保局、安監局、鎢業辦等十個部門抽調人員共160多人聯合組成的巋美山黃花垇礦區非法採礦專項整治行動組,於2009年4月分3組深入到黃花垇礦區的仙人岩、大窩仔、旱窩仔等地進行整治礦山行動。一舉取締非法違規選廠(洗砂點)11個,拆除清理工棚42個,生態環境得到了進一步改善。

2009 年6月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排查

為確保鄉鎮人民民眾飲用水安全,增強鄉鎮集中式供水設施業主環保法律法規意識。2009年6月,龍南縣環保局對轄區內17個鄉(鎮、場、管委會)18家集中式供水設施執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和指導,要求做好五項工作:一是劃定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二是設立飲用水源保護警示牌和界樁;三是定期對飲用水源水質安全進行檢測;四是加強飲用水源周邊環境巡查監管;五是制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06 年江西省環保局局長許蘇卉來龍南視查工作。

△2009年5月,全市紀委、監察系統到縣環保局現場參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

△2009年7月31日市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領導小組來縣環保局指導檢查工作。

△2009年12月3日,省效能辦督查組來縣環保局檢查指導效能建設工作。

△2009年4月巋美山礦山環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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