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黃孝花鼓戲的歷史可追溯到1850年以前。清道光三十年(1850)葉調元所著《漢口竹枝詞》卷五中即有“俗人偏自愛風情,浪語油腔最喜聽;土盪約看花鼓戲,開場總在兩三更”的描述。文中所提到的花鼓戲即為黃孝花鼓。最早的戲班是光緒年間黃陂彭家沖的艾九爹和黃陂橫店張麵糊籌組的兩個戲班。當時的唱腔只有喔呵腔、悲腔、四平以及[思兒]、[探親家]等小調。一個戲班七八個人,常演劇目也不多。光緒二十六年(1900),原在農村演出的戲班開始進入漢口附近的沙口、水口兩鎮,在茶園清唱,兩年之後(1902年)首先進入漢口德租界的清正茶園,開創了楚劇進入城市演出的歷史。
辛亥革命後,戲園開始在租界內出現。最先演唱黃孝花鼓戲的租界戲園有四海昇平樓、共和昇平樓、玉壺春等,座位均有千人以上。最受歡迎的演員有小寶寶(花旦,後改名江秋屏)、小官寶(旦角,後改名李百川)和小雙紅(花旦兼小生)。常演劇目為《蔡鳴鳳辭店》、《張德和辭店》、《胡彥昌辭店》和《雲樓會》、《花樓會》、《東樓會》、《西樓會》等。
黃孝花鼓戲由農村步入城市演出是其發展史上的重大轉折。為適應城市觀眾觀賞要求,黃孝花鼓戲廣泛吸收移植本地其他劇種的劇目來充實自己;從演單邊戲、小戲、折戲,轉為演出故事連貫、情節曲折、有頭有尾的本戲和連台本戲,如《契約記》、《賣花記》、《打龍袍》、《蝴蝶杯》等。1923年,漢劇盲琴師嚴少臣將原先的人聲幫腔改為胡琴伴奏,獲得成功。此舉對打鑼腔系劇種的發展具有開創意義,對其以後的發展影響深遠。此後二十餘年裡,黃孝花鼓戲的演出逐漸擴大到鄰近武漢的一些縣城,並逐步取代了各地原先流行的花鼓戲劇種。
1926年黃孝花鼓戲以“楚劇進化社”的名義加入湖北劇學總會,並正式定名為“楚劇”。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楚劇在李之龍等人的幫助下,開辦了楚劇演員訓練班,整理、改編並演出了《尼姑思凡》、《汲水》、《費公智自殺》、《南歸》、《父之回家》等劇目。1927年國共分裂後,楚劇被趕回租界演出。六十九個楚劇劇目和五家楚劇戲園遭查禁,七十二名楚劇演員也被逮捕,楚劇發展一度陷入困境。抗日戰爭爆發後,楚劇藝人積極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抗日救亡運動,組成多個抗敵流動宣傳隊奔赴大後方演出。演出的劇目有《岳飛的母親》、《殺宮》、《新天河配》等。同時,一部分楚劇藝人參加了活躍於鄂豫皖邊區的新四軍第五師楚劇隊,他們編演了《法場風波》、《趕殺記》、《反共害民記》、《長沙淪陷記》、《白玉明回家》等一批劇目,對團結、教育、鼓舞抗戰軍民、瓦解敵人起了積極作用。
演出場所
黃孝花鼓的演唱地點開始只在農村,演員都是業餘的,觀眾也多為農民和手工業者。1830年前後,“農忙種田,農閒演戲”成為黃孝兩縣半職業演唱班子的演出形式,被稱為“湊角班。”活動規律是“春緊夏松秋垮台,十冬臘月又重來”。1840年前後,“湊角班”漸漸發展為職業戲班。另外還有一種家族式戲班,只在本灣同姓人中間演唱燈戲。清中葉,黃阪梅店王家沖灣每年正月十五開始,連續玩燈三天,傍晚開鑼唱戲。清道光25年(1845年),由王家沖灣塾師王家福從孝感請來師傅教唱花鼓戲,組建黃破第一個家園戲班,後該班子相傳達七代(家、光、文、運、昭、有、道)不輟,歷經140餘年。黃孝花鼓戲班子在清代中葉除村灣自組班子、用公款請師傅教戲外,還有熱心人自己湊錢請師傅教戲。但這種方式有很嚴格的規矩,第一、二種要與本灣里人或頭人訂好契約,戲學好了,每年春節一定得先為本灣義務演出,如不按時回村唱燈戲,族長先要把該戲子屋上的瓦片掀掉,還得按規認罰(此規矩黃孝一帶有的地方至今還在沿用)。第三種人和班主訂契約,三年不拿“包銀”(薪水),只供一伙食。這種戲班基本上是一種職業半職業的“四季班”。班子湊齊後,平時只是玩“鄉班”,逢年過節就唱“燈戲”,還有酬神許願唱會戲。酬神許願唱會戲比唱燈戲有更多講究,一般從春節一過就開始演唱。大約是正月十五鬧元宵,二月十五為慶祝送子娘娘生日演唱,二月十九觀音生日,三月初三祖師生日,三月十五財神生日,三月二十八日東嶽生日,四月十五火神生日。農忙季節來臨時,玩四季班的藝人就要散班,回家種田,農閒時再重新組班。
而職業化戲班的藝人就轉向唱“賭博戲”,即由當地以賭博為生的賭博佬們,擺設賭場,借唱戲招來觀眾(賭徒),以此度過淡季。最早的黃孝花鼓戲職業戲班較為簡陋,其全部行頭不滿一籮筐,樂器只有鼓、板、鑼、拔。腔調只有訝腔、悲腔、四平、扭絲和小調幾種,演唱節目保留著民間歌舞和說唱的特點。且演出劇目也不多,即使到了有情節劇出現的時候,也只是一些生活折子戲,故有“花鼓戲開了鑼,不是《喻老四》就是《張德和》”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