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民國32年4月,李思浩、王爾藩、趙興章等人投入資本,將企業改為股份有限公司。次年4月,增資7200萬元(中儲券),資本總額總計8000萬元。該公司設總發行所於靈寶路(今重慶南路)225弄5號。由李思浩任董事長,於魯信任總經理,潘瑞苑任經理。不久,該公司翻造廠房,添置設備,時有捲菸機10台、切絲機7台、蒸葉機1台及附屬設備。民國33年該公司委任日本人宮路知覺為最高顧問、西川那華秀為協理,企業流動資金均由宮路知覺從日本正金銀行和其他銀行以地契或棧單抵押貸款,並由宮路知覺介紹結識在日本海軍後勤部隊供職的日本軍人萬昭。次年3月,日本海軍指定萬昭管理魯信公司,製造廠門前懸有“大日本海軍萬昭”木牌,廠內生產所需的菸葉、煙紙由日本軍部指定昭和通商供給,產品由軍部分配。所制捲菸除供侵華日軍吸用外,其餘均免稅裝運到華北、華中銷售,獲利甚巨。
抗日戰爭結束後,該公司由國民黨第三方面軍查封,後移交給蘇浙皖區敵偽產業處理局處理。經於魯信賄賂國民政府有關人員,民國35年6月獲準發還,時有職工612人(其中職員42人),翌年職工增至1000餘人(其中男工105人,女工800餘人)。主要產品有夜巴黎、好立克、曼麗後、萬利、飛女、宮殿等牌捲菸,推銷機構除在本埠設有發行所外,還在漢口、南京、天津、瀋陽、青島等7處設煙棧(營業部)。民國37年12月,在寧波路190號設營業部,專賣所產捲菸,約定每月銷量不少於300箱,銷售地區以本埠及蘇浙皖三省為主。
上海解放前夕,於魯信潛逃香港,工廠停產。1949年10月27日,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輕工業處委派詹浩生、曹達為駐廠特派員,實行代管,籌劃復工生產事宜。上海市貨物稅局註銷原有企業登記,重新定名為華東軍政委員會代管魯信煙廠。當時該廠占地面積2.586畝,有三層磚木鋼筋結構廠房1幢,主要設備有捲菸機10台、切絲機14台、烘絲機4台及附屬設備,職工325人(其中職員11人)。同年11月該廠恢復生產,主要承接中華菸草公司代卷業務,直至1950年3月。
1950年,上海市人民法院(50)刑舊字第2658號刑事判決沒收原魯信菸草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於魯信、潘瑞苑的財產(於、潘兩人的股份占全部股份的98.4%),收歸國有。是年10月14日,華東軍政委員會工業部批准魯信與德昌菸草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定名為華東工業部德昌菸草公司,隸屬中華菸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