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菸草股份有限公司

德昌菸草股份有限公司

江島命石向一名日本人購入位於武昌路共和坊19號的德昌煙廠,合併經營。以德昌煙廠名義經營捲菸生產。

基本信息

 

德昌菸草股份有限公司

簡介

 民國28年(1939年)11月,韓國人江島命石以法幣12萬元購入健身煙公司(希臘商人創設於民國21年),地址在北四川路194號。購入後仍以原名經營。次年10月,江島命石再以中儲券5萬元向一名日本人購入位於武昌路共和坊19號的德昌煙廠,合併經營。江島命石同時持有國民政府實業部頒發的健身煙公司以及日本國上海總部領事頒發的德昌煙廠的企業經營許可證,以德昌煙廠名義經營捲菸生產。民國31年2月,該廠以法幣19萬元購得東熙華路(今東長治路577號)廠房,生產逐漸擴充。
民國33年9月,由日本人岡一星、星野一夫(漢名宋世浩)、江島命石等29人出資組成合資公司,資本總額中儲券500萬元。此時工廠占地面積505.69平方米,廠房建築面積1299.54平方米,擁有捲菸機4台、切絲機4台、壓梗機1台及附屬設備,全廠職工100餘人,其中職員30人(日本籍21人)。主要出品三織女、幸運、大公、跳浜、月姥等牌號捲菸。抗日戰爭勝利後,該公司由國民政府經濟部蘇浙皖區特派員辦公處菸草組接收,後因業主系韓國籍人,遂於次年5月歸還原主。不久國民黨中統局會同敵產處理局向業主星野一夫提出共同經營的要求,星野一夫同意將半數財權售予中統局,訂立共同經營契約,中統局派宋今人負責經營,該公司歸屬中統局上海建新企業公司領導。
民國36年7月,增資改組為德昌菸草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總額30億元,管理機構除原有製造、管理兩課外,增設會計、營業課,有職工400餘人,其中職員24人。增資改組後,該公司生產跳浜牌捲菸,至年底共生產1449箱,同時仍承接復興煙廠、昌興煙廠、康樂煙廠代卷業務,全年自產、代卷捲菸共8946箱。翌年4月增出開士米牌捲菸,主要銷往京滬兩地及皖北一帶。
上海解放後,該公司因屬國民黨中統局產業,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命令上海市公安局接管,委派趙錚為軍代表。時有捲菸機6台、壓梗機2台、切絲機7台、烘絲機2台及附屬設備,全部資產總值為17116個折實單位,職工258人,其中職員20人。接管初期,該公司既無資金又無原料。為解決職工生活,曾一度將工廠租於私商李玉堂經營,是年11月,李投資的2.5億元(舊人民幣)虧蝕殆盡,無法維持生產,乃宣告停業。1950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收回自營,由該局所屬亞東企業公司投資2.5億元,指派沈浩任經理。3個月後再次投資2.5億元,由花國華任經理、倪一平任廠長。之後,摒棄原有跳浜、開士米牌號產品新出勞動、光榮牌捲菸。1950年3月試產30箱,4月增至417箱,5月增至1176箱,產量逐月遞增,職工增至800餘人,產品仍供不應求,先後委託7家私營捲菸工廠代為加工。
1950年10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工業部批准,德昌菸草股份有限公司與魯信菸草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更名為華東工業部德昌菸草公司,花國華任經理。合併後遷入唐山路1039號原中華菸草公司第三廠生產,原有的廠房改為辦事處。
1951年7月,德昌菸草公司併入中華菸草公司,由詹浩生、韋明、花國華3人組成合併委員會。是年9月1日,兩公司正式合併,德昌菸草公司成為中華菸草公司三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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