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魏永征教授他長期在上海社會科學院從事信息和新聞傳播的研究工作,但是幾乎從未脫離媒體,在一個人只許有一份工作時,他就在《民主與法制》雜誌當了6-7年兼職的專欄主編,接著參與創辦《消費報》做編委,後來又擔任《新聞記者》雜誌常務副主編、主編達11年。在此期間,還參與或承擔《新聞事業和現代化建設》《中國報業集團化研究》《上海新聞改革15年》《西方媒介管理與自律》等多個項目的研究。他學的是新聞專業,但卻踏入法律殿堂並且樂而忘返。自從80年代中參加中國新聞法的起草工作以來一發而不可收。除早年為《民主與法制》編寫過幾本普法讀物外,他的主要學術結晶是媒介法:《被告席上的記者――新聞侵權論》(1994)、《中國新聞傳播法綱要》(1999)、《新聞傳播法教程》(2002,2006)、《新聞法新論》(2002)、《影視法導論》(主編,2005)、《大眾傳播法學》(主編,2007)等。其中《教程》在2006年被教育部評定為115國家級規劃教材,次年又被評為其中的精品教材。
他的作品都發表於印刷媒介,但他又是同齡學者中最早“觸網”者之一,他在1998年開通的個人學術主頁“老魏說法”是大家熟知的。 現在在blogbus和人民網強國部落格上都設有自己的個人部落格。
受香港著名愛國人士胡鴻烈、鍾期榮之邀,到他們創辦的樹仁學院新聞與傳播系講授媒介法和新聞倫理。不久又受中國傳媒大學聘請,擔任該校媒介法和政策研究中心顧問和傳播學媒介法研究方向的博士生指導教授。
主要作品
新聞傳播法教程《被告席上的記者―― 新聞侵權論》(1994)
《中國新聞傳播法綱要》(1999) 《向媒體討說法》(2001-4)
《新聞傳播法教程》(2002,2006),115國家級規劃精品教材 魏永征作品
《新聞法新論》(2002)
《影視法導論》(主編,2005)
《大眾傳播法學》(主編,2007)等。
外界評價
其主筆的《老魏說法》曾經影響深遠,側重於平面媒體新聞侵權的研究,素有“兩棲學者”之稱。
研究旨趣
媒體法,新聞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