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高福安,乳名高七,清末鹽山縣辛店(今屬孟村回族自治縣)人。高因家貧,6歲即入子弟班學戲,三載功成,藝名“九歲紅”,名噪津南。後在津組建高家班,聘滄州武師授藝,其武戲獨具特色。民國八年(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高家班為愛國青年義演捐獻,人稱愛國俠伶。
軼事
民國四年(1915)六月三日北京《群強報》於“國事要聞”欄載《高福安刺斃日人案》,原文為:
“五月二十七日,有人乘京奉火車赴奉,目睹一可驚可愕之事。是日此人與著名劇界武生高福安同車。(高鹽山之新店人,素好任俠,性又極孝。於津南楊柳青野中,見三盜劫一婦人,即徒手奪盜刀,刺三盜俱斃,救婦出險。滬上菊選,列為武狀元。所工皆俠烈劇,胥能傳出古烈士身份。武技之嫻熟,猶其餘事。)車中有一農人,攜一三歲幼孩,毫無知識,乘大人不覺,誤在車上便溺,為日警所見,持鐵棍猛擊。農人亟脫衣拭淨,竭力賠禮,而日警仍毆擊不止。高以日語勸解,日警佯為不聞,更以鐵棍用力向農人頭部亂打,又用足力踢下部,農人連陪數次。高謂既已打過,況系小孩無知,可以恕之。日警竟遷怒於高,即以鐵棍向高揮去。高以自衛,向日警反擊,日警撲地,急起取所帶槍刺刺高。高恐為所害,亟趁勢奪之。日人又取手槍向高,高見情勢危急,亟用足將伊手槍踢飛。日警仍闖前凶毆,高即以所奪日警之槍刺,刺日警胸部,當時立斃。又有兩日兵忿忿而來,欲得高而甘心,徑前毆擊,高遂用手槍,將兩日人擊斃。此時車已停駛,(高)挺然自承。當由該車將高並死屍送往大連雲。”
此案後來報紙無報導。而1915年7月9日、10日《群強報》在廣告欄內透露,第一舞台特請第一超等藝員高福安等演出。
走近京劇生角演員(二)
京劇中的生行是扮演男性角色的一種行當,其中包括老生、小生、武生、紅生、娃娃生等幾個門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