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體操一詞源於希臘,競技體操包括資格賽、個人全能決賽、單項決賽及團體決賽。
奧運會體操團體項目包括:
男子體操團體,一共六個項目:吊環、鞍馬、自由操、單槓、雙槓、跳馬。
競賽規則
奧運會的規則是每屆都會有點調整的。以2012年倫敦奧運會為例。預賽採用的是543賽制(即五個正式選手,每個項目上四個人,其中的三個成績計入有效分),決賽採用的是533賽制(即五個正式選手,每個項目上三個人,三個成績全部計入有效分。
具體內容:
•奧運會體操比賽先進行資格賽,資格賽的成績決定個人全能決賽、單項決賽及團體決賽的資格。
•奧運會體操比賽資格賽共有12支隊伍,每隊由6名運動員組成。
•進行資格賽時,每隊從6名運動員中選出5名參加比賽,男子為6個項目,女子為4個項目。
•資格賽中每名運動員的成套動作均為自選動作。
•每個參賽隊各項比賽中最好的4個成績加總作為該參賽隊的團體成績。
•資格賽中團體成績前8名的參賽隊參加團體決賽,資格賽成績不帶入團體決賽。
•團體決賽比賽形式為6-3-3,每個參賽隊由6名運動員組成,其中的任何3人參加每個項目的比賽。
•最後名次按照團體決賽的總分排列。
•比賽時,運動員要穿規範的體操服,且須全隊統一著裝。男子運動員僅在自由體操和跳馬比賽中可以穿短褲及赤腳,其他項目中均須穿長褲、體操鞋或襪子。
•比賽前,運動員應保持直立,並舉手示意,在綠燈亮或信號響後30秒內必須上器械開始比賽。比賽結束後,也須立正示意並立刻離開賽台,並不允許重新登上比賽台。
計分
•無論是男子還是女子比賽,均有A、B兩組裁判進行評分。
•A分為A組裁判打出的難度價值分,根據運動員成套動作中最好的9個動作加上下法共10個動作,計算難度分值,動作組別從A-G,分值0.1-0.7。A組裁判判斷連線價值,並根據動作結構組的完成情況判斷加分。
•B分藝術、技術、編排、完成情況出現的錯誤的扣分。小錯0.1分,中錯0.3分,大錯0.5分,掉下0.8分。10分減掉藝術扣分、完成錯誤扣分與技術及編排錯誤扣分得到最後的B分。
•A分和B分加起來為一套動作的最後得分。
•體操團體決賽採用6-3-3制,即每支參賽隊中的三名運動員要參加所有項目的比賽並計分,最後取所有運動員在所有項目上的成績的總和作為該參賽隊的團體決賽成績。
•比賽最終分數高者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