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76年02月——1978年10月,福州軍區獨立坦克第一團戰士、衛生員;
1978年10月——1980年09月,福州軍區獨立坦克第一團助理軍醫;
1980年09月——1983年02月,福州軍區軍醫學校醫療專業學生;
1983年02月——1986年12月,陸軍第三十一軍衛生隊副隊長(正連職)兼軍醫;
1986年12月——1991年10月,山東省檢察院技術處書記員;
1991年10月——1994年12月,山東省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助理檢察員(副科級);
1994年12月——1997年01月,山東省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辦公室助理檢察員(正科級);
1997年01月——1998年08月,山東省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其間:1995年09月——1998年07月煙臺大學業餘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1998年08月——1999年03月,山東省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檢察員;
1999年03月——2002年04月,山東省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正處級)、檢察員(其間:1997年09月——1999年10月山東大學國政學院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運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2年04月——2009年04月,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其間:2002年09月——2004年07月山東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法學專業學習;2003年09月——2005年12月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2006年01月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5年09月——2008年07月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學習,2009年01月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9年04月——2011年09月,山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省綜治辦主任(正廳級;2011年05月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建議任省紀委副書記,報中央審批,免現職);
2011年09月——2013年03月,山東省紀委副書記;
2013年03月——2013年04月,山東省紀委副書記,山東省監察廳廳長;
2013年04月——2014年11月,山東省紀委副書記,山東省監察廳廳長,山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4年11月——2017年06月,山東省紀委常務副書記,山東省監察廳廳長兼山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7年06月——2017年08月,山東省監察廳廳長兼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7年08月——2017年09月,山東省監察廳廳長。
任免信息
2017年8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任命:明春德為山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免去:馬明生的山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職務。
2017年9月30日上午,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以無記名按表決器的方式表決,決定任命明春德為山東省監察廳廳長;決定免去馬明生的山東省監察廳廳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