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明生[山東省紀委常務副書記]

馬明生[山東省紀委常務副書記]

馬明生,男,漢族,1956年4月生,山東桓台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6月入黨,山東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法學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法學博士學位。2014年11月任山東省紀委常務副書記,山東省監察廳廳長兼山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馬明生,原山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山東省綜治辦主任,2011年10月出任山東省紀委副書記。

個人履歷

省監察廳廳長馬明生省監察廳廳長馬明生
1976.02-1978.10福州軍區獨立坦克第一團戰士、衛生員;
1978.10-1980.09福州軍區獨立坦克第一團助理軍醫;
1980.09-1983.02福州軍區軍醫學校醫療專業學生;
1983.02-1986.12陸軍第三十一軍衛生隊副隊長(正連職)兼軍醫;
1986.12-1991.10山東省檢察院技術處書記員;
1991.10-1994.12山東省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助理檢察員(副科級);
1994.12-1997.01山東省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辦公室助理檢察員(正科級);
1997.01-1998.08山東省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其間:1995.09-1998.07煙臺大學業餘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1998.08-1999.03山東省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檢察員;
1999.03-2002.04山東省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正處級)、檢察員(其間:1997.09-1999.10山東大學國政學院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運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2.04-2009.04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其間:2002.09-2004.07山東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法學專業學習;2003.09-2005.12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2006.01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5.09-2008.07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學習,2009.01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9.04-2011.09山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省綜治辦主任(正廳級;2011.05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建議任省紀委副書記,報中央審批,免現職);
2011.09-2013.03山東省紀委副書記;
2013.03-2013.04山東省紀委副書記,山東省監察廳廳長;
2013.04-2014.11山東省紀委副書記,山東省監察廳廳長,山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4.11-山東省紀委常務副書記,山東省監察廳廳長兼山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重要講話

2011年1月29日,馬明生在山東省泰安市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動員大會上作了重要講話。
(1)搞好綜合試點,必須要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履行好光榮使命。泰安市被確定為山東省唯一的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市,也是全國僅有的8個地級城市之一。盡力加快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工作。
(2)堅持高點定位,高標準整體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核心在創新。要以敢為人先的精神,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大膽實踐,勇於突破傳統思維模式和工作方式的束縛,勇於從源頭上、根本上、基礎上切實破解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難題,以理念和思路的創新帶動管理制度、體制機制和方法手段的創新。綜合試點工作,關鍵是使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由點到面、由分到合、全面推進、整體發展,努力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的系統化、整體化、規範化、科學化。要通過創新試點,率先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體現時代特徵、具有地方特點,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開放動態信息化社會環境相適應的社會管理體系。
(3)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和措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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