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簡稱教總,是一個由馬來西亞全國各地區華校教師公會及州級華校教師會聯合會組成的聯合體,成立於1951年12月25日,目前共有36 個屬會成員,即:玻璃市、吉北、吉中、吉南、檳城、北吡叻、江沙、怡保、華怡鄉區、曼線、金寶、巴登馬當、下吡叻、吉隆坡、雪蘭莪、森美蘭、馬六甲、麻坡、柔中、笨珍、柔南、居鑾、昔加末、東彭、淡馬魯、文冬、勞勿、立卑、而連突、金馬侖、丁加奴、吉蘭丹、詩巫以及吡叻、柔佛、彭亨三州教聯會。 世界大戰前的三四十年代就已經存在,原來不過是聯絡同道感情,謀求同人福利的聯誼性組織。1951年初,英殖民政府通過巴恩報告書欲消滅華文教育,迫得華校教師們團結起來尋求對策,教總即應厄運而誕生。教總於成立後,即以“合理的要求,合法的步驟,堅決的態度”負起謀求同人福利、發揚中華文化,特別是爭取華文教育以至華裔國民在馬來(西)亞平等地位的重任,數十年來,未渝此志。
歷史
教總的歷史,是一部反對民族壓迫、爭取人權與民主的鬥爭史,其基本信念是:人皆生而平等,而作為馬來(西)亞三大民族之一的華裔公民是建國功臣之一,其權利與義務更應該一律平等;唯有平等共存才能團結共榮。在語文教育問題上,教總認為:母語是最自然、直接、有效的教學媒介;接受母語教育是基本人權;華文教育必須納入國家教育主流;擁護巫語為國語,但華。印語文亦須列為官方語文之一。 教總和董總因聯手爭取民族權益而發展成為親密戰友,合稱“董教總”。董教總於1966 年合組“華教工委會”;1968 / 69 年成立“獨大籌委會”及“獨大有限公司”;1973 年組織“獨中工委會”;1994 年組織“華小工委會”。1994 年獨大有限公司與董教總再聯手成立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非營利),目的即為創辦一所多語言媒介的“新紀元學院”。
發揚中華文化
1951年1月,英殖民地政府通過一份叫“巴恩報告書”的建議書,欲取消被當時殖民地官員視為方言學校的華校,迫使各地華校教師們團結起來,尋求相應對策。 其實,早在1950年12月,當時在平民學校任教的馬六甲教師公會主席沉慕羽就前往吉隆坡,會見吉隆坡教師公會主席的林連玉,力陳團結馬來西亞全國教師的重要性,並倡議籌組全國總會。 1951年“巴恩報告書”公布後,林連玉挺身而出,召集全馬華校教師公會代表大會,反對“巴恩報告書”,並於同年12月25日成立教總,自此華教運動就有了一個司令部。 林連玉是在1954年第3屆起接任教總主席職,直至1961年第10屆,之前的主席是檳城的陳充恩及黎博文,以及霹靂州的蔡任平。 由於林連玉為領導教總作出的重大貢獻和犧牲,包括被剝奪公民權,而被華教人士乃至整個華社視為華教鬥士和族魂,因此,每年在他的冥紀日舉行公祭儀式,並定這一華教節。
詳細情況
教總全名為“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註冊於1951年,最早的辦事處設在吉隆坡東姑阿都拉曼路教總大廈內,2007年始遷入獨大獨中加影行政樓,即加影武吉律LOT5的董教總教育中心A座。 教總成立前,馬來西亞許多地區已先成立了教師公會,時間可以追溯到最早的1937年。 當年馬登巴冷區先成立教師公會,隨後麻坡、檳城、馬六甲、詩巫、泗里街也相繼成立,直至教總於1951年成立時,馬來西亞共成立了20個地方性的教師公會。 如今,教總擁有屬會共44個,最後成立的屬會是砂拉越的民都魯教師公會。 初期成立的教師公會主要是聯誼性質,聯絡同道感情和照顧彼此的福利,而教總成立的宗旨除了維持這方面外,最重要是發揚中華文化,研究並促進教育,特別是爭取華文教育以至華裔國民的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