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華人社團

馬來西亞華人社團是指馬來西亞華人民間所組成的非政府組織,簡稱為華團,其聯合華文教育及華文報章被稱為馬來西亞華人社群(簡稱為華社)的三大支柱。估計目前在馬來西亞約有9000個華人社團。華團在組織的結構和現今的政治格局,並不直接參於政治活動;但作為華人社群的代表,華團往往會在重大的相關課題上試圖影響政府的決策。


社團成立的因由

清末民初時期,由於中國內部政局動盪不安,迫使部分當時在中國南方省份的人民遠赴南洋謀生,基於當時人們的封建社會思想,對於地方以及血緣的凝聚力,促使當時的人民結集成同鄉會館與宗親會館。而後到來的人民為了得到人脈與經濟上的方便,紛紛加入會館尋求協助與庇護,同時會館亦給予會員經濟、住宿和謀生技能上的援助,社團也因此得以迅速發展。
為了適應環境的變化及顧全會員們的具體需要,華團在各個不同的時期會作出相對應的調整,由於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多元化以及教育的普及化,又衍生出了工會、商會和校友會等組織。現今選擇加入社團的會員不再是以求謀生為目的,更多的是希望能在文化、鄉誼、商業之間得到進一步的聯繫。
華社三大支柱
 自18世紀起至20世紀初華人南來馬來西亞以來,華人社團、華文教育和華文報刊被華人社群認為是傳承中華文化和凝聚華人民間力量的重要工具,三者被並稱為華社三大支柱、華社三大資產或華社三大臂膀。
馬來西亞執政當局長久以來一直堅持單一語文和文化的政策。對於中華文化在馬來西亞的延續,華人社會普遍上須靠本身的努力。華人社團、華文教育和華文報刊被並稱為華社三大支柱已經是深入華人社會的共識並經常被馬來西亞華人各界引用。通過馬來西亞華人各界多年努力的推廣,馬來西亞華人三大支柱也漸漸為海外華人世界重視及報導。由於執政當局認識到三大支柱對華人社會的影響很大,執政黨長久以來試圖取得華文報章來宣揚所謂的國家政策。這可從兩起政黨收購華文報章事件來了解。
1990年代代表馬來民族利益的巫統與馬華公會分別入主由香港出名作家金庸創辦的《新明日報》與《馬來亞通報》。然而,這種試圖通過強大商業財力來控制華文報章以便主導華人社會的輿論與走向以及為政黨服務的作法,最終因為華人社會識破和排斥而失敗。《新明日報》與《馬來亞通報》也因此走進歷史 。
然而,號稱代表馬來西亞華人的馬華公會對90年代《馬來亞通報》的失敗卻仍然不死心,再度於己於2001年動用2億3000萬零吉向豐隆集團收購當時銷量第二大的《中國報》及銷量第三大,創辦78年的《南洋商報》。馬華公會馬華收購華文報的訊息證實後,華人社團的反應非常激烈,除了500個華團公開表態反對之外,活躍的華文報評論人及專欄作者也集體停止供稿給《南洋商報》及《中國報》。
自1969年五一三事件後,馬來西亞執政黨以國家利益的理由下壓制媒體自由。然而,隨著互連網的成長,馬來西亞執政當局在無法對付自由言論後就致力醜化互連網的信息。根據當今大馬的描述:”不是將冠以外國利益代理的罪名,便是打上破壞族群和諧的標籤。這背後其實是簡化問題、排外反殖的建國(nation-building)論述,以政府作為民族國家的保護者,以國際社會為外患,以國內異議者為內奸。這種論述乃是所有鉗制性媒體法律的自我辯護合理性依據”。
華人初到僑居地時,由於對地緣和血緣的凝聚力和認同感,自發性的組織同鄉會館和宗親會館以便彼此之間互相照應。經過時代的演變,華人在經濟和教育上都有了顯著的成長,逐衍生出了工商會、校友會、公益組織和宗教團體等不同類型的組織。
早期的社團多半為秘密結社組織而成,這些社團代入寺廟和義山的管理形式為社員舉辦祭祀活動,同時藉著“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的觀念,在不驚動政府的情況下,執行制裁和調解糾紛的工作。社團中的領導人物通過複雜的關係網路支配社員,社員必須通過領導人物接觸外部訊息,也間接地切斷社員的自主能力,但隨著時代的進步,社團開始尋求法律的途徑註冊成立合法的組織,早期的秘密結社則受到司法機構的掃蕩轉移到地下活動。
在馬來西亞較具規模的華人社團有:華總、商聯會和董教總等。

華團的類別

 華團的數目雖然有近9000個,但基本上可以歸納為6個主要的系統:
馬來西亞中華大會堂總會(簡稱:華總) - 華總是一個綜合性的組織,處於核心的領導地位,主要的成員包括來自馬來西亞13州的中華大會堂或華團聯合會;
馬來西亞中華工商聯合會(簡稱:商聯會) - 商聯會的主要活動範圍是在工商業領域,主要的成員包括各地區的中華工商總會;
馬來西亞華校董事聯合會總會(簡稱:董總)及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簡稱:教總) - 董總和教總合稱為董教總 ,主要的活動範圍則是在教育領域,成員包括各地區的華校董事聯合會及華校教師公會;
宗鄉組織聯合會 - 包括各地區的地緣性組織聯合會及血緣性組織聯合會;
學緣性組織聯合會 - 包括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馬來亞南洋大學校友會、馬來亞大學中文系畢業生協會及馬來西亞華校校友會聯合會總會等;
全國性文化、青年、宗教等組織 - 包括馬來西亞華人文化協會、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簡稱:佛青)、馬來西亞青年運動(簡稱:青運)、馬來西亞青年團結運動(簡稱青團運)、華人同鄉會館聯合會青年團(簡稱:鄉聯青)、馬來西亞佛教總會(簡稱:佛總)、馬來西亞道教總會(簡稱:道總)等。

華團對華人社群的建設

代表民間與政府對話

 華團除了為本身的會員提供協助之外,對於關係華族利益的教育與經濟課題上,華團也會適時的對外發表聯合申明並與政府相關進行交流,以為華族爭取最大的利益。

支持華文教育

 華人由中國南下的初期,就已經意識到教育是傳承中華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部份,儘管受到現有教育法令的限制,仍然全力支持全馬各地近1200所華文國小、60所獨立中學以及包括拉曼大學、南方學院、新紀元學院和韓江學院在內的4所大專學院。在現有的教育法令下,華文學校並無法獲得政府單位的全面資助,華校唯有通過華團設立籌募基金會募取基金;同時對於那些來自赤貧階級的學子,地方上的社團也設有貸學金來幫助他們繼續深造。

推廣文化事業

 在推廣中華文化方面,由華總主催併由各州中華大會堂輪流主辦的全國華人文化節自1984年起舉辦至今已邁入了第24屆,在向其他民族推廣中華文化的貢獻上是有目共睹的。於1985年成立的華社資料研究中心(隨後在1996年改名為華社研究中心)除了設立資料館保存華社的重要資料外,也會不定時的出版研究讀物和舉辦座談會;地方上的社團也為會員們開辦書法、繪畫、舞蹈等文藝班。

華團的困局

缺乏互動與合作以及內部紛爭不斷

 由於華團數量太多,缺乏一個能夠代表全體華團的總機構,以致於華團凝聚力不足;由於內部章程條文的不周全,而引起糾紛而對簿公堂 ;在上位領導者由於各自理念的不同,而最終導致社團分裂;華團領袖為了私己的利益與政黨勾結等都是華團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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